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买入卖出规则是怎样的
股票买入卖出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单位以及竞价成交。
一、交易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时段9:30-11:30,下午时段13:00-15:00。周六、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
二、交易单位,
1、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三、竞价成交,
1、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注意事项:
1、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2、市场主力对大盘的把握不尽相同,在大盘下跌初期,有的个股仍可能上涨,而当大盘下跌、个股停止上攻时即是很好的卖出时机。同一板块个股有大幅下跌行为时,一般都会对其他个股产生影响。
㈡ 股票买入卖出规则
一、股票买入卖出规则例举如下:
1、交易时间,除了法定节假日以外,中国股市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每天4个小时。股票卖出后当天是不能把钱提取出来的,只能等到下一个交易日。在买卖股票时还要注意涨跌幅度的限制,除了科创板20%以外,其余的都是10%的涨跌幅度限制,被标注st的股票每天有5%的涨跌停限制。 股票实行T+1交易,即当天买入次日才能卖出,股票买入卖出时以1手为基本单位,1手等于100股,买入卖出时需要按照整数倍增加。科创板最低买入卖出为2手,超过2手可以以1股为基本单位增加。一只股票在涨停跌停时停止交易,主板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为20%,ST股和*ST股为5%,节假日股市休市交易所停止股票交易。?
2、竞价成交,股市的成交排序规则为:价格较高的委托买单优先于价格较低的委托买单,价格较低的委托卖单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委托卖单。价格相同的委托,按委托时间排序。??
3、交易单位,股票的交易单位为“手”,一手即为100股,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者为其整倍数。股票买入时只能按手为单位进行交易,主板最低1手,然后按照1手的整数倍增加,科创板最低2手买入,不过比2手多时可以按1股的数量逐步增加,比如可以购买201股。它和主板的买入规则有一定的出入。股票卖出时也必须按手进行交易,这里当科创板股票卖出高于2手后也可以按一股的数量增加卖出,也就是可以卖出201股。不论是什么板块的股票,当天买进之后不能当天卖出,至少等到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4、报价单位, 股票的报价单位与交易单位有所区别,股票的报价单位为“股”,即某某股票当前价位为10元每股。??
二、股票卖出基本策略
1、在市场上发现更好的机会时,如果此时资金不足,可以抛出手中股票回收资金买入新股;
2、当股价在阻力位无法继续上涨,此时投资者应当适量减仓或者清仓,如果突破阻力位则视情况卖出获利出局;
3、购入股票后股价到达止盈位时,及时获利出局,避免犹豫或者贪婪造成损失;
4、购入股票后股价跌到止损位时应及时卖出止损,寻找更好的投资机会;
5、购入股票后公司基本面有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对股价产生负面影响,投资者可以果断出局。
㈢ 有谁了解这方面,请为我详细介绍一下买入和卖出的意思
股票买入:指股票交易中进行买入委托,如果委托成功后,股票到账,并且相应的资金转入到卖方账户。
股票卖出:指股票交易中进行卖出委托,
如果委托成功后,资金到账,并且相应的股票转入到买方账户。
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股票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的1:00-3:00。
2、竞价成交。股票价格较高的委托买单要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价格低的卖单要优先于高的委托卖单。
3、交易单位。股票的交易单位是“手”,每手为100股。
4、报价单位。股票的报价单位是“股”,报价单位和交易单位是有所区别的。
5、涨跌幅度限制。上市首日除ST股外,剩下的股票的交易价格相比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跌幅度不能够超过10%,ST股涨跌幅不能够超过5%。因为新股比较特殊,所以上下涨跌超过百分之十停牌30分钟。
㈣ 股票中的买入和卖出的什么意思
股票中的买入和卖出的意思如下:
1.股票买入:指股票交易中进行买入委托,如果委托成功后,股票到账,并且相应的资金转入卖方的账户中。
2.股票卖出:指股票交易中进行卖出委托,如果委托成功后,资金到账,并且相应的股票转入买方的账户中。
股票的买入和卖出其实都是股票交易。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4)股票交易中的买入与卖出扩展阅读
股票买入和卖出的清算交割
1.清算是将买卖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清算的意义,在于同时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实际交割的股票于与价款,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清算,那么每位证券商都必须向对方逐笔交割股票与价款,手续相当繁琐,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3.交割是投资人买卖股票后付清价款与转交股票的活动。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同理,卖出股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股票并领取价款。这是股票买卖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一个必须履行的手续。
一、参考资料:网络:股票交易
二、参考资料:网络:股票
㈤ 股市交易规则股票买入卖出规则
股票卖出是有时间限制的,股票可以买卖的时间是工作日(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以及交易所休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能进行股票交易。在交易规定的时间内股票买卖还遵循T+1规则,也就是股票买入之后需要下一个工作日才可以卖出。
拓展资料:
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在同一价位。
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涨停:开盘即以涨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涨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高价成交,说明买盘旺盛,该股属于强势股。
(2)跌停:开盘即以跌停价开出,至收盘为止,跌停未被打开过,全天均以最低价成交,说明卖盘沉重,该股属于弱势股。
(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档价位成交。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交易帐户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_买卖。
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_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圳证_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_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沪、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㈥ 买入和卖出是什么意思
股票买入为股票交易中进行买入委托,如果委托成功后,股票到账,并且相应的资金转入卖方的账户中。
股票卖出为股票交易中进行卖出委托,如果委托成功后,资金到账,并且相应的股票转入买方的账户中。股票的买进卖出都是股票交易,股票是上市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在交易所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投资者将持有的卖出合约对未来行情不再看跌而补回以前卖出合约,与原来的卖出合约对冲抵消退出市场,账户资金解冻。投资者对未来价格趋势不看好而采取的交易手段,而将原来买进的看涨合约卖出,投资者资金账户解冻。
(6)股票交易中的买入与卖出扩展阅读:
股票买入介绍如下: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必须第二天才可以进行交易,投资者卖出的股票同样必须第二天才能提现,可以用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买入其他的股票。
5日、10日、30日三条移动平均线在低位会合时,表明短中长线投资者的持股成本渐趋一致,除短线有微薄的利润外,中长线均无获利盘,上挡抛压不重,股价容易上升。所以“三军会师”图线是信得过的买入信号,应趁回档之机,逢低介入。
㈦ 股票买入卖出规则
股票实行T+1交易,即当天买入次日才能卖出,股票买入卖出时以1手为基本单位,1手等于100股,买入卖出时按照整数倍增加。科创板最低买入卖出为2手,超过2手可以以1股为基本单位增加。股票在涨停跌停时停止交易,主板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为20%,ST股和*ST股为5%,节假日股市停止股票交易。
拓展资料:
1、股票的费用介绍:
一、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
佣金的收费标准为:
(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是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是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是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三、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四、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