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
在实际生活中,法院查询当事人股票账户或者相关金融账户时,大多是经济犯罪的发生,特别是一些股票证券相关的,而且常常是个人犯罪。那么,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关于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调查,当然可以查股票账户;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诉讼,如果认为必要,依其职权,也可以查股票账户。
二、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关于执行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磨燃兄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执行办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段族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瞎袭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强制执行股票的问题怎么解决?
1、执行工作中必须强化申请执行人举证意识。以便执行人员扩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来源,查实被执行人经济实力、投资状况,对被执行人实施准确有效执行。
2、抢抓机遇、灵活应对协助单位的挑剔。通过证券交易机构取得被执行人初步开户信息后,应采取有效手段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一旦掌握其托管具体证券营业部门,应告知有关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取得被执行人账户准确信息后,迅速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裁定书,以便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如因制作的裁定书不符合相关规定遭到拒绝协助时,应采取相应临时控制性措施。如在制作执行裁定书时,应视情在财产控制性裁定书主文,采取准确性和涵盖性相统一的表述方法要求协助,如可表述为“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元或相当数额的资产”。如此即便证券机构也无法以裁定书不符合相关要求而拒绝协助,以便为法院取得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后制作准确处置性裁定书赢得时间。
3、对被执行人账户应实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对被执行人股票账户进行控制的同时,还应对其相应的登记结算机构账户及时进行控制。根据投资者、证券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三方协议,即便被执行人恶意处置股票,也无法从登记结算部门取出资金。因此实行及时对被执行人结算机构账户进行控制的“两头堵”措施非常必要。目前我国股民投资证券的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多是由第三方银行统一存管,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后,只能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股市资金的存管银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我国有的省份部分商业银行为提高客户从多家银行划账至证券账户的便利,已经推出可以就单个股票账户选择多家银行作为股市资金存管的银行服务。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时,只要客户向营业部提出要求,就可以给客户办理绑定“多银行存管”业务。而在股民得到更安全、便捷资金通道服务的同时,也为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有价证券设定了更高门槛。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法院能查股票账户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对被执行人账户应实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对被执行人股票账户进行控制的同时,还应对其相应的登记结算机构账户及时进行控制。
B. 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证券账户吗
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证券账户,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到证券公司查询个人或机构的账户情况。若需冻结,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可要求证券公司冻结该账户的资金出入。银行账户的查封期限是一年,一年后如果法院不申请续冻,那么账号自动解封,如果法院申请续冻,那么就继续冻结,如果可以和法院协商,或是提供相应担保,经过法院申请可以解除账号冻结,但是提供的担保通常也会被冻结。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C. 法院能冻结股票账户吗
法律主观:
债权人起诉后,直接申请法院可以冻结股票账户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察肢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 公司注册资本 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 采败戚世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仔兆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D. 法院如何查封证券账户
个人,法人,集体或机构被法院查封财产,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账户会誉李一并被冻结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纳虚者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4)司法查封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洞薯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E. 法院查封股票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票的司法处置的方式包括:司法拍卖、二级市场处置、以股抵债、司法划转、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等。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F.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法律分析:大股东的股票被司法冻结并不一定是利空。如果被司法冻结的股票股东是上市公司的一般股东,被冻结是因个人原因,该股东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运营发展,那么大概率不会造成利空影响。而且,这样的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可以减少市场可供股票交易的数量,有可能还会利好于股票价格上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G. 股票帐户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会影响买卖股票吗
股票账户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不影响你买卖股票,但是你的资金提不出来
H. 股票会被司法冻结吗
法律分析:会。司法冻结,等到司法机关做出最终处理股票账户恢复正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