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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安上市股票代码 2024-11-29 02:36:38

股票交易所内部秘密

发布时间: 2023-08-04 01:48:27

股票交易情况有哪些人可以看到被他们看到有交易风险吗

股票账户交易情况会被证券公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看到,当然即使被这些机构看到了,也是不会泄露交易信息,更不会存在什么交易风险的,这个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为什么这三大机构都能看到股票交易信息呢?因为股票买卖交易之时,虽然时间特别短,但这些信息都是经过这三个机构申报才能达到交易的;证券公司接受挂单买卖信息,随后把这些买卖单申报到交易所,交易所会按照这些交易信息撮合成交,只要达成交易的中登公司都是要记录的,所以这样股票交易程序下来这三类人都是可以看到的。

综合通过上面分析得知,有三类人可以看到股票交易情况,第一证券公司人员,第二交易所人员,第三中登公司人员。当然这三类人即使看到股票交易信息,也是不能泄露出去,这个属于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允许是不能泄露的,一旦泄露形成违法行为,所以尽管这三类人看到交易情况,对大家的交易也是没影响的,更不会有什么交易风险,建议大家不要多虑了。

② 股市是怎么回事,它的原理是什么

股市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股票的作用有三点。(1)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2)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3)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如下特征:

1.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和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随时转让,进行买卖,也可以继承、赠与、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种具有颇强流通性的流动资产。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把股票交付会给受让人,即可达到转让的法律效果;记名股票转让则要在卖出人签章背书后才可转让。正是由于股票具有颇强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而不断发展

。 股票凭证是股票的具体表现形式。股票不但要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发行上市,而且其票面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股票凭证在制作程序、记载的内容和记载方式上都必须规范化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票凭证票面上应具备以下内容: 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及其注册登记的日期与地址。 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及每股金额。 3.股票的票面金额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4.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主管机关核定的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有的还注明是普通股还是优先股等字样。 5.股票发行的日期及股票的流水编号。如果是记名股票,则要写明股东的姓名。 6.印有供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7.股票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如注明股票过户时必须办理的手续、股票的登记处及地址,是优先股的说明优先权的内容等。 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深沪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及电子通讯系统进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是由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组组二进制数字而已。但从法律上来说,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须具备上述内容。我国发行的每股股票的面额均为一元人民币,股票的发行总额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数。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l)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怎么决定开盘价格?

揭密庄家做盘的秘密 操纵股价的10种常用的手段


1、挖空心思,炮制题材(揭开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神秘面纱…)

对操纵市场者来说,所谓的题材就是他们事先设计的一场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上当的骗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是一朵绚丽多彩的罂栗花。而事实上,不明就里的中小投资者经常落入操
纵市场者的彀中,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国NASDAQ网络股大幅上扬的刺激,国内的某些庄家在一些网络股中大举建仓。2000年,我国股市出现回暖迹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网络股套牢的庄家以及其他套牢庄家便开始紧急启动网络经济和新经济这一法宝,将自己炒作的个股纷纷披上网络这一美丽动人的外衣,一些个股标榜自己进军网络,介入新经济,同时大幅拉升股价,有些也借纳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价。但是,时至今日,这些所谓的概念、题材最终兑现的能有几家?真正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又有几家呢?(独家证券参考,全新角度看股市……)

2、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3、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一般来说,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是合二为一的。如果二级市场无利可图,收购方收购所谓壳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合二为一便构成了完完全全的内幕交易。我们以亿安科技(000为例。

亿安科技的前身为深锦兴,从K线图可以看出,庄家开始进驻亿安科技的时间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仓的时间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个交易日里,亿安科技的累计成交量高达8191万股,换手率高达232.12%。按此计算,主力庄家底位仓的成本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东易主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这说明内幕人士和庄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后就得知了亿安科技的重组内幕。

4、联手操纵,翻云覆雨

2001年2月5日的《粤港信息日报》转载了肖进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揭露了庄家们(该文主要针对券商)是怎样通过联手操纵,在二级市场上翻云覆雨的。该文将联手操纵分为单一券商营业部之间的关联关系、同城(地)券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关系中的异类三种。他发现某某证券公司在12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某某证券公司在26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一些证券公司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

