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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

发布时间: 2023-08-07 11:13:22

⑴ 创业板盘后交易规则

创业板盘后交易规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受价格涨跌限制,涨跌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限制的声明无效。
2、创业板股票买卖时,连续竞价阶段限价声明的有效竞价范围应满足申报的收购价不得高于基本收购价的102%;申报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基础销售的98%。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3、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4、临时暂停交易和征用规则有单次会议临时暂停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间隔14:57时,当日14:57恢复交易,并经申报合格后恢复集体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体竞价;在盘期暂停交易期间,可以公告或者撤销公告。当交易恢复时,接受的声明将受日内集体竞价。
5、上市后定价交易是指创业板股票交易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在收盘后进行连续匹配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交易时间为交易日15:05 - 15:30。在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宣布盘后定价交易。
6、限购价低于收盘价或者限售价高于收盘价的盘后报价声明无效。
7、在盘后定价交易期间,收盘价格即为交易价格,盘后定价声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不断匹配。该股票的盘后定价成交额和成交额应当计入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当天的总交易量和总成交额。

⑵ 创业板集合竞价规则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在2020年8月24实施了新规,对集合竞价阶段新规如下:
第一个:挂单限制,买入和卖出挂单不能超过买议和卖出价2%,比如买议价是100,不能够在102以上(比如103-104)去挂单,如果挂了单不作数、算废单(卖出的道理也一样,不能在97-96卖)必须在101-101。5买入,或者在99-98。5卖出,挂单才会有效,主要是防止价格的无序波动,可能会产生流动性非常差的价格跳跃式的上涨或下跌,造成市场不连续,从而形成非常大的风险。
第二个:盘中临时停牌,其实这个制度它就相当于熔断,在之前主板里边也曾经一度实行过,后来被废除;本身我们涨跌幅就不大(10%),在5%搞一个垄断的话就没有什么道理,美股就有10%熔断,10%先停一停,停完了以后再交易;创业板里面所涉的临时停牌机制道理相似,但是不同是:只是在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内,再往后就有20%的涨跌幅了,所以没有必要去设置,如果在前5个交易日之内没有涨跌幅限制之下,盘中价格对于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首次)各停10分钟,在10分钟以后开始恢复交易,每天最后复牌的截止时间是14:57(如果你不够10分钟的话,14:57作为最后的时间)。
集合竞价不能成交。集合竞价阶段显示的不是成交价,是提示你到当时为止,所有接到的委托最大可能成交量的价格,随着后续的委托不断进来,这个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到9:25产生出最后的开盘价时,才能按照开盘价格成交。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⑶ 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⑷ 创业板特别规定

一,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方式。1.竞价交易;2.盘后定价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注册制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创业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
1.您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您通过限价申报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
3.您通过市价申报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4.您通过盘后定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四,创业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方式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法律依据: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可以初步询价后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二千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境外市场价格。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应当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2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询价。网下投资者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前提下,协商设置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条采用询价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
(二)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
(三)发行价格超过境外市场价格的;
(四)发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四亿股(份)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四亿股(份)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百分之八十。

⑸ 创业板注册制有涨跌幅限制吗

股票注册制没有涨跌幅限制。

注册制实行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是启清不设涨跌幅限制的。所以,在创业板投资的股民不需要去纠结股票有没有涨跌幅的限制。注册制后的新股上市虽然在首日可以保持涨势收盘,但是在第二天下跌的也不少,有的股票甚至在上市的几天之内,就跌出了发行价。因此,想要投资的股民一定要注意好风险才行。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如下:

1、对于投资者,需要满足交易前的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

2、从上市的第6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

3、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为上市前谨旁做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4、优化了盘中的临时停牌机制,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的上限;

5、实施盘后定价交易,增加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

所谓注册制股票是指创业板股票,我国创业板改革之后实行的是注册制,因此不少人称其为注册制股票。根据规定,注册制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在之后的涨跌幅限制则是20%。若是投资者想要参与注册制股票的投资,要求前20日张账户资产不低于10万元以及证券交易两年以上。

注册制后散户投资更加困难,注册制后股票价值由市场决定,投资者自己进行价值的判断,投资操作难度增加;注册制后投资风险会更加的大,目前科创板和创业板实行注册制,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是五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注册制去散户化,在注册制情况下,比较成熟的股票祥衡市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投资,散户投资者极少,国内注册制后赚钱难度增加,需要投资者越来越专业,并且市场会逐渐淘汰个人投资。

⑹ 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其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⑺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1、 涨跌幅限制。

规则条文: 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解读:所有创业板的股票,以后每天的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20%。意味着该规则实行后,创业板的股票风险会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动幅度则变成40%,如果在涨停板买入,很多可能亏损40%以上。而有些投资者习惯运用的“涨停战法”,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解读:创业板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意味着该股票的上市定价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内得到检验,如果该股票估值过高,市场可以马上修正。这也意味着,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3、熔断临停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 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解读:没有涨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30%的时候,会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为10分钟,这是第一档位;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60%的时候,会再次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也为10分钟,这是第二档位;10分钟后可以继续交易。

停盘时间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复牌。在停盘期间申报的交易,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解读:这一条文源于上海科创板的规则,但一般投资者并不容易理解这一规则。其大概意思是:没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这两个时段内,投资者可以像买卖普通股票一样,在交易软件上以盘后固定价格申报的方式发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竞价阶段并不会成交,而是在15:05-15:30这25分钟里,根据时间优先的顺序按照收盘价撮合成交。

这一规则对于投资者而言,主要有两个作用:一,可以避免当天买入股票后,承受亏损的局面;二,可以根据收盘后情况,再作出投资决策,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条文以外,还有以下几个规则需要注意,但不详细去写了。

第一, 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第二, 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第三, 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⑻ 科创板开户试题及答案

科创板开通权限的测试,每个券商的可能都不一样,建议学习科创板相关知识再参与考试。详询您的开户券商。
应答时间:2021-06-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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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创业板有没有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有涨幅限制。创业板是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的涨幅和主板一样,也是有限制的。而它也与主板的涨幅限制也是一样的,都是实行的10%的涨跌幅限制。只是创业板里没有ST股,而主板里有ST股,且主板里的ST股实行的是5%的涨幅限制。
创业板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是: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创业板的涨幅限制之所以和主板一样,是因为它的交易制度就是与主板保持一致的(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除外)。所以涨跌幅比例同为10%,交割制度也是T+1,连续竞价时间也是上午的9点半到11点半,以及下午的13点到14点57。
拓展资料
沪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新股上市首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44%。
创业板是有涨跌幅限制的,但前五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设置20%的涨跌幅限制。前五个交易日,创业板股票有临时停牌机制,股票盘中交易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以及较开盘价涨跌达到或超过60%,各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目前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在又多称为创业板。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