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通过证券系统交易,相关税费如何申报缴纳
【申请条件】
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按月填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表》,向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表》
2份
无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已向被扣缴义务人开具税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
1份
无
扣缴义务人汇总缴库开具税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
1份
无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http://guizhou.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