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政部门可以查个人基金股票账户吗
不能查,基金账户是受证监会监管。
㈡ 申请低保时 可以查询到开的证券账户吗
摘要 可以,国家民政、省、市、区民政有权查低保户的一切存款、保险、投资、等信息并且必查,所以可以查出存在证券股市中的存款。
㈢ 低保查证券是怎么查的
民政局会查低保户的炒股账号,按照有关规定,民政局每年都要对低保户进行核查,通过网上核查,如果有车,有自建房三层以上,有营业执照,有银行存款,有炒股帐号,有营业执照,有自己做生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国家没有限制低收入家庭财务行为的政策,如股票投机,但由于低收入家庭的资格以家庭收入为判断标准,如果股票投机财务管理收入丰厚,不符合低收入家庭的补贴资格,则不再享受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政策。
根据中国《城市生活津贴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的生活物质援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赡养人或者赡养人应当支付的赡养费、赡养费或者赡养费,不包括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和补贴。
㈣ 民政局查低保户的炒股账号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民政局会查低保户的炒股帐号,按照有关规定,民政局每年都要对低保户进行核查,通过网上核查,如果有车,有自建房三层以上,有营业执照,有银行存款,有炒股帐号,有营业执照,有自己做生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会被取消低保资格,祝好运!
㈤ 低保能查到证券账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民政局每年都要对低保户进行核查,通过网上核查,如果有车,有自建房三层以上,有营业执照,有银行存款,有炒股帐号,有营业执照,有自己做生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㈥ 民政局查个人存款都查哪里
民政部门是有权利查看低保户存款的,查看存款是审核的一个条件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根据相关规定,民政局能够查出个人存款。民政局每年都要对低保户进行核查,民政局会查低保户的炒股帐号,按照有关规定,有自建房三层以上,有营业执照,有银行存款,有炒股帐号,有营业执照,有自己做生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会被取消低保资格。(6)民政局能查出股票账户吗扩展阅读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等高档消费品的
2.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3.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4.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6.经核查,存款数量无法明确或隐形收入无法核定,且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民政要查一个人的存款,也是需要公检法部门的。首先,要到公安局去申请查存款的原由,然后,经过法院同意,然后,就可以去银行查了!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无权、也不会去随意查个人的银行存款。只是在申请低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存款帐号,用于核实家庭财产状况。民政部门也可以直接核查申请人的帐号信息,当然这都是抽查,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去查
㈦ 民政局怎样查个人存款
民政局查个人存款,在申请低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的银行存款帐号,用于核实家庭财产状况。
民政局能够查出个人存款。民政局每年都要对低保户进行核查,民政局会查低保户的炒股帐号,按照有关规定,有自建房三层以上,有营业执照,有银行存款,有炒股帐号,有营业执照,做生意等,只要其中有一项,会被取消低保资格。以下人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等高档消费品的;
2、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3、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4、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九条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第十五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㈧ 国家可以查到个人股票账户金额吗
正常情况下财政局是无权查看股票账户金额的,如果该股票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只有法院才有权查看股票账户。
㈨ 民政部门是否有权查询个人银行账户
如果涉及到低保或民政补助金支付,民政部是有权查询当事人银行账户的。
㈩ 民政局能查银行基金账户吗
民政局不能查出银行账户的余额,除非民政局向法院求助,法院可协助其查询银行卡余额。
民政局怎样查个人存款?
虽然《储蓄管理条例》遵循“为储户保密”原则,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也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或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同时附加一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说白了,只要资金被违法违纪使用或涉嫌违法违纪使用民政部门资金,一旦存入银行,都有可能被查出来,这是不容质疑的,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民政部门作为国家专职管理扶贫,福利等专项特殊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的职能机关,对分配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负有监督管理和事后合规性检查职能。银行存款被查,说明该笔资金的违规使用和银行存款有很大关联。
民政部门是如何查到银行存款的两个途径。
一是内部专项检查。作为特殊资金的管理者,内部专项检查是必然的。当然,检查不是仅仅局限于书面各种数据,报告或分发花名册等,更重要的是财务审查,包括总分类账和记账凭证,肯定包括银行往来业务凭证。
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借助有权机关查询银行存款。按照法律规定,我国有权查询银行存款的执法司法机关有11个,其中可能性最大的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监察和税务机关。如果民政资金涉嫌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乱纪使用或分配,则更有可能是民政部门通过公安,检察院,审计或监察部门,对涉及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所以民政部门要做到这些并非难事。对于涉嫌资金达到或超过立案标准的,执法司法机关更需要介入。
当然,即使民政部门通过执法司法部门对银行存款进行查询,也必须具备完整的,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也不是想查就查的,单位和个人储蓄存款依法受到保护,不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