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结婚前股票帐户是对方的十万,婚后股票挣钱了怎么
你好,这个属于法律问题。还是问律师比较靠谱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账户的钱算婚前财产,赚了的钱是婚后那就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赔钱的话也应该算双方的,然后10万块钱还算婚前财产么?
Ⅱ 关于存款及股票的婚前财产公证
我不建议你做财产公正,理由是:你的财产其实都可以证明你在婚前拥有的:房子,是你父亲名下;股票,交割单上是你婚前的日期;合伙投资应该也有合同之类的可以证明是你婚前的资产;银行存款更不用说了,不管是存拆还是银行对账单都可以。
总之,如果要离婚的时候,你只要能出具证明你在婚前拥有这些资产的证据,法院就不会判决这些财产要进行分割。
至于现金的花费,能花掉的到时也没有分割的问题了。
因为,我们现在的环境还不适应婚前的财产公正,如果去做这个的话,倒有点象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一样,换了谁做你老婆,都会记一辈子的,既然要跟她结婚,就不要让她心里有事搁着,将来吵架恐怕都是话柄。
Ⅲ 我的股票账户是婚前建立的
新婚姻法明确的说明了,婚后购买的房产财产只属于归属人,不属于共有分配财产。所以你的房子和公司只要没有写上对方名字,对方是分不到的。都是你的私人财产,至于股票帐户更不可能作为共同财产分配,除非你自愿给予对方。
Ⅳ 请问婚前投资股票的金额是否算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Ⅳ 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股票账户的钱可以婚前扩展阅读: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以上从静态上说明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含义以及如何界定,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体现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意愿设立的特点。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书面形式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Ⅵ 婚前的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也是可以做一个婚前资产证明的 而且股票账户是可以查询到转账的日期的 所以估计是应该可以只属于一方的 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用一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完成的
Ⅶ 关于股票,比如,婚前的股票在婚后卖了,钱没从帐户中取出来又用它买了新股票,请问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呢,
婚前财产无论变成何种形式,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财产。
当然,如果无法证明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了,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