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除了本人家里人或者证券公司有权偷偷查别人有权私自查到我股票帐户么,
只有本人带上身份证可以查 证券公司只能看到您账户的基本信息 别人不能看到您的信息
⑵ 股票交易情况有哪些人可以看到被他们看到有交易风险吗
股票账户交易情况会被证券公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看到,当然即使被这些机构看到了,也是不会泄露交易信息,更不会存在什么交易风险的,这个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为什么这三大机构都能看到股票交易信息呢?因为股票买卖交易之时,虽然时间特别短,但这些信息都是经过这三个机构申报才能达到交易的;证券公司接受挂单买卖信息,随后把这些买卖单申报到交易所,交易所会按照这些交易信息撮合成交,只要达成交易的中登公司都是要记录的,所以这样股票交易程序下来这三类人都是可以看到的。
综合通过上面分析得知,有三类人可以看到股票交易情况,第一证券公司人员,第二交易所人员,第三中登公司人员。当然这三类人即使看到股票交易信息,也是不能泄露出去,这个属于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允许是不能泄露的,一旦泄露形成违法行为,所以尽管这三类人看到交易情况,对大家的交易也是没影响的,更不会有什么交易风险,建议大家不要多虑了。
⑶ 家人可查股票账户交易吗
可以查,但是需要你的账号密码。
证券公司营业部是可以查的,但也需要提供股票帐户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也是违法的。或者可能是股票帐户和密码被别人知道了。
股票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券商处开设的进行股票交易的账户。开立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股市进行操作的先决条件。
⑷ 法院或公安局能不能查股票账号
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调查,当然可以查股票账户;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诉讼,如果认为必要,依其职权,也可以查股票账户。
⑸ 证券公司有没有可能看到我的帐户信息包括买什么股票,资金量多少等等信息
证券公司当然能看到了。所有的信息都能在金士达证券管理平台上看到。 可以看到自你开户日期起的所有信息,并且会对资金量多少的不同,对客户进行分级,但不会泄露客户的信息。
⑹ 单位有权查询职工的股票账户吗
个人股票账户其他人没权利查,除非办案需要,要手续的
⑺ 请问,如果一个人用10万,炒股赚到100万,这种人的帐户会被调查,监控吗
百分百监控,目的只有一个让你输,只能让它们赢
⑻ 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
在实际生活中,法院查询当事人股票账户或者相关金融账户时,大多是经济犯罪的发生,特别是一些股票证券相关的,而且常常是个人犯罪。那么,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关于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调查,当然可以查股票账户;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诉讼,如果认为必要,依其职权,也可以查股票账户。
二、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关于执行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磨燃兄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执行办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段族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瞎袭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强制执行股票的问题怎么解决?
1、执行工作中必须强化申请执行人举证意识。以便执行人员扩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来源,查实被执行人经济实力、投资状况,对被执行人实施准确有效执行。
2、抢抓机遇、灵活应对协助单位的挑剔。通过证券交易机构取得被执行人初步开户信息后,应采取有效手段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一旦掌握其托管具体证券营业部门,应告知有关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取得被执行人账户准确信息后,迅速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裁定书,以便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如因制作的裁定书不符合相关规定遭到拒绝协助时,应采取相应临时控制性措施。如在制作执行裁定书时,应视情在财产控制性裁定书主文,采取准确性和涵盖性相统一的表述方法要求协助,如可表述为“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元或相当数额的资产”。如此即便证券机构也无法以裁定书不符合相关要求而拒绝协助,以便为法院取得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后制作准确处置性裁定书赢得时间。
3、对被执行人账户应实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对被执行人股票账户进行控制的同时,还应对其相应的登记结算机构账户及时进行控制。根据投资者、证券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三方协议,即便被执行人恶意处置股票,也无法从登记结算部门取出资金。因此实行及时对被执行人结算机构账户进行控制的“两头堵”措施非常必要。目前我国股民投资证券的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多是由第三方银行统一存管,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后,只能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股市资金的存管银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我国有的省份部分商业银行为提高客户从多家银行划账至证券账户的便利,已经推出可以就单个股票账户选择多家银行作为股市资金存管的银行服务。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时,只要客户向营业部提出要求,就可以给客户办理绑定“多银行存管”业务。而在股民得到更安全、便捷资金通道服务的同时,也为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有价证券设定了更高门槛。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对被执行人账户应实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对被执行人股票账户进行控制的同时,还应对其相应的登记结算机构账户及时进行控制。
⑼ 一个人贪污了被查,股票帐户也被查吗
一个人贪污了被查,全部资金都要查,这是很正常。
如果股票账户非他自己名字,在检察机关审讯中他本人不供述一定线索,赃款去向还是很难查清楚的。
开立股票账户的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如开立法人股票账户,需要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费用包括:申请表费用和开户费(上海股票账户收取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收取50元/户);
(3)操作流程:投资者需填写申请表并交纳手续费;持有关证件、申请表及开户手续费收据到开户柜台交柜台承办人;承办人核查上述材料无误后,申请人收回有关证件、收据并领取股票账户卡。
注:所有证券公司以及各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