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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新教育股票交易窗口期

发布时间: 2023-12-17 00:42:03

⑴ 朴新教育集团还能撑下去吗

朴新教育集团短期内很难撑下去。
朴新教育撑不下去的原因:
1.朴新教育集团现状:朴新教育,成立于2014年。受双减政策影响,朴新教育集团股价下跌23.76%。在双减政策之下,朴新教育将编程教育作为转型方向之一。
2.今年9月初,编程猫母公司点猫科技与朴新教育达成战略合作,后者将推出编程课程。朴新教育在上市时格外引人注目,因其以 “先做大,再做强”为发展战略,也因此帮助朴新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把上市时营收做到了除新东方和好未来之外的第三位。
3.朴新教育的收购计划短期内较难扭亏为赢,因为收购企业会产生较大的成本和费用。只要仍在亏损,股票的估值就很难提升。此外,朴新教育留学辅导服务受到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收入下滑39.9%至6.77亿元。财报还指出,朴新教育预计公司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净收入在6.837亿元至7.213亿元之间,同比下降4%—9%,其中海外留学业务受疫情限制,预计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低迷。
拓展资料
朴新教育集团发展方式
1、朴新教育通过并购,以支出换规模。同时,借助资本优势,朴新教育大肆收购扩张,截至2018年3月31日,共收购了48所学校,并在中国19个省35个城市建立了覆盖全国的397个学习网络。其中包括34所地方性K12教培机构和14所留学培训机构。学生人数2018年达184.64万人,同比增长了44.7。
2、同时从营业收入来看,朴新教育落后于新东方和好未来,朴新教育仍未为取得盈利,而新东方和好未来的盈利已与朴新教育的营收相当,朴新教育的体量仍远远落后教育行业的两大龙头,但朴新教育的营业收入增速是最快的,其实朴新教育在第三季度的扩张速度已经有所放缓,原因是今年八月份“最严禁补令”的出台,“教育减负”已经受到国务院的重视,这让教辅龙头企业们纷纷放缓了扩张的步伐。
3、2017到2019年,朴新教育毛利率分别为38%、44%与48,2020年毛利率为46%,首次出现下降。此外,贡献收入的主体学生报名人数增速也显著减缓,2017到2019年 朴新教育学生人次同比增速分别为180%、45%和56,而2020年增速仅为28.2%。

⑵ 达内科技再收退市警告函,教育中概股面临退市风险

有“美股中国职业教育第一股”之称的达内 科技 (NASDAQ:TEDU)在美上市的第七个年头,再次走到退市边缘。

达内 科技 12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因在美存托股票(ADS)的收盘价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每股1美元,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的最低交易价格要求,12月10日收到纳斯达克退市警告函。

为提高股价,达内 科技 曾于12月1日宣布“拆股”决定,将每ADS代表1股A类普通股拆分为每ADS代表5股A类普通股。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同意,该决定将于12月23日生效。

达内 科技 认为,此举或可带动ADS交易价格按比例上涨,但无法保证实现这一目标。

这并非达内教育首次收到退市警告。

2019年11月,独立审核委员会调查发现,达内 科技 在2014财年至2018财年累计虚增6.3亿元的营业收入,达内 科技 股价曾一度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1美元,2019年11月26日收到退市通知。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达内 科技 有180天的宽限期,可延至2020年5月25日。

2020年1月,达内 科技 宣布重新符合纳斯达克的最低竞标价格,退市风险暂时缓解。

达内 科技 三季度净亏损9470万元,亏损同比扩大48.2%。

亏损主要系收入成本的增长,期内收入成本3.02亿元,同比增长11.5%。主要是由于儿童和青少年素质教育学习中心的教职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导致人事费用增加。以及政府在去年三季度疫情期间免除社保费用,今年未免除。

达内 科技 正在逐渐剥离成人IT业务,逐渐加大少儿编程业务。

财报显示,达内 科技 的成人职业教育业务净营收2.826亿元,同比下降14.7%,占总净营收的45.9%;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业务营收3.326亿元,同比增长14.8%,占总净营收的54.1%。

“双减”明确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除了达内 科技 ,已有多家教育公司收到退市警告函。

另外,SEC日前宣布通过法规修正案,完善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最终实施细则,明确了受监管公司范围、申报及披露义务、以及强制退市程序等问题。新规与美国国会去年12月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相互呼应,若中概股拒绝披露,可能面临强迫退市。

目前,四季教育(NYSE:FEDU)、精锐教育(NYSE:ONE)、朴新教育(NYSE:NEW)、瑞思教育(NASDAQ:REDU)分别于7-10月间收到退市警告函。

8月20日,尚德机构(NYSE:STG)因同样原因收到纽交所通知,将在7月23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采取措施以达到股价最低标准,否则将面临退市。

尚德机构采取的补救措施是并股除权。美东时间8月31日,该公司将每25股合并为2股,总股本由1.68亿股缩为1345.84万股。并股前一交易日,其收盘价为0.52美/股元,并股折合后为6.5美元/股。截至美东时间12月14日收盘,尚德机构报4.15美元/股。

相比尚德机构并股自救,流利说(NYSE:LAIX)则在收到退市警告函之前,就已主动出击、率先宣布进入私有化程序。

8月4日流利说宣布,王翌、胡哲人、林晖三位创始人联手春华资本集团,拟用每股1.13美元的价格,购入公司所有已发行的普通股。

截至12月14日美股收盘,流利说股价为0.728美元/股,总市值为3623.94万美元。

⑶ 窗口期买卖股票,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是上市公司公布重大事件和信息披露之前20天就是窗口期,大股东和高管是不能买卖股票的。希望采纳。

⑷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多久能卖出股份

一般情况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着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然而,为了避免原股东上市后立马套现走人而导致公司经营混乱,国家、证监会、交易所等层面均对原股东在上市后出售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系列规定:
1、国家层面:《公司法》等。
2、证监会层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历次保荐代表人培训提出的要求(内部规则,实践中效力跟法律一样)等。
3、交易所层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总的来说,要确定某股东的限售期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估计要用3页纸的一个大表格才能把各种类型的限售要求说清楚,确定限售期要考虑很多因素,常见的有:
1、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规定均有差异。
2、股东的性质——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3、成为股东的时间长短——比如,上市前6个月内入股与上市前24个月入股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4、成为股东的途径——增资入股与受让股份入股的股东,锁定期可能不同(受让的话还要看是否从控股股东处购买的)。
5、股东是否同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有额外的锁定要求。
6、证监会审核时的要求——经常变,所以有时候会看到一些比较非常规的锁定期要求。
7、最后,以5%划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权分置改革时候的要求(所谓大非、小非)。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0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短线交易之禁止。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相关内容。
(2)内幕交易之禁止。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11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规范大股东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证监办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4号《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上证上字〔2008〕100号《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等。

12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3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