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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股票内幕交易案

发布时间: 2022-07-11 16:21:47

A. 秦奋5千万炒股涉内幕交易被罚60万,该事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针对自己的账户交易情况,在证监会调查期间,Roi表示自己对金融市场没有兴趣,不知道基础销售市场的定义。他只是看了一下报价软件,看到了“鑫茂科技”这只股票。他不去做科研,而是像买彩票一样去买,凭直觉管理自己的决策。Roi说他的股票账户是助理的笔记本提交的,电脑是在天津打篮球的时候丢的。证监会强调,秦四新在内幕信息发布前与知情人徐见面,将超大额资产转入Roi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Roi当日将超大额资产转入“Roi”股票账户,买入多只“鑫茂科技”。

相对于Roi,秦四新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较少。经田燕搜索秦四新,有三个结论,其中秦四新拥有的三家公司,注册公司在上海,全部注销;对外开放层面,在上海新润地产任副总经理(续)。目前,澎湃新闻记者未能证实,与本案后一涉案人秦四新是否为同一人。Roi,一个生活在各种传闻中的神秘‘顶级富二代’。虽然比起娱乐圈的纪委王思聪,他的作风相对低调,但一切都沾染了不为人知的色彩,这让他更加深不可测,让人好奇。据说他家财万贯,有人称他为‘上海第一富二代’,‘上海皇帝’的绰号更是在网络江湖中广为流传。对于这个顶级富二代,网友们从来不吝啬自己的想象力。

B. 汪氏父女内幕交易被罚史上最大罚单,上一次记录是谁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了一起内幕交易案,罚款36亿元,引起轩然大波,震惊市场。根据该决定,当事人汪耀远、汪铮铮父女在2015年4月3日宣布第二大股东宏信行减持和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消息之前,曾与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欧亚平进行了接触。自2015年3月16日以来,他们通过21个账户购买了健康元的股票,短期利润超过9亿元。最终,中国证监会没收了汪氏父女违法所得9.06亿元,并处罚款27.19亿元,共计36.25亿元。

据中国证监会调查人员介绍,由于次新股普遍具有市盈率低、概念新、发行量小的特点,很容易成为市场投机、投机和短期操作的集中区域,积累市场风险和泡沫。

C. 我国证券市场是有哪些重大的内幕交易案件和操纵市场案件

(一)中国证监会处罚案例:

1.深圳宝安集团公司上海公司等延中实业股票短线交易案(1993年4月)

2.农行襄樊信托上证买卖延中实业股票内幕交易案(1994年1月28日);

3.王川买卖延中实业股票内幕交易案(1998年10月19日);

4.戴礼辉买卖川长征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5月20日);

5.俞梦文买卖攀板公司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6月4日);

6.轻骑集团等买卖济南轻骑、琼海药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9月9日);

7.南方证券、北大车行等买卖北大车行股票内幕交易案(1999年10月11日);

8.高法山买卖津国商股票内幕交易案(2000年2月17日);

9.向小云买卖厦门建发股票内幕交易案(2004年6月7日);

10.天山股份原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案(2007年5月14日);

11.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原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内幕交易案(拟处罚)(2007年5月17日);

12.广发证券借壳吉林敖东、延边公路上市内幕交易案(拟处罚)(2007年5月30日)。

最近的就是黄光裕 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连同妻子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等人使用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14亿1500多万元。到了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黄光裕购入的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亿900多万元。

D. 汪氏父女内幕交易被罚款36亿,马化腾也受到牵连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健康元”股票内幕交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超过36亿元。高达36亿元罚款足以引起市场震荡,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和众安保险负责人欧亚平参与,使得这起内幕交易案变得不那么常见。之后,马化腾同意利用他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助转让健康元部分股份。在此期间,欧亚平还与马化腾进行了交流。2015年2月上半月,欧亚平向朱保国表示愿意帮助他减持健康元股份。与此同时,朱保国也联系了在业内很有影响力的马化腾,希望腾讯能入股健康元。马化腾最终同意利用他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助转让健康元的部分股份。3月14日,朱保国与欧亚平在港会面,再次谈及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份的事。
一切准备就绪,三人终于在2015年3月24日晚的平安保险融资成功接待会上敲定了减持与合作事宜。同年4月4日,健康元迅速发布《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等事宜意向的公告》,披露了鸿信行持有的健康元股份的转让,以及鸿信行股东转让鸿信行持有的鸿信行公司全部已发行权益的意向。

E. 罚款36亿!汪氏父女内部交易健康元行为有多恶劣

证监会6月24日消息,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本案是一起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移送我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翻查健康元历年公告,未有发现本次涉案的“汪耀元”记录,但从在2015年一季报中,“汪琤琤”新进出现在健康元前十大股东之列,持有上市公司1.41%股份。按照2015年一季度健康元均价9.19元计算,汪琤琤所持股份市值达2亿元。

