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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价格交易异常波动

发布时间: 2025-01-25 00:25:07

A. 当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在何时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创业板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起算。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B. 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哪些异常波动情形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以及出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深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如股票出现快速上涨或下跌,直接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深交所将对其实施一次临时停牌,当日后续在该方向上不再实施临时停牌。如股票出现剧烈波动,较当日开盘价先上涨达到或超过30%、60%,各停牌一次后,转而下跌,又较开盘价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也将各停牌一次,全日最多停牌四次。

C.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

科创板异常波动股票是指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简称《细则》),为科创板引入了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并设置保护限价,同时细化了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和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

一、限定价格申报、设置保护限价

按照《细则》规定内容,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场、日本市场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错单、恶意拉抬打压股价等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方面表示,将只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平缓价格波动。

除设定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外,科创板还将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细则》中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即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即卖出保护限价。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简单来说,投资者在市价申报时需设置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即保护限价。当市场价格快速波动时,防止市价申报以超过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成交,降低投资者交易风险。

二、盘中异常波动临时停牌
鉴于创业板开板经验,国内资本市场新设板块交易之初波动均相对较大。为此,科创板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细则》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按照规定,科创板股票盘中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而在股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还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D. 创业板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深交所将采取哪些措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若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深交所将一并予以公布。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进行了解。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要求上市公司核查,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E.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哪些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以下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F. 创业板有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吗具体停牌标准是怎样

创业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参照主板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二)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四)深交所或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另外,当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深交所还将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G. 什么是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创业板交易中的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投资者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
深交所将对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