该文还披露了一批券商联手操纵行为。

5、控盘操作,虚拟价格

所谓的庄家,依照笔者的理解,是指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流通筹码的机构或大户,这里的高度控制是指控制的流通筹码至少占流通股本的60%以上。截止1999年12月31日,亿安科技(000的筹码集中度达82.91%,中科创业(004的筹码集中度达81.13%。

由于庄家们控制了某只股票的流通筹码,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该只股票的供求关系,其价格制定就不再取决于该股的经营业绩和内在的投资价值,而是完全决定于庄家的操作计划和资金实力,因此,扭曲了该只股票的价格定位,出现了虚幻的价格,从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过1000倍市盈率的个股,多达30只。

6、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7、空穴来风,虚假造市

要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炒做的目的,操纵市场者除为炒做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操纵市场者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操纵市场者还利用所谓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试想一想,这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什么在股票的底部没有出笼而在股票的顶部却连篇累牍地奉献给投资者了呢?我们再看看中科创业的操纵者是怎样利用舆论蒙骗投资者的。

在2000年12月25日之前,关于中科创业的好评如潮,有记者认为中科创业正在进行二次创业,前景辉煌;有股评家认为,中科创业是大市下跌的避风港。1999年8月31日《中国××报》发表了一篇有关康达尔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报告称新入主的股东将通过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将康达尔打造成介入金融+农业、生物医药、网络信息设备、网络电信服务、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通过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以及其它资本运作手段,康达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有望发展成为“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

然而事实上,中科创业的现实情况却给了这些抬轿者一记有力的耳光。

8、大胆逼空,小心诱多

操纵市场者为了达到充分吸筹,拉高出货的目的,近年来纷纷采取了大胆逼空,小心诱多的操作手法,我们以海虹控股(0503)为例。

从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线图,我们可以看出,主力庄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筹完毕后,采取了期货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连续拉出了17个涨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连续拉出了5个涨停。庄家一边拉涨停,一边又在悄悄出货,而等一些头脑简单的投资者在最后的涨停板被打开“勇敢”地杀进的时候,那便是世纪之套。

9、涨也对倒,跌也对倒

关于庄家的对倒行为,2000年第十期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赘述。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庄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论是拉抬,还是洗盘,不论是做开盘价,还是做收市价均存在严重的对倒行为。试想一想,庄家的资金实力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将所有的筹码全装进口袋,而且庄家最终出货才能将帐面利润实现实际利润。要用有限的资金推动股价,必须通过对倒才能完成。

10、打老鼠仓,送大礼包

所谓的“老鼠仓”,排除内幕人士在庄家的成本区建仓的筹码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庄家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在开盘、盘中或收盘时打出的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筹码,而当老鼠仓打出后,该股在未来的几个交易日后便开始疯涨。因此,一般来说,老鼠仓就是将巨额利润送给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炒股票就是用资金在股票市场上对某些股进行买卖,从买卖差价上获得利润。用一个比较通俗的方法来解释的话,就好像今天你去超市,用10元买了1公斤的大白菜,明天你再到同一个市场用11元将那1公斤的大白菜卖出。你的盈利是1元。不过,在这里面有一个规则,就是首先要有人愿意以10元的价格把1公斤的大白菜买给你,然后,又有人愿意用11元买你那1公斤的大白菜。不然的话,你就买不到大白菜或是你卖不出大白菜。

那为什么股票会涨跌呢?
这个问题有很多因素影响。
1。可以因为公司的业绩很好,让人们觉得这公司的股可能会涨值。或是公司有问题了,让人们没信心而抛售它的股票。
2。可以因为有人故意炒高,让其它人感觉这股有上升的可能性,然后,跟着把它炒的更高。事先炒高者乘机抛售,从中获利。让最后持有人在没有卖主的情况下,压低价格售出,当然,低价买出就是亏损。
3。当然,还有外资等个个方面的影响。

③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

2017年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那么,下文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知识讲解,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一)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隋,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入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等。

(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修订后的《证券法》在保留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职能之外,还授予证券交易所以下监管权力:

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1.制定和公布相应的交易规则。

2.制定和公布相应的业务规则。

3.及时公布证券行情。

4.对于上市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其交易。

中国证监会也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市场准人制度,并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除此之外,证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买卖行为。