在“汪琤琤”一季度新进健康元股东后,当年3月底4月初健康元股价随即飙升。2015年中报中,随着鸿信行完成减持,“汪琤琤”也消失在中报前十大股东名单内。

F. 股票内幕交易怎么样被查到

内幕交易是怎样被揪出来的?一个人大教授的稽查样本

谁也不曾料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会陷入内幕交易的调查漩涡中。
一面是教书育人的良师形象,一面是知法犯法内幕交易一只股票、短线交易三只股票的涉案当事人,宋常的AB面在证监会稽查人员的层层调查下逐渐清晰:他是14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也是资本市场稽查亮剑被揪出的扰乱市场秩序的鼠狼之辈。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采访一线稽查办案人员,还原宋常内幕交易案的调查始末,试图管中窥豹,揭开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的惯用伎俩,以此警示试图挑战监管底线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时针拨回至2015年5月,正在中国人民大学给学生们上课的宋常不会想到,他会迎来两位特殊的客人。在资本市场浸淫多年的他,面对着在他看来还很年轻的两位调查人员,他是不屑一顾的。
1982年出生的余晶(化名)和1987年出生的项飞(化名)都有点娃娃脸,跟1965年出生的宋常就案件调查取证周旋时,宋常否定的话语中带着一丝侥幸:“你说的这些我不清楚,我没有参与个股交易,你们有证据吗?”聪明的宋常不知道,项飞和余晶已经有一些线索在手了。
2015年4月,证监会深圳专员办接到上交所线索,称2015年1月26日,国发股份(5.86 -1.51%,买入)发布股票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就在停牌前,“张某瑶”“邢某”账户大量买入该股,交易行为异常,被大数据系统捕捉到,疑似内幕交易。随后,深圳专员办组成调查组,项飞和余晶就是主办人员。
经项飞他们调查,国发股份拟收购海格通信(10.30 -3.65%,买入)子公司摩诘创新的事项为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于2014年10月29日,公开于2015年3月7日。其间,陈某与国发股份负责人潘某斌见面,受潘某斌之托帮助国发股份寻找重组项目公司,陈某推荐了海格通信的子公司摩诘创新,是重组项目的介绍人,全程参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陈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4年11月30日。
而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的关系密切,陈某为国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宋常与陈某有2次电话联系。
“陈某是谁?我对这个人没有印象。”宋某继续否认。当询问到下午近6点时,宋常就反复催促项飞和余晶,称他晚上还要给100多位学生上课,不能耽误。
“当时我们也很为难,一方面询问还没进行完,另一方面又不能耽误100多位学生。”项飞回忆,“我们提出等他上完课再进行询问,我和余晶坐在宋常办公室边聊天边等他的时候,他时不时过来看看我们,而且表现得十分警觉,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难道办公室里有什么秘密?”
随后,当着宋常的面,项飞他们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宋常的办公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在办公桌里面发现了宋常隐藏的重要证据,这个证据确定了他和陈某的关系,对定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语言可以否认一切,但证据可以还原过去。”项飞说,在跟踪宋常这条线索的同时,他们还跟踪着陈某这条线。
陈某在资本市场做并购掮客很多年了,经常被证监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排查,对稽查人员的调查方法、调查重点、关键点都很清楚,对任何调查人员来说都算是“硬钉子”。一开始陈某就把关于宋常的一切资料都删除得干干净净,试图把宋常掩藏起来。而且陈某除了本名以外,还请大师另外取了个别名叫陈某某,对外都自称陈某某。国发股份董事长说是请陈某某帮忙介绍并购对象,调查组就把陈某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重点排查,但宋常的社交圈里却找不到一个叫陈某某的。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刚开始时调查人员并未能将陈某某和宋常关联起来,直到从其他涉案当事人处收集到更多的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13.77 -2.55%,买入)进行逐一筛查对比,调查人员惊奇地发现陈某某和陈某竟然是同一个人,而这人在宋常的社交圈里叫陈某。把两者关联起来后,调查人员再进一步深入挖掘,发现陈、宋二人关系密切:陈某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期间,宋常为其导师,毕业后也一直有联系,宋常还在陈某的公司兼任首席经济顾问。陈某从事的项目中介业务有赖于宋常,在获取资产转让方或收购方信息后,多次请宋常帮忙介绍对手方,若买卖双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进并购工作。国发股份停牌前,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存在直接联系。
事情到此算是有眉目了。拿到宋常与陈某关系的证据后,项飞松了一口气。他站在中国人民大学校门口,迎着晚风,和余晶相视一笑,摸着早已经饿瘪的肚子,特豪气地说了句:“走,我请你吃煎饼果子!”项飞说,这是那段时间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
千般抵赖赖不过如山铁证
在确认了宋常与陈某的关系后,项飞和余晶的下一个攻坚难点,就是宋常与“张某瑶”“邢某”两个异动账户间是否有直接关联。
经过对宋常关系网的梳理,项飞他们了解到,“邢某”“张某瑶”都是宋常学生,对于这两个账户,宋常表示只是偶尔进行打理,对账户资金也说是对邢某、张某瑶两位学生的无偿资助,试图从操作、资金两方面让“邢某”“张某瑶”两个账户与自己划清界限;对买入国发股份也找了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称自己经过财务分析,认为国发股份迟早会重组,所以买入赌公司重组;他同时还提供了一些虚假证据资料,试图误导项飞和余晶。
“宋常的抵赖自始至终。他既不承认控制学生账户,也不承认内幕交易个股。”面对这位熟悉市场运作的专家,项飞把目光转向了邢某、张某瑶。
“知道作伪证的后果吗?你有家有孩子,就不怕事态发展到把你自己也牵扯进来吗?”项飞摸准了邢某、张某瑶对宋常既有敬意又有顾虑的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邢某、张某瑶开口了:宋常正是“邢某”“张某瑶”账户的使用者,这让宋常的一再否认成了徒劳。
随后,项飞将宋常所控制的账户2007年开户以来所有委托、成交流水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对比,在近4000条交易记录、近400只股票中,总结提炼交易规律、交易习惯,反驳了宋常“赌重组”的辩解,证明账户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经过对往常交易股票共性的分析发现,宋常作为财务专家,买入股票时多选择财务稳健的公司,而且更喜欢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这样他更了解公司情况。平时下单也是小心谨慎,每次委托下单平均金额在28万元和36万元之间。而国发股份2008年以来盈利能力较差,连续多年亏损,2010、2013年两次“保壳”,明显并不符合宋常对公司财务稳健的要求。而且,2015年1月23日14点14分,宋常控制的邢某账户单笔委托买入国发股份878700股,委托金额6713268元,委托金额远超平均值,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而且委托价格7.64元高于市价7.60元,盘面价格和成交量被迅速拉高。宋常自己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意愿显得尤为急切:2015年1月23日国发股份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最后几分钟,“宋常”账户委托买入国发股份65万余股,委托金额500余万元,此次委托金额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宋常控制使用的3个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
在人证、物证等各类证据链条完整的事实面前,宋常皱紧眉头叹了口气:“哎,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就是这个样子,让表面光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受到了110万的“顶格”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其实,处罚的金额不算太多。”项飞认为,宋常多次利用其控制的3个账户短线交易其任独立董事的10只上市公司股票,短线交易其中7只股票的行为,因《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已超过两年追诉时效,最后只能对短线交易的3只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处罚金额是其法律规定幅度内的顶格处罚,其内幕交易国发股份的行为也因亏损而被罚得很少,《证券法》对违规者的震慑力度不够大。
项飞在总结5年来的办案经验时认为,内幕消息不靠谱,有很多重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未谈妥最后以失败告终的。从事内幕交易既存在重组失败亏损的风险,还存在被证监会调查处罚的风险,得不偿失。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6)近年股票内幕交易案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G. 5次通话泄露内幕交易“天机”,这里都有什么内幕

