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指期货会受刑事处罚吗
借用别人账户炒股,然后给别人提成,主要有两种情况:1。一种简单的合作炒股模式,关键点不在于你得账户,而在于你账户中的资金,等于借用账户的人操作你的资金在市场进行买卖,前提条件是借用账户的人要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盈利能力(起码比你强的多),否则不如你自己操作。
比较公平的利润分配方法为:共同承担盈亏。 很多合作方(很多是主动找你得)提出盈利提成(不管多少),亏损以再次合作给与补亏百分之百都是骗子,一定要注意。
2。主力机构借用你得账户,充入自己的资金,借以分散进入市场资金的单笔额度,尽量消除主力在市场的操作痕迹。主力往往会找很多这样的账户,给你提成也是理所当然,这不是信任问题,关键是你也承担了主力操纵市场(违法)的一部分风险(最少是接受调查)。
2. 在证券公司上班,用别人的股票账号炒股,这样违法吗
炒股行业以及证券行业都是社会上非常热门而且非常吸金的行业,很多年轻人在走入社会后,都会把目光放到这两个行业上面。但是,由于这两个行业涉及的资金问题比较多,所以我国关于这两个行业等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在这个两个行业当中,我们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自然而然也是比较多的,凡事还需要小心为主。
而且我们要清楚的是,如果你是帮别人的账户进行炒股理财的,一旦被发现了,那么你就会永久失去在这一领域的从业资格。
3. 用别人账号买入卖出股票合法么
你好,这是违法的哦。
在法律条文中第58条和195条规定就明确指出证券账户持有者要妥善管理好自己账户。第58条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第 195条称,违反第58条规定的用户,将自己所属的证券账户出借或借用他人账户的交易将被给予警告,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操作别人的股票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证券公司员工,私自操作别人账户的股票,进行交易,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 操作他人股票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新的证券法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6. 客户经理能盗用股民朋友帐号炒股票吗
不能,盗用是违法的。操作股票一般会有两个密码,一个是股票交易密码,用于买卖股票,另一个是资金密码,用于在股市和银行之间转钱。
如果别人知道了你的交易密码,他就可以操作你的股票,但买卖之后的股票或钱还在你的账户里,他如果没有资金密码是转不走的。
如果他还知道你的资金密码,他可以将你的钱从银行转到股市,也可以从股市转到银行,但他没有你的银行卡和取款密码,因此也转不走你的钱。
现在证券公司的资金实行银行托管,因此钱从银行转到证券公司一定有专门的资金密码,如果你只用一个密码进行股票交易和资金转入转出,建议打证券公司客服电话。
你说的那种情况,现在不可能发生,因为操作别人的账户,钱和股票都在别人账户里,不会转到自己账户里。
7. 借用他人账户炒国外股票会判刑吗
借用他人账户炒国外股票会判刑的
用他人的证券账户炒股违法。从目前新证券法的规定来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只要使用他人的账户炒股就会违法,其实这样的规定也早就有了,现实当中还是会有很多借用他人炒股的现象存在。
8.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盗用别人的股票账户买股票违法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