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中小企业版股票
一:简单的说,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中小板是为中小型企业特别设立的一个市场,以区别主板市场,这样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较有发展潜力但经营风险也较大,国内的中小企业板设置在深圳. 股票代码:002XXX,到今天为止已经有近200家了。
二:股市用语。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三:在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按照交易所的流程,发行新股。股民和机构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固定的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还有一个名词是“新股认购”,申购是在交易所,认购是应在网上.和买股票一样,申购后将资金冻结.如申购后没中签,再将资金解冻. -----网上申购-----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公开申购。深市0打头的,申购数量最少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只能申购一次]三天后看结果。沪市的申购数量最少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也只能申购一次]三天后看结果。如申购后没中签,资金自然会解冻. 3天后也可划卡看交易单据。
中小板块,说白了,就是流通盘净资产对大盘指数构不成影响。 配股,说白了,就是扩大流通盘的做发,因为中国银行很难贷到款,所以一旦企业够上市规模,打破头也要上市的,融资嘛,至于盈利以后,一般都是选择配股,以扩大其上市融资的规模。 股票市场分为一级和二级市场,我们现在交易的是二级市场,新股申购,必须是在一级市场(要申请购买)购买。一般来说,你能成功的申购新股,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例如中石油,虽然已经破发,但是发行当天可是翻了三倍。
1. 深圳交易所独立开辟的一个方便中小企业上市的交易平台
2. 公司融资就要配股
3. 发行新股或者配股,你用钱去买就是新股申购
一、什么是中小板股票? 中小板就是流通盘相对较小,企业规模不大,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二、什么是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三、什么是新股申购 在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按照交易所的流程,发行新股。股民和机构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固定的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还有一个名词是“新股认购”,申购是在交易所,认购是应在网上.和买股票一样,申购后将资金冻结.如申购后没中签,再将资金解冻。
-----网上申购-----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公开申购。深市0打头的,申购数量最少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只能申购一次]三天后看结果。沪市的申购数量最少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也只能申购一次]三天后看结果。
如申购后没中签,资金自然会解冻. 3天后也可划卡看交易单据。
㈡ 股票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是什么意思
主板:主要针对大型蓝筹企业挂牌上市,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以60开头)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中小板:主要针对中型稳定发展,但是未达到主板挂牌要求的企业,属于深圳交易所的一个板块(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创业板:主要针对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属于深圳交易所的一个板块(股票代码300开头)。
新三板:是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所位于北京(股票代码以8开头)。
㈢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别:
一、定义不同
1、主板市场就是指以传统产业为主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就是沪深主板、一板市场。
2、中小板市场是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也属于一板市场。
3、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补充,也就是二板市场。它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它也是深交所专属的板块。
4、新三板是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
二、股票代码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2、中小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3、创业板企业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4、新三板企业股票代码以43或83开头。
三、要求不同
1、主板:公司成立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3年累计超过3亿元;3年都是盈利状态且盈利累计超过3千万;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千万。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千万;
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简介:
国内的创业板属于深交所,附属于主板市场,可以近似看做正常的股票。国内的新三板则是完全独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目前暂时只能成为挂牌企业,不能称为上市公司,因为做市交易发展尚不成熟,股权交易仍以协议交易为主。
但两个市场都是有机会转到主板市场的。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上市标准上。创业板需要存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计算)。
㈣ 中小板交易规则有什么特殊之处
你好,中小板交易规则:
开盘:
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和13:00~14:57连续竞价。
中小板:在9:15~9:25之间,交易系统会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对当前已收到的有效委托进行一次虚拟的集合竞价(每隔10秒揭示一次,不是实际开盘价,不产生实际成交),以确定截至目前的有效委托将产生的集合竞价成交价,这个价格就是虚拟开盘价。每次揭示的虚拟开盘价会随着新委托的进入而不断更新,这样投资者可以了解当前参与集合竞价的委托情况,增加开盘集合竞价的透明度。
具体来说,在五档行情下,如果集合竞价时未匹配量为零,则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
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卖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卖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
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买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买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
特别规定中,与主板市场开盘封闭式集合竞价不同,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开放与封闭本身的区别就充分体现了公开和透明。
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深交所主机将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个指标。使得与主板相比,集合竞价的产生过程发生了变化。与封闭式集合竞价相比,这种开放式集合竞价将即时反映集合竞价虚拟价格的形成过程。
开盘集合竞价时,9:20~9:25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除此之外都可接受撤单申报。
收盘:
收盘价 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收盘价则将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 一笔成交为当日收盘价。每个交易日的14∶57至15∶00为中小企业板块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这与主板市场 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交易的开盘价和收盘价产生方式发生的变化,其主旨在于增强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㈤ 股票中的中小板是什么意思
中小板就是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一般都是深圳市场002为开头代码的股票。这类股票具有流通盘不大、股本小、股性灵活、主业优势明显等特点。中小板是为中小型企业特别设立的一个市场,在中小板市场中有着较低的上市标准、高风险、高收益和严格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一般主要上市对象是高科技公司。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㈥ 主板(含中小板)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
(二)在深交所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
(三)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且其 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同时低于 100 万股;
(四)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五)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
(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2000 人;
(八)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
券市场运行秩序,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票交易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依法对相关
股票交易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 股票交易采用无纸化的公开交易形式,或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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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第二章 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交易设施与交易参与人
第七条 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
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第八条 主办券商进入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票交易,应当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取得交易权限,成为交易参与人。
第九条 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开设的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第十条 交易单元是交易参与人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设立
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并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服务及
监管的基本业务单位。
第十一条 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
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
第十二条 交易单元和交易权限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转
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节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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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
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
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
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
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第十五条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
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 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
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
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
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
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第十六条 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其
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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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强制变更
股票交易方式:
(一)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的,股票交易方式强制变更为
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
(二)挂牌公司调出精选层的,股票交易方式强制变更为
相应市场层级交易方式;
(三)基础层、创新层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为其做
市的做市商不足 2 家,且未在 30 个交易日内恢复为 2 家以上的
交易方式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四)基础层、创新层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
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恢复交易期间,交易方式强制变更
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交易时间
第十八条 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
统休市。
第十九条 做市和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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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至 15:00。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
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第三章 股票交易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
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股票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
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或电话、自助
