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能够查询个人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信息吗
“法院能够查询个人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信息吗?”:
1、如果账号主人涉嫌刑事犯罪,检察院和法院可以查。
2、如果牵涉到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在当事人申请时有权查询。
3、如果是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执行员有权查询并划扣。
B. 股票账户信息查询
1.申请法院调查令到中国拦宽证券登耐衡空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两个分昌瞎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
2.根据资金对账单查找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3.申请法院调查令到该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出(入)资金。
调查取证前与目标证_公司的营业部联系,问清楚除了律师证、调查令是否就可以调查取证,有些证_公司的营业部还需要提供介绍信和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问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师前往。
C. 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财产吗
可以申请,调查个人财产除法院强制阶段可以调查外,在诉讼阶段个人或者最好是委托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函,法院出具调查令再委托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票等。只是目前一般法院只调查法院当地的财产状况,如果是执行地的银行账户可以查到,在外地的不会调查。除非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可以将案件移送财产地执行。警察或者法院在涉案的情况下查个人银行流水账。只要欠人款申请了,案件清楚的话法院就有权利的查询个人账户、不仅可查询还可以冻结和转出。警察只有有上级主管机关授权或是人民法院文件及本人证件出示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是有义务协助公安警察办案查询的,没有任何授权,以个人名义是不能随便查询公民银行等其他信息。查询必须是为了公务,且经法定程序,由相应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执行人员应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相关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D. 法院能查到个人炒股账户吗
法律分析:基于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股票等有价证券属于财产性质。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基于办案需要,有权向证券登记机关查询、查封、冻结当事人的股票,只有查到股票账号才能查询到是否有股票等。但查封股票账号中的股票需要依法进行,比如应由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共同查询、需要裁定、协助执行等手续。公安局在侦查犯罪过程中,同样有权查询,但也应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颂空弊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亏余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野族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 律师是否可以调取当事人股票账户下单地址
律师可以调取当事人股票账户下单地址。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可以调取对方股票账户的下单地址和交易记录。律师调查令是当事人的权利的一个延伸,也是律师权利的保障,打通了从法庭到律师再到被调查单位的通道。对于化解律师取证难困境,提高当事人应诉能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有着促进作用。
F. 离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原告股票和银行存款是否转移法院管吗
法院有权利调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G. 怎样划拨被执行人银行或股市的资产
对于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相关的银行办理划款手续。法院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扣划到法院的账户或申请执行人指定的账户。
对于股市内的股票,可申请法院将股票资金账户予以查封,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内,股票只能抛售,但不能提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股票予以强制抛出,得款后,划扣到指定的账户。
扩展阅读: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
H. 法院能查到股票账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人民法院能查到股票账户吗的规定是基于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股票等有价证券属于财产性质。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基于办案需要,有权向证券登记机关查询、查封、冻结当事人的股票,只有查到股票账号才能查询到是否有股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I. 请教法官、律师达人,案件执行时需要调查当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股票开户信息,
会的,包括开户日期,买卖股票数量,时间,数额等等
J.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证券账户股票情况
1、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劵公司。2、在该证劵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一般人的习惯都是保留股票证劵账户号,但不会保存交易密码。
3、在与对方没有翻脸之前,有机会拿到对方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有2台自助打印设备,放上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打印出对方的证劵账户号和开户的证劵公司,另外需要带上照相机或高像素手机拍照股票交易明细(因为交易明细自助查询不提供打印的,而柜台查询打印需要本人前往)。
一般律师调查方式:
申请法院调查令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这种方式调查取得的对账单明细上无法同时显示上海A股和深圳A股的交易明细,也无法显示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也就无法分析对方转移了多少资金。
专业婚姻律师调查方式:
专业婚姻律师(或比较负责任的律师)会在上述调查取证后根据股票交易明细清单中的交易单元代码,来查找对方具体的开户的证劵公司及开户证劵营业部,然后再申请一个法院调查令去该证劵公司或证劵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转出(入)资金,其实股票账户只需看3部分内容:
1、清单中的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3、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
尤其是第(3)点,自2000年以后,股票证劵账户的资金一般都由第三方银行托管资金,因此银证转出(入)的资金就可以分析出对方转移了多少股票资金。
专业的婚姻律师,不管股票存在多少年,一般都会调查结婚当日以后的所有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