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借股票账户的法律责任
依据证券法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第五十九条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
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 证券账户借给别人使用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可能被处罚,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给他人使用,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协调配合与快速反应机制。
C. 出借证券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个人出借证券账户违法。
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
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D. 股票账户借给别人用有没有风险
你好,有的。在2021年底,已经有首例公开对出借个人股票账户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例。在旧的证券法中,没有对于出借股票账户有要求,但是在新的证券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如果出现这样的行为,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等等来进行处罚,通常是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在我们实际迟肢歼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常常以高额的利益作为诱饵,吸引一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证券投资者,将自己名下的账户交给其操控,用以牟利。不少投资者因自身资产没有损失,还能从中谋饥闹取高额利益码冲,就轻易的答应了对方的借户请求,但这其中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
E. 出借股票账户的法律后果
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均有可能被处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出借股票账户的行为,需要监管机构结合具体交易情形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F. 操作他人股票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新的证券法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G. 出借证券账户的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
1、蚂首借用股票账户的行为属于违法。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相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困物戚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法律客观: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汪陵他人使用。
H. 出借证券账户违法吗
出借证券账户是违法的。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投资者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者的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在证券交易所从事证券交易,违反业务规则的,由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采取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