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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4-03-21 02:20:26

『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怎么回事

  • 通俗点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抵押给出资方,进行融资,来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到时候在拿现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赎回,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法试行扩展阅读: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3.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4.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贰』 证监会股票质押新规

该办法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两交易所与中国结算一起,对此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试行)》)进行的修订。与《业务办法(试行)》相比,《业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