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可参考:
1、转移股权:附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收到新股东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3、付给原股东转移股权款;
借: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贷:银行存款
4、有溢价-代扣代缴-个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新股东-个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
借:现金/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新股东-个税
5、缴纳转移股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借:其他应收款-新股东-印花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
借:现金/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新股东-印花税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会计录入为准。
应答时间:2021-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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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时,需遵循《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来说,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合理费用包括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复杂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回购时,公司借记“库存股”,贷记“银行存款”。注销库存股时,按照股本面值和差额冲减顺序,分别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让库存股时,若转让价高于库存股账面余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库存股”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若转让价低于库存股账面余额,则需进一步贷记“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税务处理上,个人股东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则需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则需按转让股权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计算。
个人股东被回购股票时,应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法人股东同样需按此税率缴纳印花税。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以避免重复征税。
在转让过程中,个人股东还需关注交易中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此外,对于法人股东而言,转让股权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且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因此,个人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税务法规,并确保所有费用和收入都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时,也需遵循详细的会计和税务程序,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