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是多少
沪深A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深B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港币,沪B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美元。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拓展资料
一、为啥股票有时候卖是红色的?
股票如果在持仓界面卖出显示是红色的话就表明投资者是盈利卖出的,如果是行情界面卖出显示是红色的话,就表明当天是上涨的。我国股票红色是代表上涨。
一般在A股,红色对投资者来说都是好的,绿色都是不好的。持仓中显示红色就说明投资者是盈利的,行情页面显示红色就说明当天是上涨的。而绿色就是相反的,所以投资者都不喜欢绿色。
二、股票在交易时间为什么卖不出?
股票在交易是时间买不出,可能是股票卖价太高,无法完成挂单,或者同样的价格别人比你挂单时间早。另外,我国股市交易制度实行的是T+1,如果你今天买进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我国股市交易是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委托优先”的原则,如果想股票尽快卖出需要把握好价格和时间。
三、股票前面突然出现xd是什么意思?
股票前面突然出现xd是除息的意思。除息:股票发行企业在发放股息或红利时,需要事先进行核对股东名册、召开股东会议等多种准备工作,于是规定以某日在册股东名单为准,并公告在此日以后一段时期为停止股东过户期。停止过户期内,股息红利仍发入给登记在册的旧股东,新买进股票的持有者因没有过户就不能享有领取股息红利的权利,这就称为除息。
『贰』 北交所单笔申报数量不能超过多少
1.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2.大宗交易为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交易规则》显示,北交所股票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为协议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与其价格涨跌幅限制保持一致。 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3.个人投资者打新及交易,需满足“50万元+2年证券投资经验” 投资门槛方面,9月17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只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资产认定不包括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资产认定中,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相关规则指出,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 据悉,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四大类:一是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内的证券资产。二是在北交所市场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资产。 三是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四是北交所认可的其他资产。
5.个人投资者开户需签署风险揭示书 北交所9月17日公告指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便可以开户,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预约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对于个人投资者,北交所表示,会员(在北交所市场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重点评估其是否了解北交所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北交所股票投资风险。
『叁』 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多少
投资者在买卖股票的时候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的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同时,股票也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15万股。
买卖股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1、 与沪市,主板市场相比有所不同,科创板股票交易通过限价申报购买,在此投资者单笔的申报数量应在200股至10万股之间。
2、 当以市场价格申报交易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在200股至5万股之间。
3、 当通过提交收盘价来进行申报买卖科创股票时,单笔申报数量就应在200股到100万股之间。
4、 申请购买时,单次申请数量不得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增加一股,如201股、202股。
5、 申请卖出时单次申请的数量就不得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额不足200股的可一次申报卖出,如一次申报卖出199股。
拓展资料:
一、 购买股票的注意事项。
(一) 投资者应该要选择有代表性的热门股票。所谓热门股票也就是指交易量大、流动性强、价格变动幅度大的股票。这是为了便于出售和转让,同时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收益。
(二) 选择前景光明,股息丰厚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会随时间推移不断增值,投资者也能够因此赢取较多的盈利。
(三) 切勿过分贪图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不要认为股票会—涨再涨,否则一旦股价下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无法挽回,所以提醒买股票者切勿过贪,期望在最高点将所持股票卖出,适时卖出。
(四) 要注意季节因素的影响。有些股票有时冷有时热,从时间上看呈季节性有规律的变动,抓住这个特点,必然会从中获利。
二、 股票的好处。
(一) 能够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获取买卖价差收益,同时可能会得到公司的分红。
(二) 能够在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经营规模扩大时享有股本扩张收益的权利。这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来实现。
(三) 投资金额具弹性,相对于房地产与期货,投资股票并不需要太多资金。由于股票价位多样化,投资人可选择自己财力足可负担的股票介入。
(四) 变现性佳。若投资人急需用钱,通常都能在当天卖出股票,则下下一个交易日便可以收到股款。与房地产相比较,变现性较佳。
(五) 通货膨胀时期,投资好的股票还能避免货币的贬值,有保值的作用。
『肆』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北交所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多少股
30万股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15万股。
自8月24日起,创业板存量股票及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相关基金的交易都将适用《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涨跌幅比例由10%提高到20%,新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竞价交易卖出股票对申报数量有以下要求:持有单只股票、基金、权证的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的,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得拆分成任何形式的零股申报卖出;(零股指不足100股(份)的数量,持有单只股票、基金、权证的数量不符合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的,对于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可以单独一次性申报卖出,也可以与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的部分一并申报卖出,但不得进行拆分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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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特别规定:
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既包括创业板存量股票,也包括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适用《交易特别规定》。
一是将创业板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三是创业板股票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
四是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五是创业板股票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15万股;
六是对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七是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
八是新增创业板股票特殊标识等。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特别注意,《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间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伍』 北交所交易价格最小单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北交所的交易规则中具体重点,详细情况如下:
一、北交所交易制度
1、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采取下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2、交易时间上,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申报方式上,北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整体而言,北交所交易规则总体延续了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并按照试点注册制、上市公司监管和交易所职责相关的上位法进行了调整优化。
二、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值得注意的是,上市首日和退市整理期首日,北交所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
三、有效申报方式
根据交易规则,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一)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二)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也就是说,申报时只能以基准价格进行+5%或-5%进行申报,或以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进行申报,不能随意申报。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上,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此外,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四、开盘价如何产生
证券的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该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五、大宗交易是否可以可以突破价格限制
不可以。根据交易规则,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停牌
具体来看,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此外,北交所可以对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实施停牌并予以公告。具体停牌与复牌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七、产生龙虎榜的条件
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北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 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20%的各前5只股票;
(二)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股票;
(三) 当日换手率达到 20%的前5只股票。
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八、涨跌幅偏离多少属于异常波动
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北交所公告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涨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以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 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
(二) 有关部门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陆』 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柒』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和最小变动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为0.01元人民币,深市B股为0.01港元,沪市B股为0.001美元。
『捌』 北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北交所股票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 竞价交易;
(二) 大宗交易;
(三)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四)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拓展资料:北交所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北交所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即: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 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