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国企业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可以选择的股票形式有哪些,并说明发行方式
股民在投资时对于一些公司的变动或者上市都是极为注重的。然而我们在考察一个公司上市的同时还要观察一下股票的发行方式我们也可以从公司的公告栏中了解相关信息。那么今天我们就看一下股票发行的形式到底有哪些吧。
一、公开发行也称公募是指股票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出售股票的方式;
二、非公开发行也秫私募或内部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向公司内部职工或特定投资者出售股票的方式。
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都可以采用直接发行或间接发行的方式。
1、直接发行也称自蕾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自己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这种方式下一般是发行人在投资银行或证券机构的协助下通过私下接诗的方法直接将股票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人将不足部分自行认购。
2、间接发行也称委托代理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人不直接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而是委托证券经营构代理盅行招募投资者。
间接发行根据受托责任不同分为代销发行和包销发行。
(1)代销发行是指发行人委托有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代办销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销机构只是同意按照发行人委托的价格尽可能地销售股票只收取手续费和其他有关费甩发行风险由发行人承担到期销售不完的股票退给发行人。
(2)包销发行是指发行人与代理发行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发行股票。并且规定在承销期内如果不能足额发行尚未销售的股票由受托方收贿然后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接市价出售。包销发行下。股票发行的风险性实际上转移给了包锖发行机构。
❷ 股票发行方式有哪些
根据2009年9月17日证监会37号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6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的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主承销商借助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的网下发行。其主要步骤为:①在初步询价阶段,询价对象申报拟申购价格及申购量;②主承销商根据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③在申购阶段,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全额划交申购款(采用累计投标方式定价的还需申报申购价格);④会计师验资,主承销商配售股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二是由主承销商自理的网下发行。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根据主承销商发行公告的要求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在目前的IPO发行过程中,网下发行采用第一种方式。
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初步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❸ 股票三种发行方式
现阶段常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三种: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发行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
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保荐机构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的规定,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上限为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同时不得超过交易所的技术上限。如果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如果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申购号码为中签号码的投资者认购股票。
市值配售发行方式则是指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是按投资者持有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A股市值向其进行股票配售的一种发行方式。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算新股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投资者在申购日根据自己在市值计算日持有的可用于申购新股的市值申购新股,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新股,投资者的申购中签后再缴纳认购资金。
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从实际运用来看分为三种,即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交申购委托(区间之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之后由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指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比较复杂,发行日,保荐机构给出申购价格区间,以及网上、网下的预计发行数量,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需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
发行人应当与证券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承销方式;
(三)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四)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五)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六)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证券经营机构收取承销费用的原则,由证监会确定。
❹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哪些
1,在发行方式上,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引入授权发行、货架发行、自营发行等灵活发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2,在定价机制方面,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新老股东充分博弈,“以投标为原则,以定价为例外”,不对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进行行政干预,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规范发行秩序。
拓展资料: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按比例配售,认购越多,分配越多
2、如果认购时间提前,“创新”成功率高,至少配100股。
3,设置大范围认购数量,无市值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所选层“打新”支付的时间点和金额不一致。不用为主板和科创板的“创新”买单。确定手数后,按照中奖股数对应的金额进行支付;新三板为“新”时,应缴足认购款,确定配股数量后退还多缴的股款。付款和退款之间的间隔约为两个交易日。
新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新股涨跌不设限,实行临时停牌机制。当日内成交价首次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或60%以上时,盘中交易将暂停10分钟,恢复交易时进行集合竞价。最低交易订单数为100股,每笔订单可增加1股。投资者若想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需先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权限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规则是什么?
【1】无需市值 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均采用市值配售方式。即新股改制前必须持有相应上市公司在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市值。市值越高,可以获得的配股就越多,新股的概率就越大。当然,一旦市值超过顶格配售所需的金额,额外的市值暂时也无济于事。 新三板的选定层(未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不需要提前准备市值。即使您不购买任何股票,您仍然可以参与认购新股。
【2】需要冻结资金 这与之前上交所和深交所申请新股时的规定相同。之所以取消资金冻结,是为了避免每次新股认购的期限产生“抽血”效应。不过新三板的资金不多,不会受到这方面的影响,所以还是采用冻结资金的方式。 具体来说,您要准备与认购新股一样多的现金,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被冻结。认购完成后,将扣除认购新股所需的资金,剩余部分返还给投资者。 例如,新股发行价为10元,李斯认购10000股,资金将被冻结100000元。最后,李思中签了1000股,认购后扣除10000元买新股,返还90000元给李思中。
【3】中奖规则是“按比例放置,时间优先” 这是新三板(未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选定层认购新股的一大特点。有点像港股申购新股的获胜规则,但又不完全一样。 按比例配售,时间优先,让每个人都能赢新股,至少100股(以100股为交易对象)。
❺ 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方式是什么
我国股票发行实践中较常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⑴认购证抽签发行。
实践中又称为“申请表方式”、“认股证方式”。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证券时须首先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公开发售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可以附加身份证限制),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并载明其认购证号码;在认购证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个根据“三公”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这通常是依据超额认购比例对认购证号码尾数进行抽签,凡持有中签认购证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认购证将作废。认购证抽签发行方法并不涉及股票价格问题,而仅依次来确定有效的认股人和有效的认股数额,即这是一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这种发行方式是以所发行股的超额认购为前提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对确保股票发行的安全,缓和供求矛盾有一定的作用。其缺点是发行环节过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高、发行时间长。