5.《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证券市场监管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设立负责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

(四)对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管理

1.会员的资格管理。

2.会员交易席位管理。

3.对会员自营业务和经营业务的管理。

4.对会员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检查。

(五)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1.制定具体的上市规则。

2.证券交易所应当与上市公司订立上市协议,以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应当建立上市推荐人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监督上市推荐人切实履行业务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3.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暂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并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有关信息:该公司的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

4.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股东持股数量及其买卖行为的限制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在交易过程中的持股变动情况进行即时统计和监督。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职责

根据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

1.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1)规范业务,制定业务指引。

(2)规范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

(3)制定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

2.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1)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2)后续职业培训。

(3)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4)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例8_7(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

A.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

B.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C.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

D.制定证券业行为准则和法规

【参考答案】ABC

【解析】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具体包括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3.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例8-8(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200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格管理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实施。

1.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范围

根据《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包括:

(1)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中国证监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通过了有关资格考试即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统一的执业证书:

(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不存在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4)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执业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证券经营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被聘用的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4.相关处罚:

(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3)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4)证券经营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5)从业人员拒绝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6)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资格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7)中国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不按《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录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体而言,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第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例8-9(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履行以下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之前,必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有关开户资料,开立证券账户后,才可以从事证券交易。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在无纸化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必须集中存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电子数据划转方式完成证券过户行为。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为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服务,准确记载证券持有人的必要信息。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统称为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结算和资金结算。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完成,主要模式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与证券公司之间完成证券和资金的净额结算。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向证券持有人派发证券权益,如派发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例8—10(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也属于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范围。( )

【参考答案】√

【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应履行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的职能;证券的存管和过户的职能;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的职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的职能;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的职能;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的职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的职能等。

(三)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4.净额结算制度。

5.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例8—11(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属于证券自律管理机构的是( )。

A.证券交易所

B.证券业协会

c.证监会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参考答案】AB

【解析】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的证券自律管理机构是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中纪委关于制定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工作要求和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于2009年1月19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颁布实施。《准则》是我国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第一部系统性的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依据该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一)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

《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1·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2.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3·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5.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6.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准则》明确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的'主体。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基本准则

1.《准则》第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准则》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3.《准则》第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4.《准则》第八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5.《准则》第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除外。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6.《准则》第十条规定,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

(三)禁止行为

1.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了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准则》所规定的从业人员一般性的禁止行为,主要以《证券法》第三章第四节为依据。

2.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2)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3)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4)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5)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2)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3)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私利。

(4)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5)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监督及惩戒

1.《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机构应根据《准则》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执业监督制度,管理本机构从业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执业。

该条明确了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将其管理责任从资格管理扩展到了执业行为管理,强化了其管理责任,这对于构建包括行政监管机关、自律管理组织和机构在内的从业人员三级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机构执行《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检查工作。

该条规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检查职能,《准则》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检查范围扩大到了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再限于资格方面。

3.《准则》第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机构和从业人员对纪律惩戒不服的,可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复议。

4.《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从业人员违反《准则》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记人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5.《准则》第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违反《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

6.《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有关信息记人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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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券商高管炒股7年盈利近5500万被查!背后到底有何“猫腻”

券商高管炒股7年盈利接近5500万元被查,背后的猫腻首先是收受客户的钱财帮助客户买卖股票,其次是利用别人的名义买卖股票,再者是用自身的化名来购买对应的股票,另外是违反了相应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券商高管炒股7年盈利接近5500万元被查,背后到底有那些具体的猫腻。

一、收受客户的钱财帮助客户买卖股票

首先是收受客户的钱财帮助客户买卖股票,对于厦门证券交易中心的营业部客户经理而言他违规帮助了一些禁止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人群购买了股票,并且在合适的时期对这些股票进行了大量的售卖,这是非常错误的行为。

证券交易所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对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度,才可以使得他们从根本上杜绝对应的情况的发生。

