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婚个人股票账户股票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一方在婚内购买的股票收益,不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贰』 原先账户是老公的,钱是我自己的,现离婚了,怎样可以转户给自己
如果原先的账户里面有证券持仓,因离婚导致财产分割需要办理证券的非交易过户,沪深两市的办理所需携带的资料如下,建议办理前先致电营业部或95575咨询具体事宜。
深圳:
1、离婚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例如离婚证,或者已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2、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如果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已说明证券分割的情况,可以不提供此协议);
3、当事人双方的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并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海:
1、离婚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例如离婚证、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2、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已说明证券分割的情况,可以不提供此协议);
3、当事人双方的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并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申报表》或《B股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叁』 离婚存款转移技巧(离婚前转移财产的N种方法)
我们曾经接待过一位女性当事人。
她和丈夫通过线下联谊活动相识相恋,婚后俩人感情一直不错。临产前她回了老家,并在老家生下女儿,此时丈夫并未同她一起,而是在北京生活。待她带着女儿回到北京后,她发现丈夫对他的感情变淡了,并在丈夫的手机里查到了和前女友的暧昧聊天记录。
夫妻间有了异心是婚姻中最可怕的事情。怀疑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在咨询了律师后,她通过家里的监控和行车记录仪最终坐实了丈夫出轨的实锤,开始着手离婚。夫妻俩在北京有一套价值500万的房子,在老家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她找到我们咨询委托的时候,不光她丈夫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她也有这样的行为。
在漫长的婚姻续存期间,势必会产生很多零零碎碎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大家或许都知道转移财产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却不知道对方哪种行为属于转移了财产。机智点的也许能抓到对方转移财产的现行,不太懂行的或许连对方什么时候转移了财产都不知道。
今天家理律师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方式?
隐匿银行存款
在离婚诉讼时,一方把工资卡、银行储蓄卡的资金部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账户里,在开庭审理时只向法院提交了存款极少的银行卡质证。这种转移存款的方式,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且难度也相对较大。
隐匿不动产
离婚前,秘密购买某处不动产。为了不让这套房产被另一半分割,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
故意隐瞒财产
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过程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存款、股票、投资收益等,如果另一方压根不知道这些财产的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也就无需花费成本去转移了。
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
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会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
其他家庭不动产
除了房产、存款这些隐性的财产,家里能被看得见的、值钱的财产,比如古玩字画、冰箱电视等,也有被转移的可能。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这里,家理律师建议:
①离婚时,不要看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自己也去转移财产,此时最正确的做法是尽快咨询律师如何应对、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②离婚后,一但发现对方有上述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要以非法对非法,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是要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
④如果你已经掌握了对方隐藏财产的地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肆』 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直接隐瞒
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巧返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空宽宽)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斗亮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