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证券从业人员的配偶能开户炒股吗
基层的证券从业人员的配偶是不受相关限制的,但是证券行业中重要或敏感职位的从业人员的配偶炒股需要向监管机构报备备案。
②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 能用家人的身份证在开户吗
只要不违法操作家人是可以进行炒股的。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但根据最新报道,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将成为现实。“已实施17年的《证券法》迎来第二次大修。5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
附:原规定
根据《证券法》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A股证券账户: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③ 新修改的证券法草案为什么要申报配偶账户
因为这原本就是漏洞,公务员自己不开户,但是配偶却开了账户而且资金量还不小。不加进去以后怎么查
④ 证券从业人员家属可以炒股吗的最新相关信息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⑤ 父母、子女炒股也要报备!券商加班加点开展利害关系人证券投资申报
不止配偶,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投资申报,去年颁布的这项监管政策正在持续影响证券基金从业人员。
时值年关,有券商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合规部门进入了加班加点的节奏,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对员工及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投资情况的申报工作。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从业人员家属买卖股票,但作为防止利益输送的“防火墙”,证券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申报配偶的证券投资账户等相关信息。2022年2月18日颁布、4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则对上述要求作出进一步的细化。
不止是配偶,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报备,券商应制定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监控、处置、惩戒等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从多家券商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家开展形式、申报进度不一,某华北地区券商近期已完成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和股权投资的最新申报;据另一家华南地区的券商反馈,公司每年都会通过内部申报系统开展类似的常规申报,近日正发起2022年下半年的申请期次。而某中部地区券商也表示,公司目前正着手进行相关情况的申报,“去年2月颁布的《管理办法》并未规定相关申报的截止时间,前期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申报系统的搭建和筹备。”
监管出手规范从业者利害关系人证券投资
从业人员不得炒股一直是证券行业的铁律,但出于职业便利,员工利用配偶或亲属“钻空子”炒股的现象又一直是违规“重灾区”,监管层面对此的监管规定也不断升级。
证监会发布于去年2月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也对上述情况做出了具体规范。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五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管理责任”第四十五条相关内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监控、处置、惩戒等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
这也就意味着,除了常规的申报和登记之外,各券商仍应建立系统并制定有效的事前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投资,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配偶外,《管理办法》也将利害关系人纳入登记备案的范畴。在证券投资当中,所谓利害关系人通常是指与员工存在合伙、合作或联营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包括: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自然人或机构;以及涉及的其他情况。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给予过渡期1年。为何时隔近一年后,证券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利害关系人相关信息的消息密集传出?有券商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两种可能的解释,“《管理办法》当中并未明确规定申报登记的截止时间,各家确实存在进度不一的情况,近期密集投入的原因一是年底通常会作为合规要求的截止时间点;二是部分公司前期主要投入于申报系统的搭建,近日陆续进入申报阶段。”
借他人名义炒股成合规“顽疾”
《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也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间接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能炒股是从业人员基本常识,但借他人名义,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同学等利害关系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一直是券商经营当中杜而不绝的合规“顽疾”。
根据易董数据,2022年,因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监管至少开出了10张罚单,其中以行政处罚居多,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也各有1例。这当中,假借利害关系人名义违规炒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国信证券前高级理财顾问王某迪任职期间,先后控制三个股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共2487.45万元,亏损22.04万元,王某迪交易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分别为其配偶及母亲所有,其本人最终被罚没5万元。
11月22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公布了两则国海证券投资顾问黎子毅、雷桂清违法炒股的处罚信息。其中,黎子毅使用手机控制其父亲、母亲与配偶的三个证券账户,合计成交金额1832.46万元,盈利10.08万元;雷桂清手机控制使用其同学“唐某”证券账户,总成交金额231.97万元,盈利6967.32元。基于此,监管部门没收黎子毅违法所得10.08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雷桂清违法所得6967.32元,并处以7000元罚款。
从处罚力度来看,上述罚单中6起案例涉及了罚款,其中一则高达亿元的巨额罚单开给了海通资管的前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在从业的近7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利用5个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约146.82亿元,盈利约5463.87万元,最终被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创近年个人罚金记录。
⑥ 从事证券行业亲属需要销户么
亲属不用销户,但个人必须销户,因为这是在证券法里的规定,所有的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都需要严格遵守。
一、从事证券行业需要个人销户。
券商员工入职时上报亲属股票账户,已是行业内常见的规则。但如今却有券商进一步要求员工亲属必须将账户托管在公司,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二、从事证券行业的部分券商需要亲属销户。
1、每个证券营业部的柜台都可以根据身份证号,在中登系统中查询到个人的账户信息(有几个证券账户、在哪家券商等),部分公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员工亲属的账户信息,并一对一要求其进行转托管的。但也有券商员工表示公司并无相关要求,甚至在办理入职时也并未被要求提交亲属账户信息。
2、出于合规目的,证券公司可以查、也可以要求员工亲属销户,但要求转托管到自家公司不具有合理性。证券从业者如果真的想要炒股,只是把亲属账户托管到自己公司并不能降低多少风险,反倒容易让人误会“此地无银三百两”。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根据现行的《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来看,目前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被明确禁止买卖股票,但并无规章制度限制从业人员的家属开户炒股。
⑦ 证券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股票销户需要审报吗
需要的。
你好,证券公司消户流程,首先,到开设股票账户的营业部,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这是必须要了解的证券账户销户流程。其次,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次,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是必不可少的证券账户销户流程。最后,在办理好股票账户销户的续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2016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一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一码通账户。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