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的,应按相关规定操作,主办券商应
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 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
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股票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全国股转
系统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
主办券商交付其委托主办券商卖出的股票或其委托主办券商买
入股票的款项,主办券商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股票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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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买入的股票。
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主办券商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
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股票。
第二十四条 主办券商应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
顺序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
第二十五条 申报指令应当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格式传
送。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六条 主办券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
报记录。
第二十七条 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100 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
卖出。
第二十八条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
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
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第二十九条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
股,大宗交易除外。
第三十条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股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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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第三十一条 申报当日有效。
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全国股转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
有效。
第三十二条 主办券商通过报盘系统向全国股转系统交易
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
易即告成立。按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记录
由全国股转公司发送至主办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
严重后果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
措施。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
交易,全国股转公司有权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
规交易者承担。
第三十四条 按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
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五条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
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第三十六条 按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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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股票交易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全国股转公司每个交易日发布股票交易即时
行情、股票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时编制反映市场交易
情况的各类报表,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
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 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交易方式、股票所属市场
层级等对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第三十九条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全国股转系统信息的统一
管理和发布。未经全国股转公司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发
布、使用和传播交易信息。经全国股转公司许可使用交易信息
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
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四十条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
情和股票交易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十一条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
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股票指数,随即时行情发布。
股票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 做市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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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委托与申报
第四十二条 做市商应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
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
务。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全国股转公司另
有规定的除外。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做市交易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三条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
买卖做市股票。
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
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
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
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转系统发
送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做市
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买卖申
报数量和价格等内容。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 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交易日的 9:30 开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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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第四十六条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
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 5%或两个最小价
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相对买卖价差计算公式为:
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
第四十七条 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报后,前次做市申报
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第四十八条 做市商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的整数倍,
且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1000 股。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 100
股的,做市商应于 5 分钟内重新报价。
第四十九条 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 1000 股时,可以
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
调节库存股票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 3 个交易日恢复
正常双向报价。
第五十条 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
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 3 个交易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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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成交
第五十一条 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为做市交易撮合时间。
做市商每个交易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交易
撮合时间的 75%。
第五十二条 全国股转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
申报进行成交;如有 2 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价
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
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
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第五节 做市商管理
第五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前,
应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备案。
第五十四条 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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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应向中国结算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做市商不再为挂牌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应将库存股
票转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第五十五条 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
参与其做市股票的买卖。
第五十六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
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 5%或 100 万股(以孰
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 10 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做市商在做市前应当取得不低于 10
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第五十七条 做市商的做市库存股票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一)股东在挂牌前转让;
(二)股票发行;
(三)向股东买入或借入;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
做市商借入库存股票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制
定。
第五十八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
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 3 个月后方可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
务。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应当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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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第五十九条 挂牌时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交
易方式变更为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
不满 6 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
股票做市不满 3 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应当事前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
同意。做市商退出做市后,1 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
市。
第六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做市商自动终止为相关股票
做市,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该股票摘牌;
(二)该股票被强制变更交易方式;
(三)做市商被暂停、终止从事做市业务或被禁止为该股
票做市;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 做市商间转让
第六十一条 做市商间为调节库存股等进行股票转让的,
可以通过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进行。
第六十二条 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是指做市商之间按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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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
易单元代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对手方交易单
元、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以及成交约定号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和进
行成交确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第六十四条 全国股转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
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
