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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4-12 22:57:39

⑴ 股票质押式回购采用的是什么清算方式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标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⑵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怎么回事

  • 通俗点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抵押给出资方,进行融资,来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到时候在拿现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赎回,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3.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4.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⑶ 什么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爆仓

股权质押,是拿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或者券商等单位贷款。一般按照当时的股价打折贷款。所以,银行或券商等贷款单位,会有一个按照抵押股价计算的成本价。

由于股票的价格是变化的,当股价跌破贷款单位的成本价时,处于保护贷款单位本钱的约定,贷款单位可以按照市场价强制卖掉被质押的股票。这就叫做强行平仓。对质押贷款者来说,就相当于质押品被没收了,自己的持股仓位没有了,俗称爆仓。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⑷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颁布之后,场内质押融入资金能否用于参与定增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一)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二)进行新股申购;
(三)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资金违反前款规定使用的,《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
场内质押中,融入方将融入资金用于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不属于上述规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违反上述规定。

⑸ 请教——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1质押的股票是可以用来做空的
2按照现价赎回股票就行 质押的是股票 又不是价格 股票数量等同就行
(注解:股价本身就波动不定,如果是按照原价赎回,那质押的公司会承担很大的风险,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需要同量的股票)

⑹ 个人客户在中银证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个人投资者有以下准入条件:
1、账户为实名制的合格账户,同时证券须在中银国际证券的席位上。
2、质押证券按照折算比例后融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
3、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级-积极型、C5级-激进型。
4、排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公司上市后,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股东除外)。
符合以上四项要求,且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即可参与。
更多问题可关注中银国际证券官方微信号“boci-cc”,点击“个人中心-问问客服”寻求帮助。

⑺ 股票质押回购指引是什么意思的呢

首先了解一下股票质押回购指引:
2015年3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发〔2015〕54号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指引》分总则、风险管理体系与内部管理、融入方准入管理、标的证券管理、业务持续管理、违约处置管理、附则7章31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行为,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正式发布实施。

⑻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如融入方股票质押回购违约,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的,根据我所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若累计回购期限已实际满3年或者3个月内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