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应当同时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以便清查帐号下全部存款取款,来往明细,并可作呈堂证供。2、调查股票。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二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证号码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可以在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后,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开户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将隐无可隐,一目了然。3、调查房产。①房地产所有权人配偶凭其身份证明、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②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其身份证明以及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的立案证明原件,可以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③申请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应明确查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证明等必备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登记表应同时载明房地产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房地产登记案号或房地产权利凭证编号之一用于查询时核对和匹配。离婚期间夫妻可能已经忽略了关于情感上的梳理而将重点聚焦在二者所拥有的财产,财产问题上现实中也总有一些人会故意将财产藏起来等到现有的资产分割完之后将其归为自己所有的,此时对方应该及时去查处夫妻一起有的账户以免对方的转移。
2. 男女双方离婚股票也当财产分割吗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股票也是共同财产,应当分割。若隐瞒下来,:以后对方知道了,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
股票帐户的交易都有记录,到证券公司可以打出详单。
所以,没必要隐瞒。
3. 离婚前如何知道对方股票财产
法律分析:一、 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劵公司。二、 在该证劵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一般人的习惯都是保留股票证劵账户号,但不会保存交易密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 离婚时 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账户法律怎么查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
塌蚂(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陪尺余额。另外,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或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当事人的权益高度重视,不能提供账号和开户行的,法院一般会表示拒绝。虽然理论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号,各个银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况。
(2)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在支持法院调查令的地区,律师可以持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到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存团乱埋款情况。
(3)实践中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提供银行存款查询服务;还有一些当事人通过银行系统的熟人查询存款情况,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达到查明财产的目的,但这种作法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不建议当事人采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5. 离婚股票基金这些可以查得到吗
法律分析:可以查询。要求办理离婚,可以查询另一方名下的财产包括基金股票等,可以做诉前财产保全,等申请法院查询,对方会转移财产的。票账户内的资金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为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一为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 离婚案件中,如何查询双方的财产情况
离婚案件中,这样查询双方的财产情况:
如果双方还没有闹的太僵,平时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
有些离婚案件,对方不想离婚或者很谨慎,将结婚证、财产线索都隐藏的很好。本文主要针对这些情况,给出调查办法。
婚姻档案信息查询
1、婚姻当事人可持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去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前往查阅。
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婚姻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或律师,由当事人或律师到档案馆查询。
房产信息查询
1、查询房屋产权信息
房屋坐落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持公民身份证原件,即可到房产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可查到以下10类登记簿信息:房屋、土地、异议、房地产抵押、预购房屋及抵押、建设工程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利限制、地役权、文件。
2、查询房屋购置情况
当离婚案件中涉及房产分割时,当事人查询配偶在本地或外地的购房情况。
(1)当事人只知道配偶购买房屋的小区或楼盘的名称,不清楚具体坐落位置。在不想通过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可以私下通过所知小区或楼盘的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询问配偶购买房屋的具体坐落位置。
我国法律规定了律师具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但缺乏具体的规定,律师持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调查函)到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调查,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不一定会配合。
如上述途径无法得知房屋的坐落位置,则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进行调查。
一般对于法院的调查令,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在清楚房屋的具体坐落后,即可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具体信息。
(2)当事人不清楚配偶购买房屋的具体位置。
我国目前还不可以通过提供被查询人的名字而得知被查询人名下所有的不动产信息(以人查房),只可以通过提供不动产的具体位置而查到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以房查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可以尝试从配偶资金流向上着手,如配偶的账户上每个月都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其缴纳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费用;配偶的账户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支出,那有可能是支付到房地产公司。
机动车档案信息查询
到杭州市车辆管理机构查询机动车档案信息,律师需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律师执业证;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银行账户信息查询
只有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国家安全机关有权调查公民个人的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情况。
1、在杭州,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银行账户信息。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法院调查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银行账户线索,最好有账户信息,最低要求需要提供被查询人在哪家银行有开户、存款。
2、查询存款账户时,应要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被调查人所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以及一本通等存款账户一一查询。
3、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时,要写明申请法院打印自银行账户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因为法院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印储蓄余额,而不涉及取款的历史记录,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
实践中,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途径、聘请商务调查公司调查的途径,但因此类途径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我们不建议当事人通过这些途径调查。
股票账户信息查询
1. 申请法院调查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
2. 根据资金对账单查找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3. 申请法院调查令到该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出(入)资金。
调查取证前与目标证劵公司的营业部联系,问清楚除了律师证、调查令是否就可以调查取证,有些证劵公司的营业部还需要提供介绍信和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另外,还需要问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师前往。
公司
如何掌握配偶名下开设公司的情况,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查询,如借助“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软件查询。在启动诉讼程序后,也可凭案件受理通知书或法院调查令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阅调档。
注意:宾馆住宿信息、航班信息、火车订票信息都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诉讼案件中,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7. 离婚财产如何调查股票帐户能查到吗
离婚财产 调查的方式有: 一、自行调查 自己调查可以调查对方拥有的存折、 房产证 、 工资 收入等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方有心防你,即是是这些财产你也可能调查不到。工资收入也有可能因为公司的规定被拒绝调查。 二、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 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 证据 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三、申请法院调查 此种方式看起来是最佳的方式,没有风险、也不用花很多钱。但是实际生活中,由于基层法院的业务非常忙,即使你申请法院调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调查,如果调查的财产在外地,则法院去调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四、聘请专业的 律师 调查 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只能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了。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 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能查到股票账号;非法定机关、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询股票账号。也就是 离婚诉讼 中的法院可以查询。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8. 夫妻离婚可查对方账户吗
夫妻离婚可查对方账户。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
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
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
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由于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想通过律师调查,律师也无法调取到储户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请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同时最好要能提供对方的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调取到对方的相关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9. 如果起诉离婚通过法院可以查到另一方的资产吗比如股票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