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做市商间转让股票,其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
第六十五条 做市商间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
成交量在每个交易日做市商间转让结束后计入该股票成交总量。
第六十六条 每个交易日做市商间转让结束后,全国股转
公司逐笔公布做市商间转让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做市商名称等。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六十七条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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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第六十八条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收盘价为该股票
当日最后一笔成交前 15 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
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六十九条 全国股转系统为做市商提供其做市股票实时
最高 10 个价位的买入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最低 10 个价位的
卖出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以及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
服务做市商的实时最优 10 笔买入、卖出做市申报价格和数量
等信息。
第七十条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每个
交易日 9:30 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
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
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 3 个
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 3 个价位卖出申报
价格和数量等。
第五章 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第一节 委托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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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
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集合竞价交易适用本章规定。
第七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
买卖集合竞价股票。
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
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
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 3 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
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七十四条 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
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
报价格等内容。
第七十五条 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
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 50%,涨幅限制比例为 100%。价格
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
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
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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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
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 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 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
期间的成交首日;
(三)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成交
第七十七条 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
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
行集中撮合。
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
次。
第七十八条 集合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
成交。
第七十九条 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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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
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
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
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
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
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八十条 集合竞价股票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
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最后一笔成交价。
第八十一条 集合竞价股票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前收盘价、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若未产生集合竞价参考价的,则揭示实时最优 1 档申报价格和
数量。
第八十二条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集合竞价股票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
金额最大 5 家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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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竞价交易价格振幅达到 40%的前 5 只股票;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
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二)当日竞价交易换手率达到 10%的前 5 只股票;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100%
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排名分别计算。
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的,公布名称为
“机构专用”。
第六章 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
第一节 委托与申报
第八十三条 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
转系统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
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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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连续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为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
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第八十五条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方式委
托主办券商买卖连续竞价股票。
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
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市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
向、委托数量、保护限价等内容。
第八十六条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
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接受市价申
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每个交易日 9:20 至 9:25、14:57 至 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
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八十七条 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
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
动撤销;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
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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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
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
交部分自动撤销;
(四)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
手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
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
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
报撤销;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类型市价申报。
第八十八条
㈧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有什么不同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别:
一、定义不同
1.主板市场就是指以传统产业为主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就是沪深主板、一板市场。
2.中小板市场是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也属于一板市场。
3.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补充,也就是二板市场。它是专门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它也是深交所专属的板块。
4.新三板是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
二、股票代码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2.中小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3.创业板企业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4.新三板企业股票代码以43或83开头。
三、要求不同
1.主板:
公司成立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3年累计超过3亿元;
3年都是盈利状态且盈利累计超过3千万;
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千万。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千万;
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千万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上市前1年净利润达到5千万;
发行前公司股本不低于3千万。
3.创业板:
公司近2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千万,或近1年为盈利状态且净利润不低于5百万;
近2年营收增长均不低于30%;
近1年营收不低于5千万;
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千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千万。
4.新三板:
公司具有稳定、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必须突出;
公司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㈨ 中小板创业板是什么和沪深A有什么区别 买股票一般要买什么样的
中小板、创业板股票也是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和沪深A主板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不同股票代码:沪深a主板代码以600、601、603开头,深市以000、001开头;中小板以002开头;创业板以300开头。
2、上市条件不一样:在沪深A和中小板主板上市,要求企业近三年的营业总收入超过3亿元,或者企业近三年的净营运现金流量超过5000万元,且连续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
在创业板上市要求企业持续经营三年,并具有一定规模、强劲成长性和创新活力。
3、上市公司的特点不尽相同:沪深a主板上市公司主要是资本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稳定的大型成熟企业;
中小板上市公司普遍比主板上市公司规模略小,但企业发展处于成熟阶段,盈利能力强;创业板上市公司多为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涉及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TMT等行业。
4、交易条件不一样:沪深A主板和中小板可以开设股票账户进行交易;创业板要求投资者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并到证券营业部办理签字手续。
买股票没有一个标准的买法,初学者最好在客户经理的指导下买入某一个蓝筹股。
(9)中小板企业股票交易系统扩展阅读:
中小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董事会按照“两个不变”、“四个独立”的要求,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独立经营、独立监管、独立规范、独立指标”的相对独立管理。
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通常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业绩并不突出,但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是进入门槛低,操作要求严格。
㈩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什么意思
主板分为上海主板和深圳主板 通常指上海主板 也就是上证指数 我们经常说的大盘
上海主板 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一般是央企或者国企等市值较大的公司 股票代码 60开头 例如600997
中小板 创业板 深圳成指 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中小板一般是中小企业 代码是 002开头 例如002321
创业板 一般是互联网公司 或高科技初创企业代码是300开头 例如 300699
深圳主板 跟上海主板类似 股票代码是 000开头
例如 000002
新三板 开户门槛比较高 500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