(2)存单抽签发行。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时须首先通过银行机构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发售专门的股票认购定额定期存款单,每一定额存款单同时代表一定数量的证券认购权,并载明存单号码;在存单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人监督下对上述存单号码进行尾数抽签,通常采用依认购比例进行存单号码尾数抽签的方法;凡持有中签存单者,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的存单将转变为单纯的银行定期存款单。这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股款全额存入,即其存单的面额等于每股股票发行价格与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数之乘积。另一种做法是存款与股款分离,即其存单面额并不与认购股款挂钩,投资者认购面额一定的存单,其目的只是为了取得存单和存单上的编号,中签者不能用存单抵交股款和手续费,而需持中签存单到交款地点另行交纳股款和手续费。
(3)上网定价发行:这是近年来被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
①此种发行方式利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由认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申报认股承诺;
②采取定额认股和抽签认股的原则。
依此发行方式,发行人和承销人通过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向所有在其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开设了股票帐户的投资人发出招股要约,在其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均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申报认股承诺;认购期满后,由承销人根据“三
公”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对全体认股人的认股序号进行尾数抽签,以确认有效之认股人。中签者的认购将生效并交割证券,而未中签者的认购资金将返还。如果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于认购期满时仍未能全部售完,余额部分依承销协议由承销人买入。
❻ 股票的发行方法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
(1)以发行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公开发行(公募)和不公开发行(私募)。
(2)以发行中的职责划分为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3)以发行股票能否带来现款为标准,可划分为有偿增资、无偿增资和搭配增资。
股票发行方案是指股票向投资者发售的具体安排。股票发行方案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制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为了保证股票发行方案的时效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在招股意向书披露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股票发行方案,同时填报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目前,股票发行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
(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采用什么方式,通过何种渠道或途径将证券投入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的具体办法。
(3)发行定价。根据询价制度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方案中应包括询价工作的组织情况以及询价安排。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是指有资格参加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比如是否区分一般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是否有设立年限、资产规模、业务类型等要求。
(5)股份锁定安排。上网定价发行的股票,一般没有锁定期,在挂牌交易时一起上市流通。目前,对网下法人配售的股票设定了锁定期,这部分股票在其他股票挂牌交易一段时间(现为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股份锁定期的设定,使得发行的股票分批流通,有利于提高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票的流动性。
(6)发行时间。发行方案应说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具体日程。选择发行时间要考虑市场状况、其他证券的竞争性发行等因素。
(7)发行程序。发行方案应详细说明发行程序和操作细节,如:日程安排、申购上下限、申购程序、发行费用等
❼ 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方式是什么
我国股票发行实践中较常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⑴认购证抽签发行。
实践中又称为“申请表方式”、“认股证方式”。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证券时须首先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公开发售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可以附加身份证限制),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并载明其认购证号码;在认购证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个根据“三公”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这通常是依据超额认购比例对认购证号码尾数进行抽签,凡持有中签认购证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认购证将作废。认购证抽签发行方法并不涉及股票价格问题,而仅依次来确定有效的认股人和有效的认股数额,即这是一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这种发行方式是以所发行股的超额认购为前提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对确保股票发行的安全,缓和供求矛盾有一定的作用。其缺点是发行环节过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高、发行时间长。
(2)存单抽签发行。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时须首先通过银行机构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发售专门的股票认购定额定期存款单,每一定额存款单同时代表一定数量的证券认购权,并载明存单号码;在存单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人监督下对上述存单号码进行尾数抽签,通常采用依认购比例进行存单号码尾数抽签的方法;凡持有中签存单者,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的存单将转变为单纯的银行定期存款单。这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股款全额存入,即其存单的面额等于每股股票发行价格与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数之乘积。另一种做法是存款与股款分离,即其存单面额并不与认购股款挂钩,投资者认购面额一定的存单,其目的只是为了取得存单和存单上的编号,中签者不能用存单抵交股款和手续费,而需持中签存单到交款地点另行交纳股款和手续费。
(3)上网定价发行:这是近年来被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
①此种发行方式利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由认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申报认股承诺;
②采取定额认股和抽签认股的原则。
依此发行方式,发行人和承销人通过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向所有在其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开设了股票帐户的投资人发出招股要约,在其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均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申报认股承诺;认购期满后,由承销人根据“三
公”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对全体认股人的认股序号进行尾数抽签,以确认有效之认股人。中签者的认购将生效并交割证券,而未中签者的认购资金将返还。如果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于认购期满时仍未能全部售完,余额部分依承销协议由承销人买入。
❽ 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根据2009年9月17日证监会37号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所承销的股票,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委托申购时应全额缴纳申购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6月发布实施的《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的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网上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主承销商借助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的网下发行。其主要步骤为:①在初步询价阶段,询价对象申报拟申购价格及申购量;②主承销商根据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③在申购阶段,有资格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全额划交申购款(采用累计投标方式定价的还需申报申购价格);④会计师验资,主承销商配售股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二是由主承销商自理的网下发行。符合发行对象要求的投资者根据主承销商发行公告的要求直接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申购结果按照发行方案确定有效申购及发行价格,并将股票配售给有效申购的投资者。在目前的IPO发行过程中,网下发行采用第一种方式。
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初步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❾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9)我国现阶段在交易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扩展阅读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