6月24日,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36亿的天价罚金足以引发市场震动,而背后牵扯出腾讯创始人马化腾、众安保险掌门人欧亚平,则更令这起内幕交易案显得不那么普通。汪耀元、汪琤琤父女,通过21个账户大量买入“健康元”,共计获利9。06亿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汪耀元、汪琤琤违法所得9.06亿元,并处以27.19亿元罚款。合计36.25亿的罚没总额也创下近年罚款金额的新纪录。

H. 罚没款36亿的内幕交易案,还涉及到业界哪些大人物

操控21个账户,20多天时间净赚9个亿,连累马化腾"躺枪"……端午节前,证监会再度开出"天价罚单",涉事父女因内幕交易,收到了一张36亿元的罚单。
近年来,随着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等非法交易的力度持续加大,加之新《证券法》出台,天价罚单屡屡见诸报端。36亿元并非第一张高额罚单,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张。当"史上最大罚单"不断刷新,打击非法交易的脚步或许也不会停止。
另一方面,违法获利9亿元的汪耀元、汪琤琤父女,与另一位违法的"炒股冠军"可谓不相上下。
据证监会调查,2017年,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的高某涉嫌操纵精华制药股票价格,通过操作16个账户,直接导致精华制药连续九个交易日涨停,涨幅高达135%。
操纵期间,高某累计获利近9亿元,涉案资金超人民币20亿元。而他所利用的账户中还包括了著名演员黄晓明,乘风破浪的"教主"也因此不幸"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