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证券公司可以看到股民的资金和持股吗
可以,证券公司可以看到 的。
你的客服经理和证券公司都可以通过后台看到你的资金持股,以及你的交易记录。
❷ 在股票市场中,券商究竟能不能看到客户的账户明细呢
你业务经理肯定知道,因每一次新股,你帐户每一个个股,有重要的信怎,比方说发布销售业绩,股东增持,高管增持,公开增发,年底分红,股权登记派红分红派息曰这些。都通过信息发给你。客户每一笔买卖,立即形成了顾客所属业务部(即证券公司)买卖总量的一分子。也就是说:你买卖就是这样的业务部的交易,它若不能见到得话,就相当于自身看不见自身账号的清单;没法对客户的不当行为执行监管和调查取证。
对你的帐户有兴趣的,关键是你的业务经理,或是签订投资顾问。由于客户买卖和他们的权益相对高度有关。因此,一般来说,之上两种人能够看到你的账户明细。自然,有些公司连业务经理也不给查询顾客账户的管理权限。由于业务经理并没有投顾资格是不可以具体指导顾客交易的。可是投资顾问有具体指导顾客交易的管理权限,因此投资顾问一般都有这一管理权限。现在对券商的管理方法越来越严格,证券公司内控管理也制度化规范化。这些方面能够不必担心。
❸ 券商能看到客户的账户明细吗,客户隐私有保障吗
有可能看到。你的客户经理一定知道,因为每次中标,你账户里所有的股票都有重要的信,比如发表业绩、股东增持、减持、增发、分红、股权登记分红等等。通过信息发送给你。客户的每一笔交易都直接构成了客户营业部(即证券公司)总交易量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你的交易是业务部门的交易。如果你看不到它,你就看不到你账户的细节;无法监督和收集客户的不当行为。
当然有些公司甚至没有客户经理检查客户账户的权限。由于客户经理没有资格指导客户交易。但投资顾问有权指导客户交易,所以投资顾问通常有这个权限。然而,投资顾问非常忙碌,通常不会无缘无故地查看你的账户。投资顾问主要关注资金量前十和交易量前十的客户,以及签约付款的客户。这些客户与投资顾问的收入最相关。他们必须经常检查并帮助客户。当然,如果你不喜欢他们查看你的账户,你可以告诉他们他们也很高兴担心。
❹ 证券公司有没有可能看到我的帐户信息包括买什么股票,资金量多少等等信息
证券公司当然能看到了。所有的信息都能在金士达证券管理平台上看到。 可以看到自你开户日期起的所有信息,并且会对资金量多少的不同,对客户进行分级,但不会泄露客户的信息。
❺ 券商能看到客户的账户明细吗
有可能看到。你的客户经理肯定知道,宏和因每次中签,你的账户所有的股票,有重要的信怎,比方说发表业绩,股东增持,减持,增发,分红,股权登记派红派息曰等等。都通过信息发给你。
虽然,客服经理撑握你持股情况,但是你账户的秘码他不知道,这是券商的行规。
所以,全国的券商客服人员,估计职业底限,客户的密码他们不应知道,如果连密码他们都知道,还能叫密码吗?
为什么,券裔能看到用户的明细,究竟有没必要,小散们真没研究过。
我想券商需不需要,知道客户的股票名细,他们上层肯定有规定,否则,真就客易乱套了。
二十年的老股民,目前还没发现,账户名细出现什么问题,我的客服经理,很尽职尽责,服务很周到,我很满意。而且从没来没发生违规现象。有一次操买卖非常频繁,晚上一算少了二万多,非常着急,等到夜里十二点,钱还没回来。
咋办呢,这深更半夜的,还得惊动客服闫经理,于是硬着头皮打通了电话,闫经理很耐心反复的解释,让我放心睡覚,差不了,说明天上班帮我查,九点听消息。
第二天早闫经理告诉我,账余额是对的,我算错在哪,我一算愰然大悟。
我给闫经理道歉,打忧他了,他说没关系,这是他应该做的。
这就是四平东北证卷,我最信任的,最好的客服经理,能有这么有耐心责任心,我真是一百个放心。
表来想,向上级领导表杨一下,这位负责任的闫经理,正好,今天用这种形式,向尽责尽职的闫圣博经理,表示忠心的感谢!希望他的领导能看到,给予表杨!
肯定能看到的。开始我还不知道,2009年我刚开始炒股根本啥也不懂。开户万18的佣金还玩得不亦乐乎。直到有朋友告诉我她佣金才万6!我打电话给我客户经理让他把佣金调低点儿,结果他说我资金不达标,三万块没资格调整的。我愣了一下,他咋知道我账户才三万块呢!后来挂了电话才想明白,券商就像个中间客,就是个撮合交易的系统呗!所以在券商面前你的持仓别想有一丝一毫隐私。我现在每个月去看总结都是几个大字:高频交易[泪奔][泪奔][泪奔]太讨厌了,我手痒瞎玩玩都躲不过它的监视[泪奔][泪奔][泪奔]
嗯,所有客户的持仓股票和交易记录都记录在所在证券公司的账户上。所有数据后台都可以调阅出来看到,但说实话我们没有闲心来翻你们的成交记录。就好比你们的钱存在银行里面,你们卡上多少钱,每一笔流水进出,银行的后台看的一清二楚。只要人家不把启绝键你的数据泄露出去,就是合法合规的。
完全可以。
别说券商了,就说炒股软件都可以,比如同花顺。
我接到过同花顺公司的电话,他能明确说出我最近关注的股票(没买入)、我的自选股情况、我的持仓股票。我当时挺震惊的,我问他“你都知道我的股票底细?”他说他知道我的自选股,知道我的持仓股,但不知道我的持仓股数量和市值。
从那以后我不再用同花顺。
能看到的。客户的每一笔交易,直接构成了客户所在营业部(即券商)交易总量的一分子。换句话说:你的交易就是这个营业部的交易,它若不能看到的话,就相当于自己看不到自己帐户的明细;无法对客户的不当行为实施监管和取证。
完全可以悄巧的。前几年我套牢过一只股票最后退市,券商那边电话联系我了,问我怎么进了一只这种退市的票…可想而知[捂脸]
肯定可以啊,不然券商怎么监管客户账户? 客户的每一笔交易券商都可以查到。 我所在的券商,每年底还会把客户一年来的交易总结发给客户。
能看到,持仓个股有什么消息向你推送,……
❻ 如何查询股票账户
通过手机和到营业部都可以。手机上的交易软件,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可查阅。
现在开户后,都有个一码通账户,你在券商那开的户都是一码通的子账户,只要拿上身份证到任意券商都可以查询到你的开户情况的。
股票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券商处开设的进行股票交易的账户。开立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股市进行操作的先决条件。
选择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 → 填写上证所《证券帐户开户登记表》(办理深圳股票帐户的,填写深交所《证券帐户开户登记表》)→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 缴纳开户费用 → 获取证券帐户卡。
国内个人只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您的授权委托书;
外籍人士要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持有中国护照的,还应同时提交境外居留证明;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❼ 我的朋友在证券公司上班,我在他那里开户炒股,他能看到我的账户情况吗比如我买哪只股票,亏了还是赚了
你好,首先明确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可以看到名下客户账户情况、买卖股票记录和盈亏等,而且看到这些不需要你的账户密码,因为证券公司内部有专门的办公软件来查看客户资料。这也是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的原因之一。
❽ 证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账户吗
可以,但是他们是分级别的。你的客户经理可以。不是谁都能查。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