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管警示是什么严重吗
你好,监管警示指的是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例如:违规减持,占用资金,信息披露未全等)。证监会发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证监会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
在A股市场中,证监会的监管函是一种行政警告的监管措施,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布监管函,就表示该上市公司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例如:上市公司出现关联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诺事项履行、超比例增持或减持未披露、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行为会被证监会发布监管函)。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股票
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种已签发的所有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发行给各股东的一种证券,作为所有权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分红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转让和交易。股东可以与其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应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和交易。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长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二、股票的发展历程
股票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它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出现。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资金需求的不足,公司需要一种获取大量资金的途径。于是股份公司应运而生
形式出现,股东共同为企业组织的运作作出贡献。股份制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股票市场的发展最终促进了股票融资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发展。股票最早出资本主义国家。
B.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时候,并请给出法律条文规定
以下同样适用5%以上股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转让股份作出规定 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对于高管多次买卖的,以最后买卖日计算交易禁止期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短线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C. 警示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警示函会使上市公司股票出现利空。
警示函是证监会行政处理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发出的警示,正常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警示函,也就意味着该公司的运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这样的消息会使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持股信心欠缺,引发该股利空信号。
在股票市场中,监管函和警示函的定义不同、性质不同、出现的问题程度不同。在A股市场中,证监会的监管函是一种行政警告的监管措施,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布监管函,就表示该上市公司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例如:上市公司出现关联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诺事项履行、超比例增持或减持未披露、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行为会被证监会发布监管函)。而警示函指的是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证监会发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证监会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D. 罚没款36亿的内幕交易案,还涉及到业界哪些大人物
操控21个账户,20多天时间净赚9个亿,连累马化腾"躺枪"……端午节前,证监会再度开出"天价罚单",涉事父女因内幕交易,收到了一张36亿元的罚单。
近年来,随着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等非法交易的力度持续加大,加之新《证券法》出台,天价罚单屡屡见诸报端。36亿元并非第一张高额罚单,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张。当"史上最大罚单"不断刷新,打击非法交易的脚步或许也不会停止。
另一方面,违法获利9亿元的汪耀元、汪琤琤父女,与另一位违法的"炒股冠军"可谓不相上下。
据证监会调查,2017年,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的高某涉嫌操纵精华制药股票价格,通过操作16个账户,直接导致精华制药连续九个交易日涨停,涨幅高达135%。
操纵期间,高某累计获利近9亿元,涉案资金超人民币20亿元。而他所利用的账户中还包括了著名演员黄晓明,乘风破浪的"教主"也因此不幸"躺枪"。
E. 证监会对恒康医疗内幕案做出了什么处罚决定
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对恒康医疗股票内幕交易案的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款项总额超1.4亿。本案是近年来证监会罚没金额最高的内幕交易案之一。
证监会调查人员:上述几个当事人,尤其是刘岳均,他使用的帐户都不是自己本人的帐户。帐户之间的关联在我们调查之初在没有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是比较难以分析的,而且帐户的分布也比较分散,需要我们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才能够找到相关的关联关系,才能把这些帐户去关联到最终刘岳均这个帐户的实际控制人身上。
F. 罚款36亿!汪氏父女内部交易健康元行为有多恶劣
证监会6月24日消息,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本案是一起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移送我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翻查健康元历年公告,未有发现本次涉案的“汪耀元”记录,但从在2015年一季报中,“汪琤琤”新进出现在健康元前十大股东之列,持有上市公司1.41%股份。按照2015年一季度健康元均价9.19元计算,汪琤琤所持股份市值达2亿元。
在“汪琤琤”一季度新进健康元股东后,当年3月底4月初健康元股价随即飙升。2015年中报中,随着鸿信行完成减持,“汪琤琤”也消失在中报前十大股东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