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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股票账户变更给孩子

发布时间: 2024-07-31 18:37:48

❶ 母亲股票账户过户给女儿,需要父亲同意吗

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如果股票是你母亲在婚前独自购买的,那过户给女儿不需要父亲签字,如果股票是你父母结婚以后购买的就属于父亲共同财产,要过户给女儿必须你父母同时签字方才有效

❷ 求解关于股票账户修改密码和遗产继承的问题。

因为我也出现了和你相同的情况过 我的答案仅供参考
如果想把钱拿回来 需要三个密码 股票交易密码 转账密码 证劵账户取款密码
要是都不知道就是要去公证处 做公证了
回答问题
1.是的
2.改了密码以后另外捆绑的银行密码也要拿公证书去捆绑的银行密码的银行把钱取出 取出后 就可以用这钱了
3.是的 但是如果是你母亲的财产 和第二继承人说明白就能给你了 也有一个比较快的方法 就是以你父亲的名义去继承你母亲的股票 这样继承的分数就会多些 然后你的父亲把钱给你 这个方法具体你可以问公证员或律师 他会告诉你
3.是的
4.必须本人前去 拿着身份证 要是可以也拿户口本以防用
如果很复杂 我建议你去找个律师 他会明确告诉你怎么办

❸ 股票帐户是否可以过户即时给分 在线等!!!

当然不可以啦!!

❹ 股票户主怎么更改

手续就是很麻烦。其实想通了就变简单了:
等到那天稍微股价高点,就卖掉;取出钱来,存到你母亲的名下,过两天再将这些股票低点全部买回来,既避免了麻烦的手续,又不会有任何损失。(说不定还能减亏)
就算买卖价格没有做到高卖低买,一两天时间,不过损失的点一进一出的手续费而已。 人却比办手续轻松多了!

❺ 妈妈去世后留下股票,但是股权证明书没有了,我如何继承妈妈名下的股票啊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股票凭证,如股权证书等。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材料以公证处最终确认为准。
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追问,哈尔滨的朋友可以联系本人办理公证事宜。

❻ 母亲去世多年,现在不想炒股,所拥有的股票如何提现(有账号、密码)

首先下载你母亲开户公司的交易软件,然后登陆。在点击持仓,这时就会显示你母亲账户内所有的股票,点击卖出,填写卖出数量。股票全部卖出之后,选择印证转账,选择账户转银行,填写转账密码,输入转账金额。完成!希望能帮到你!!!

❼ 我母亲去世了(意外)留下一个股票账户 可我不知道密码 应该怎么办

拿着你的证明,你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到证券公司

❽ 股票母亲可以过户给儿子吗

法律分析:股票母亲可以过户给儿子。一般说来,上市交易的委托买卖交易的交割手续完成后,股票的原持有者需在股票背面的背书栏中盖章或签名,以证明该股票它成为可转让过户股票。一般说来,上市交易的委托买卖交易的交割手续完成后,股票的原持有者需在股票背面的背书栏中盖章或签名,以证明该股票它成为可转让过户股票。

而股票购买者在卖出者转让背书后,则应携带身份证明、印鉴、证券交易所的成交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向股票发行公司或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办理过户申请,并填写股票过户申请书。

在委托的代理机构审验所有过户手续齐全后,发行公司就可以把原股票的户头注销,为新股东立户。股票过户后,记名股票的委托交易过程就算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❾ 关于股票账户继承的问题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