⑤ 股票内部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内幕交易是指金融企业或信息机构的领导人物利用自己的工作,将未公开的股票信息以非法的方式披露给投机者,投机者利用这类信息在金融市场上牟取暴利的经济行为。因为证券交易所通常只有几个大券商可以进入,外人很难知道很多交易活动。因此,股票内幕交易具有很强的神秘性。西方国家对内幕交易的合法性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很多内部交易如果不刻意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未公开的股票信息,仍然是可行的;也有人认为,金融公司决策者的股票交易,只要不是基于未公开的股票市场信息,并已向有关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就应被视为合法。西方司法界认为,股票内幕交易欺骗不知情的投机者,交易者窃取信息,破坏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任。因此,英国于1980年颁布了《公司法》,对这类活动有特别规定。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内幕交易制裁法案,以限制此类活动。
拓展资料:
一、股市中有些人会特别容易知道上市公司的股价敏感信息,比如公司董事、会计师或者公司管理层。如果他们利用这些股价敏感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这就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这些人被称为内幕交易者。 比如一家上市公司即将公布业绩。在公告之前,公司的账目已经过会计师的明确审计。假设公司利润大幅翻了三倍,如果公司市盈率不变,利润翻了三倍,就意味着股价可以翻三倍。那些知情人士,可能会率先在市场上吸收公司的股份;但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的利润尚未可知,当股价上涨时,少数股东可能急于出售股票以换取现金。
二、内部人知道这个好消息,小股东不知道,造成的交易是不平等的交易,应该禁止。 同样,如果公司利润大幅倒退或在诉讼中败诉,起诉方需要赔偿。如果内幕人士为了避免损失,在信息公布前在市场上出售公司股票,将违反《内幕交易条例》。这些内幕交易者将受到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制裁 内幕交易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内幕交易是典型的证券欺诈,是指证券交易的内幕人员利用未公开的价格敏感信息买卖证券,以谋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欺诈行为。根据规定,了解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披露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⑥ 证券交易所是什么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两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也不光是经济实力,但是经济实力是需要的,经济实力强说明资本流动快,这样的话证券市场才能发展。

⑦ 证监会和交易所如何查找内幕信息

中国证监会党委印发了《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办法》由总体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5个部分共23条内容组成,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施办法》根据中央要求,并结合证监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特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国证监会廉洁从政八项要求》和证监会纪委“15个严禁”等规定。
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方面,要求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日常监管检查权、稽查办案权和行政处罚权等进行寻租的案件,查办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案件,查办违规买卖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案件,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采购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案件。

⑧ 股票市场上有一个什么银广厦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银广夏陷阱

真相再清楚不过了: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银广夏陷阱

过去两年间,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码0557)创造了令人瞠目的业绩和股价神话。
根据银广夏1999年年报,银广夏的每股盈利当年达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价则先知先觉,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涨至35.83元。次日实施了优厚的分红方案10转赠10后,即进入填权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较之于1999年“5·19行情”发动前,则上涨了8倍多;2000年全年涨幅高居深沪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奇迹”并未到此为止。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与德国诚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签订连续三年总金额为60亿元的萃取产品订货总协议。仅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银广夏每股收益就将达到2至3元!在更早些时候,银广夏董事局主席张吉生预测,未来三年内每年业绩连续翻番“不成问题”。
这是个灿烂的未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为之目眩。证券行业内部,相信银广夏神话的人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多。
--一位基金经理说:“(银广夏的业绩)好虽好,但不符合常识。”
--一位著名证券公司农业领域的研究员很久以来都不把银广夏列入观察范围,问其原因,答:“有研究的必要吗?”
各个证券网站上进行着观点泾渭分明的超级大讨论。著名的证券专业聊天室“和讯大家谈”里,关于银广夏的帖子数以千计,质疑者和支持者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在那里可以找到各种传言。
但仅凭“感觉”、传言、争论、甚至“常识”,还是缺乏依据。记者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跟踪采访,渐渐逼近真相,银广夏的"神话"被逐步还原了本色。一个即使在并不成熟的中国市场上也相当少见的特大造假骗局,展现在我们面前。

