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上市股东减持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⑵ 公司股东15日后减持会影响15内股价吗
摘要 这个会影响股价,这个属于利空消息。
⑶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公告减持后没有卖出,截止日到了也不能再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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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股东减持后多久才再减持
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出的15个交易日后,大股东才可以开始减持,而没有等到时间就减持,那么就涉嫌违规。这时候证监会会对该只股票发出监管函,对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投资者来说,大股东减持是利空消息,势必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
⑸ 大股东15个交易日后减持会股票近期会拉升吗
普通15个交易日后减持会股票近期会拉升吗?大股东是我叫之后简直一般情况来说是我家人认得,有可能股票上升。
⑹ 减持公布后,什么时候可以减持股票
╰向日葵没了太阳如何微笑
公告后减持,如果提前减持属于内幕交易犯法的。
股票操作还是以资金核心为主,无论市场消息满天飞,庄家机构一般都是提前就获知这些,对于我们散户而言不如直接了当的跟庄走,庄家资金怎么做我们怎么做,比如我个人使用的是恒阳财经网的恒阳证券行情软件机构版,我平时的选股卖股的过程是这样的:第一步,设定好庄家大资金抄底活动频繁的条件,自动筛选出符合这些资金条件股票,第二步,同时再设置好技术性支撑压力的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股票,第三步,在最终两次筛选获得的即符合庄家资金抄底完毕,且技术形成支撑的股票,第四步,为数不多的这些筛选好的股票中,打开5分钟周期,看它们在5分钟周期内有没有庄大资金暗中抄底的股票,因为股票涨停或大涨之前比定在前3天内一般1天左右会有庄大资金暗中抄底,如果筛选的股票池中有符合5分钟周期出现庄大资金暗中抄底的股票,全部保留,第五步,在保留的股票中选择前期涨幅、振幅都比较活跃的,这样当天或次日买入以后的股票涨起来才稳才快,涨幅也大,这样虽然比较保守,但安全性相对更高一些,收益也相对更大一些。说白了,买股票就是另类投资,凡是投资就需要降低风险,增大收益性,上面的选股过程就是这个思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吧,如果有帮助就麻烦给分吧,谢谢!
⑺ 股票减持是什么意思
1.股票减持指的是持股人销卖掉个人持股份额内的一部分股票,但这不一定会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2.股票减持为高位套现或者低位减持时,这对股票是一种离场或者待观察信号。
3.股东大量减持股票的时候,有可能带来利空的风险。
4.多个股东进行股票减持的时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存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以上为股票减持的含义以及其对股票下跌的影响,通常来说,股票持有人为了在股票交易中获得利润,会提升股票价格之后再进行出货销售,当然,也存在部分交易者在有人接盘的情况下,会把股票以特定价格抛售,以此获得总体计算收益。
拓展资料:
大股东减持股份的方式分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协议转让减持。
在股票市场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是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股票转让。
而大宗交易减持是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进行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股票转让。
而协议转让减持是股东通过与投资者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交割进行股票转让。
根据《减持规定》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在继续按照规定进行减持。
并且,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⑻ 股票上市股东减持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1.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就其权益变动,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据上交所《关于执行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于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出售股份的,可以免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