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交易规则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
B. 股票交易规则和时间
一、股票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规则:
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4、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
三、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
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C. 股票市场交易机制:我国股票市场交易机制详细解读
我国股票市场交易机制采用何种交易方式,这个交易机制如此促使股票撮合成交的呢?这一问题想必令新入市的股民很困惑。下面我们针对我国股票市场交易机制,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股票市场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具体交易制度设计的基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其设计依据就是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的不同机制;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中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双边报价,就采用了报价驱动的机制。
1、股票市场交易机制: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
对于股票市场交易机制,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
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在某一段时间到达的投资者的委托订单并不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储起来,然后在某一约定的时刻加以匹配。
在连续交易中,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间里订单匹配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因此,两个投资者下达的买卖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条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时间定期成交。这两种交易机制有着不同的特点。
定期交易的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连续交易的特点有:第一,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2、股票市场交易机制: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对于股票市场交易机制,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
指令驱动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在竞价市场中,股票交易价格是由市场上的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的。如果采用经纪商制度,投资者在竞价市场中将自己的买卖指令报给自己的经纪商,然后经纪商持买卖订单进入市场,市场交易中心以买卖双向价格为基准进行撮合。
报价驱动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中,股票交易的买价和卖价都由做市商给出,做市商将根据市场的买卖力量和自身情况进行证券的双向报价。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成交,而是从做市商手中买进证券或向做市商卖出证券。做市商在其所报的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或证券与投资者交易。做市商的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
这两种交易机制也有着不同的特点。指令驱动的特点有:第一,股票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报价驱动的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从上文股票市场交易机制的解读中,我们可以得知,我国早盘开盘前采用的是集合竞价,深圳收盘前三分钟亦是集合竞价模式,中间的交易时间是连续竞价。而指令驱动与报价驱动二者中,在我国股票二级市场,采用的是指令驱动形式。而新三板采用的是报价驱动的交易模式。
D. 什么是连续竞价交易制度
所谓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结束后,证券交易所开始当天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每笔证券交易的具体价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成交价的产生
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及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如表所示。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37元,数量为600股,则应如何成交?
某股票某日交易时即时揭示的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买卖方向
价格(元)
数量(股)
卖出申报15.37100015.3680015.35100买入申报15.3450015.33100015.32800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此题买入申报价格为15.37元,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5.35元,所以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以15.36元成交500股。
竞价交易成交的原则
一、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即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与价格最低的卖方报价优先于其他一切报价成交。例如,许多股民同时买某只股票,此时该股票的价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输入的买入价格为10.01元,则甲股民优先成交。反之也是同理,许多股民同时卖某只股票,此时该股票的价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输入的卖出价格为9.98元,则甲股民优先成交。
二、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电脑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书面申报竞价时,按证券经纪商接到书面凭证的顺序排列。例如,如果大家都输入10.01元买入某股票,则按照先来后到排队等待成交,即谁先输入的买单,谁就先成交,如果大家都输入9.98元卖出,则按照先来后到排队等待成交,即谁先输入的卖单,谁就先成交。这就是时间优先。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例如,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和l 000股、l5.50元和800股、l5.35元和l00股,即时揭示的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25元和500股、l5.20元和l 000股、l5.15元和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l5.50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l5.35元成交100股、l5.50元成交500股。
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连续竞价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
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一)委托买卖全部成交,证券经营机构须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按规定的交割时间向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
(二)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全部成交,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结束。
(三)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成交,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等待机会成交,直到有效期结束。
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竞价申报时还涉及证券价格的有效申报范围。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算结果四舍五人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例如,某x股票的收盘价为12.38元,某Y股票的交易特别处理,属于sT股票,收盘价为9.66元。则次一交易日X股票交易的价格上限为l3.62元,价格下限为ll.14元;Y股票交易的价格上限为l0.14元,价格下限为9.18元。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竟价。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不实行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了其发生的情形和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我国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l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的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TUP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2)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3)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l0%。
(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l0%。
(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l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l00%。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另外,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可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E. 什么是连续竞价交易制度
你好,连续竞价是在集合竞价结束后,按照投资者按意愿买入或卖出的证券价格进行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的竞价方式。沪深两市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沪市下午的交易时间为13:00-15:00,深市的交易时间为13:00-14:57。
【举例】图为某只股票当天连续竞价的部分价格: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有1手希望以10.47块的价格买入这只股票,有26手希望以10.48的价格卖出这只股票等等,而这些连续竞价的报价是时时发生变化的,申报的价格有几个到几十个不等。
【运用】连续竞价价格越多的股票一般代表这只股票当天交易越活跃,甚至在几分钟之内价格就变化好几块钱,投资者应该细心分析入场时机和价格的选择,避免盲目追高,择时择价买入自己关注的股票。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F. 股票为什么能即时成交
股票能即时成交的原因在于其交易制度的安排和交易平台的运作。
一、交易制度
股票市场的交易制度通常采用连续交易制度,这意味着在交易时间内,买卖双方的订单可以实时匹配并成交。只要有买家愿意以卖家要求的价格或附近的价格购买股票,交易就会发生。这种交易制度的安排使得股票的即时成交成为可能。
二、交易平台与交易机制
现代股票市场借助先进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些平台具备高效、快速的处理能力。当投资者通过交易平台发出买卖指令时,交易平台会迅速匹配相应的买卖订单,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成交。这种高效的交易机制确保了股票的即时成交。
三、市场参与者众多
股票市场中存在大量的买家和卖家,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券商等。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意味着在任何时刻都有足够的买家和卖家进行交易,从而保证了股票的流动性,使得即时成交成为可能。
四、股票价格的实时更新
股票价格是实时变动的,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会不断进行调整。这种实时的价格更新机制确保了投资者可以根据最新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进一步促进了股票的即时成交。
综上所述,股票之所以能即时成交,是因为其交易制度的安排、电子交易平台的运作、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以及股票价格的实时更新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的相互协作确保了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效率,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进行交易并达成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