引子

银广夏业绩的奇迹性转折,是从1998年发端的。这一年,银广夏传出了来自天津的“好消息”。
1994年6月17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银广夏A”的名字在深圳交易所上市。银广夏A被称作第一家来自宁夏的上市公司,但实际上,这家公司最早起源于深圳。
陈川是银广夏的创始人,在2000年2月去世前担任银广夏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他1939年出生,早年为银川话剧团编剧,1984年7月南下深圳创业,先后创建深圳广夏文化公司和深圳广夏录像器材公司等。
陈川文人出身,据见过他的人说“极富领袖魅力”。1993至1994年间,他长袖善舞,将广夏文化公司旗下几家软磁盘生产企业合并改组,并成功上市(参见辅文《银广夏前传》)。其中的两家企业均在深圳,分别是广夏录像器材有限公司和广夏微型软盘有限公司;另外一家叫做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银川注册,存在的时间只有一年,从1992年9月到1993年银广夏设立后即注销。明眼人知道,这家公司的功能,在于获得宁夏自治区的上市额度。该公司发起人之一为宁夏计算机技术研究所,而银广夏现任董事局主席、曾长期担任银广夏总裁的张吉生,即担任过计算机研究所的所长。张吉生生于1946年,除了在银广夏任职外,还担任着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厅长一职。
上市以后,围绕着陈川的银广夏高层队伍亦渐次成形。现任银广夏总裁的李有强来自天津。他生于1941年,曾任天津市工艺美术厂厂长,早在1985年就与陈川一起合作创业,1994年银广夏进入天津后,长期负责天津业务。而身兼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董秘等多职的丁功民则常驻深圳。
1994年上市之时,国内软磁盘行业竞争已如火如荼,转眼间,每生产一张软磁盘就要亏损2美分。对以软磁盘为主业的银广夏来说,转型迫在眉睫。
此后,银广夏每年均在为维持10%的净资产收益率奔忙。当时的董事局主席陈川自己从不讳言这一点,在回忆、阐述银广夏的创业历程时每每提及。银广夏的项目换了一个又一个,从软磁盘生产以后,银广夏进入了全面多元化投资的阶段。1996年年报称银广夏已经“成功地由创立之初的三家软磁盘生产企业的单一产业公司发展为拥有27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行业实业公司”,到2000年更发展成有40余家参股、控股公司的庞杂规模,从牙膏、水泥、海洋物产、白酒、牛黄、活性炭、文化产业、房地产,到葡萄酒和麻黄草,大部分项目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盈利水平始终貌不惊人,每次都仅是维持在10%净资产收益率的配股生命线上方而已。
银广夏最知名的项目是在银川西南永宁县西沙窝(现称征沙渠)治沙种草。1995年,陈川在赴京的列车上遇到了吴安琪。吴是宁夏自治区水科所所长,一直研究在水文调研的基础上治理沙漠,曾在银川附近治理过1200亩沙漠,后因资金匮乏而放弃。列车上一席谈,陈川对吴治沙并种植麻黄草的构想产生兴趣并随后决定投资。银广夏投资80%,水科所技术入股投资20%,成立了广夏(银川)天然物产公司,购买并治理了银川市郊2万多亩沙漠,并种上了麻黄草(麻黄素的原料)。吴目前是广夏(银川)天然物产公司和宁夏广夏制药厂的董事长,也是银广夏的董事之一。
治沙种草,为银广夏带来了异常良好的形像,但并没有带来什么效益。银广夏声称前后投资过6亿元,是一个夸大的数字。据《财经》了解,实际投资约9000万元。据说这一项目近期可持平,但要贡献巨额利润,为时尚早。
银广夏业绩的奇迹性转折,是从1998年发端的。这一年,银广夏传出了来自天津的“好消息”。
天津广夏“独撑大局”。

