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证监会工作人员直系亲属能不能存在股票账户
证监会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能存在股票账户,有股票账户谁也管不着。
㈡ 公司内部认购股票为什么要填写配偶父母资料
理清相互之间的关系,做好公司股份架构清晰明了。
㈢ 我能用父母开的证券账户炒股吗
可以的,只要知道账户能够登录就可以操作。
年满18周岁才能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必须绑定本人银行卡作为第三方存管
㈣ 证券经纪人直系亲属可以开设股票账户吗
可以开设,也可以自己操作(但别人不知道是你操作),只要不出现纠纷,谁会查你。证监会要查都会查比如汉唐证券那种重大事件。
㈤ 证券公司上班的不能开股票账号,可是用父母妻的身份来开不是一样吗
有意义啊,用父母的身份证来开,那就是你父母的.如果你使用你父母的帐号炒股,那么你就是代客理财,接受客户的全权代理.
代客理财或者接受客户的全权代理被公司查出来的要处分或者罚款的,严重的话以后你可能都不能进入这个行业呢.
㈥ 请问,存在父母股票账户上的钱,是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在婚后处置的
婚前房产存在父母股票账户上,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㈦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吗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拓展资料: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网络
㈧ 我父亲股票账户里面的股票和钱,我怎样才能继承转过来,他上个月去世了...
你打一个电话或者自己本人去你父亲开户的那个证券公司。
你去问下那个证券公司的柜台他会告诉你需要什么手续的
㈨ 我如果将婚前财产(股票和基金)转移到我父母的名下,婚后是否还为个人财产
除非你的配偶不知道这些财产 你可以转到你父母名下 但是你要考虑好 你是否是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