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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账户算金葵花 2025-02-01 11:20:28

股票账户公证

发布时间: 2021-04-16 09:18:45

股票账户如何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过户手续采用电脑自动过户,买卖双方一旦成交,过户手续就已经办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采用先进的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成交后,采用光缆把成交情况,传到证券登记过户公司,将买卖记录在股东开设的帐户上。

(1)原有股东在交割后,应填写股票时过户通知书一份,加盖印章后连同股票一起送发行公司的过户机构。

公司的过户机构可以自行设置,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办。一般发行公司在其注册住所自行设置过户机构,而在其他区域则委托金融机构代为办理。我国目 前一般均为金融机构办理,深圳由证券公司负责,上海则为证券交易所办理。

如果股票的受让人不止一个,则转让方(卖方)应分别填写过户 通知书。如果转让人 的帐户不止一个,则转让人也应分别填写通知书。

(2)新股东在交割后,应向发行公司索 取印章卡两张并加盖印章后,送发行公司 的过户机构。印章卡主要记载新股东的姓名、住址,新股东持股股数 及号码、股票转让日期。

(3)过户机构收到旧股 东的过户通知书、旧股票与新股东印签卡后,进行审核,若手续齐全就立即注销旧股票发新股票,然后将新旧 股票一起送签证机构,并变更股东名簿上相 应内容。签证机构的 作用是检查公司有无超额发行及伪造股票等。

发行公司一般不得自行设置签定机构,必须委托金融机构,并且,负责该公司过户手续的金融机构不得充当签证 机构。

(4)签定机构收到过户机构送去的新 旧股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检,若手续齐全 则在新旧股票正面签证,再送过户机构。

(5)过户机构收到经签证的新旧股票后,将新股票 送达新股东,而旧股票则 由过户机构存档备案。

(1)股票账户公证扩展阅读

(一)深市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1.投资者遗失证券账户卡,可凭身份证到中证登记深圳分公司或其指定的证券营业嗍办理挂失补办证券账号新号码的手续。

2.如投资者同时遗失证券账户和身份证,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3.投资者如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法律公证文件。

(二)沪市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证券营业部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证券账户挂失申请:

1.认真审查投资者的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同时遗失,须提供户籍管辖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盖公章);

2.证券账户所有的证券予以冻结;

3.在投资者提供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机构开出相同证券账户登记资料的新证券账户后,为其办理相应的证券转户手续;

4.证券营业部在受理投资者转户并登记其证券明细账后,于当日闭市前将变更情况传送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用于变更登记;

5.证券营业部可办理投资者撤销挂失申请,但已办理证券转户手续的证券账户不能撤销挂失;

6.证券营业部在受理投资者证券账户挂失的证券账户,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把挂失账户内的全部证券权益一次变更登记到转入方的账户。

Ⅱ 股票公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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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股票的公证费用到底如何收取

按一般公证费用收取,关于证券的继承,民法上对继承的一般规定都能适用。由于股票已进入无纸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后,其股票的提取、过户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程序。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些程序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之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的规定办理。这些规定是:

(1)合法继承人应向当地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合法的证明书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2)该项股票的继承权如发生争执,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3)股票所有人死亡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证明,全民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所持有的股票,归国家所有;集体单位的职工股票,转为该单位集体所有。

(4)股票所有人为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可凭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原所有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办理(无公证处的地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5)在我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无国籍者)持有我国的股票,其过户和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持有的股票处理手续相同。与我国订有双方领事协定的侨民则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6)继承人在国外的,凭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若继承人所在国家为禁汇国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胞、友好人士提供证明,经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后,在其继承人申请继承权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抛售取走,证券公司概不负责。

Ⅳ 如何申请办理股票证券继承公证求答案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股票证券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股票证券凭证。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材料以哈尔滨公证处的公证员丁龙最终确认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Ⅳ 关于股票账户继承的问题

以下为美股研究社总结的股票继承流程,希望对你有用!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Ⅵ 股票继承权公证书

股票作为个人金融资产,可以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继承股票首先须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可到当事人所在的地区政府公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持公证书、身份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股东账户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如不到法定年龄,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账户。

Ⅶ 手中拥有的股票可以公证吗

当然可以!股票是指股份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有价证券一般来说,股票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相应地带来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因此,除通过合法的证券交易部门正常交易外,股票抵押、继承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均应通过公证手续完成。与股票有关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以股票为标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股票是指经政府批准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的,能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

公证处办理的与股票有关的公证主要涉及股票的继承、分割、赠与,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合伙等。
1、股票继承公证。股票所有人死亡后,其股票由死亡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公证机关对股票继承行为予以公证。
2、股票声明公证。即股票所有人在公证人员面前发表有关股票问题的书面声明,公证机关对声明人在声明书上的签字及声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股票声明公证主要是指股票更名公证,适用于股票上股东姓名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情况。
3、股票赠与公证。即股票所有人将自己所拥有的股票无偿地赠与他人,公证机关对此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4、股票委托公证。即股票所有人因自身的原因无力管理自己的股票,而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证机关对这种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此外,还有股票分割、股票合伙等方面的公证。
不同事项的股票公证,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但无论申办哪项股票公证,都必须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股票原件。
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当事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委会、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
3、继承人的户口簿。
4、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要提供遗嘱。
办理股票声明公证,当事人还要提供下列材料。
1、股东名卡。
2、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委会、记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联合出具的书面证明。
办理股票赠与公证,当事人还要提供下列材料。
1、如果赠与人的姓名与股票上的姓名不一致,需要提供股东名卡。
2、赠与人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委会、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
3、如果赠与人出国、留学、到国外定居的,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护照。
办理股票委托公证,当事人如因出国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供证明委托人出国的有关证明;如因有病而委托的,要提供医院的诊断书;如因身在外地管理股票不方便而委托的,应提交委托人所在单位的证明。

Ⅷ 遗产公证里股票须要什么材料

遗产公证里存在股票的话,那么股票的部分需要办理详细的手续,下面的是遗产股票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考:
第一、当事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的股票公证,那么首先需要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而且要准备一份复印件,另外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一级遗嘱必须准备好,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有继承人协议的相关资料,然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第二、股票方面的账户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如下:
①、【三证】必须带齐全,也就是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以及资金账户卡;
②办理人需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复印件一份。
③同时办理人还要准备证券和现金遗产的公证文件。

上述资料是比较关键的资料,需要全部准备好,如果继承人只有一名的话,那么继承股票账户财产需要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和上面所讲的一些证明材料,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如果继承人比较多,那么办理的时候必须是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以及上述证明资料,一起到营业部办理股票遗产,本人去不了的话,也可以出具书面证明,委托他人到营业部办理。

Ⅸ 关于股票账户继承的问题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