1999年,银广夏利润的75%来自于天津广夏;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更大

银广夏1994年在天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天津保洁制品有限公司。保洁公司曾经在1996年通过德国西·伊利斯公司(C.ILLES&CO.)进口了一套泵式牙膏生产设备,这是可查的银广夏与西·伊利斯公司最早的往来;此后,银广夏又从西·伊利斯公司处订购了一套由德国伍德公司(Krupp Uhde)生产的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这是传奇的起点。
1998年,天津广夏接到了来自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第一张订单。其时,保洁公司已于1997年12月31日更名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广夏)。
银广夏当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告称,天津广夏与德国诚信公司签订出口供货协议,天津广夏将每年向这家德国公司提供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所生产的蛋黄卵磷脂50吨,及桂皮精油、桂皮含油树脂和生姜精油、生姜含油树脂产品80吨,金额超过5000万马克。
几个月之后,1999年6月19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讨会上,当时的银广夏董事局主席陈川这样讲述这单合同的暴利内涵:
“……德国诚信公司于1999年6月12日一次订货总价达5610万马克。6月26日,一艘载着天津广夏第一批农产品萃取产品的货轮起锚离港,远航德国。这第一批产品出口,竟获利7000多万元!”
1999年,银广夏利润总额1.58亿元,其中76%即来自于天津广夏(据张吉生一次内部讲话)。
随后,银广夏公告,将再从德国进口两条800立升萃取生产线,后又将计划升级为两条1500立升×3和一条3500立升×3的生产线。计划中的生产能力是天津广夏现有生产能力的13倍之多!一时间,市场为其展现的暴利前景而沸腾。
在1999年年报公布前夕,2000年2月14日,陈川在北京突然遇疾去世,终年61岁。根据银广夏公告披露,死因是“突发性心肌梗塞”。
创始人陈川的去世,并未使银广夏2000年梦幻之旅受到丝毫影响。在2月17日进行的董事会改选中,张吉生继任董事会主席,时任天津广夏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李有强升任公司总裁。随后银广夏公布了1999年年报,每股盈利0.51元,并实行公司历史上首次10转赠10的分红方案。
从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4月19日不到半年间,银广夏从13.97元涨至35.83元,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
2001年3月,银广夏公布了2000年年报,在股本扩大一倍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增长超过60%,达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强,令人咋舌。
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天津广夏:银广夏全年主营业务收入9.1亿元,净利润4.18亿元。银广夏2000年1月19日公告称,当年天津广夏向德国诚信公司“出口”1.1亿马克的姜精油、桂皮油、卵磷脂等“萃取产品”。今年4月2日,审计其财务报表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特向记者发来函件,称当年追加定单补充合同共计2.1亿马克,2000年度实际执行合同金额为1.8亿马克(约合7.2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1999年度年报提供的萃取产品利润率(销售收入23971万元,业务利润15892万元,利润率66%)推算,天津广夏2000年度创造的利润将达到4.7亿元。
更恢宏的利润前景在前头。今年3月,银广夏再度公告,德国诚信公司已经和银广夏签下了连续三年、每年20亿元人民币的总协议。以此推算,2001年银广夏的每股收益将达到2至3元,这将使银广夏成为“两市业绩最好市盈率却最低的股票”。银广夏传奇达到了顶峰。 2001年6月18日:银广夏宣布,一条1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生产线已在安徽省芜湖市建成。

