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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账户夫妻

发布时间: 2022-07-23 04:05:00

股票账户亏损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是按出资比例分配吗

摘要 1、就自由流通股而言,夫妻双方可协议将股票归一方所有而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股票价值一半的补偿或者双方折半共享或者双方都不想持股时分割抛售后的价金。

㈡ 股票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如果股票是在登记结婚以后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若是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继续持有的,股票所得的收益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前股值可视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㈢ 夫妻俩股票账户能不能合起来一起打新股

打新是抽签制的,账户越多,中签机会越多,有许多人特意为家人都开了账户,就是为了打新。一个人对应一个账户,是不能他人账户合并在一起使用的。

㈣ 夫妻一方用父母账户炒股离婚时股票收益会分割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用父母的账户炒股的,一般认为这些股票以及股票收益都是父母的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夫妻离婚时股票和投资收益双方都不能要求分割。若是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是这些购票的实际购买者,只是使用父母的名义炒股,则一般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㈤ 股票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票,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而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㈥ 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股票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股票的购买时间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那么婚后的股票收益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股票的本金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股票,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双方平均分配。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㈦ 夫妻共同的股票帐户,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劳动薪金所得、经营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除外。
双方可以提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㈧ 男方婚前把股票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股票并把账户转移到父母名下,离婚的时候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里涉及到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男方转移股票账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予行为,完成这一行为后,股票账户归属其父母所有第二个原因是,转移账户以及购买股票都属于婚前行为,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时,股票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产生了增值收益,由于账户的男方父母,所以也属于其父母的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算作共同财产。

其实夫妻二人之所以能够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是有所牵绊和感情的,一味的算计财产和金钱,甚至在婚前就惦记对方的家产,这种行为下的婚姻又如何能长久呢?

㈨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法律分析: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