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第一,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其所宣称的数量;第二,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第三,银广夏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如果说银广夏的表现是一个神话,那么,“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一项陌生拗口的专业名词所指称的技术--起到了点石成金的作用。简单的解释是:这是一种根据二氧化碳在不同温度和压力下的性质进行天然原料萃取的技术(有关介绍参见下附资料)。
听闻银广夏神话,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朱慎林和北京星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志诚有着一样的第一反应:“超临界”为什么总会被人利用、炒作呢?专家们知道,应用这一技术也许可以取得比较稳健的收益,但绝对不至于暴利,而且绝非无所不能萃取。早在1998年12月,中国超临界流体协会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年会即将结束时,特地在会议纪要上补充了这么一段话:“希望企业界对超临界萃取项目不要盲目上马、低水平重复。”然而,正是在这一年,银广夏神话的准备工作启动。
有理由相信,天津广夏方面特别是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总经理、现银广夏总裁李有强在整个过程中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记者曾经向陈川原来的秘书问起有关德国客户和萃取方面的事,她只有一句话:去问李有强。西·伊利斯公司方面的回答也是如出一辙。
在专家和同行的眼里,银广夏凭此取得的惊人效益,处处皆是疑点。
第一,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其所宣称的数量。
即使只按照银广夏2000年1月19日所公告的合同金额,1.1亿马克所包括的产品至少应有卵磷脂100吨、姜精油等160吨。可资为证的是,天津广夏称于1999年出口的价值5610万马克货物中,就已包括卵磷脂50吨,姜精油等80吨。
但根据国内专家对这一技术的了解,一套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设备实际全年产量绝对超不过20吨至30吨--就算设备24小时连续运作。
也许正是为了使之“符合逻辑”,2001年3月,李有强在银川告诉记者,天津广夏已掌握了特别技术,能大幅提升产能。他以蛋黄卵磷脂的提取为例说,天津广夏的500立升×3设备已经将萃取时间从10个小时缩短到3个小时并进一步缩短到30分钟;今后通过上一套"在线监测"设备,还将把萃取时间缩短到十几分钟;而且,天津广夏生产的蛋黄卵磷脂的精度已从35%提高到97%。加上天津广夏是“四班三运转”日夜工作,产量自然惊人。
“30分钟”!所有听闻这一说法的专家均感到不可思议。萃取的工序包括给二氧化碳加压、萃取、释压等。仅仅给二氧化碳加压到几十个大气压这一步,就至少需要40分钟;提取卵磷脂,必需的时间量是五六个小时。只用3个小时提取出来的卵磷脂,精度上就要大打折扣。银广夏凭什么能做到30分钟提取卵磷脂? 李有强的回答是一个故事:“我这个技术是大伙和德国人吃饭的时候,把他给灌醉了,拿到一张绝密的图纸--'二氧化碳在任何条件下的临界状态。'德国人卖给你设备,但这个东西不可能给你。等到我们的卵磷脂做出来,连德国人都感到惊讶了。后来那个德国人还因此被总部降了职。”
记者到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这是李曾经提起过的“合作伙伴”--做进一步核实。杨基础教授闻此扶案大笑:“我这里这样的图纸多得很,你要不要?那不过是最基本的一张技术解释图而已。”
杨基础是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清华大学研究超临界萃取技术的三位主要专家之一,从1978年开始研究超临界技术,与企业界有着广泛的合作,被称为业内的“活字典”。
与银广夏有过接触的天津大学李淑芬教授也向记者表示,提取蛋黄卵磷脂,3个小时是“神速”,30分钟“简直是奇迹”。
西北大学陈开勋教授则指出,李有强所谓能最后将生产时间缩至十几分钟的“在线监测”设备,只是研究文献上的说法,是检测手段的一种,与二氧化碳萃取没有什么关系。
简而言之,仅从技术上而言,天津广夏不可能在预定时间内生产出满足合同数量的产品。
第二,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
在2001年3月银广夏股东大会前召开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研讨会上,李有强曾说:“以姜为例,50公斤含水率在10%以下的干姜可以出1公斤油、1公斤含油树脂。国内最好的山东产干姜每吨7000元,但'欧洲市场的价格'是每公斤姜精油700至900马克(折合人民币约2800元至3600元),每公斤含油树脂是160至200马克(折合人民币约640至800元),天津广夏的出口价还处于中上等。加上人工费、水电费、机器折旧费,你们可以算算利润率。”
根据这些条件,可以大略算出每公斤姜精油和含油树脂的原料成本加起来只有350元,可是“卖给德国人”,就可以卖到3440至4400元。天下竟有此等美事! 银广夏提供的售价,与国际市场的伦敦价格,与众多国内厂家、行业专家提供的参考价有着巨大的差距。以姜精油为例,银广夏公布的价格是每公斤在2800至3600元,而2000年11月17日,伦敦市场CIF价是100美元/千克(折合人民币约827元/公斤),西安嘉德公司了解的国际市场价格只在600至800元/公斤,北京星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内最早采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的生产企业)即使以小批量生产的价格算也只有1000至1200元/公斤,价格悬殊竟达3至5倍! 一位被告知银广夏萃取产品售价的专家笑称:如此昂贵的姜精油,简直可以与黄金媲美,看来要用滴管小心使用! 按1998年天津广夏向德国诚信公司出口货品的合同,有关货品合同价格如下:
桂皮精油 900至1100马克/公斤
桂皮含油树脂 160至200马克/公斤
生姜精油 550至700马克/公斤
生姜含油树脂 150至250马克/公斤
蛋黄卵磷脂 平均300马克/公斤
约合120万元/吨
2001年3月,李有强在公开场合宣布的产品价格如下:
姜精油 700至900马克/公斤
约合280万元至360万元人民币/吨
姜油树脂 160至200马克/公斤
约合64万元至80万元/吨
桂皮油 700至1100马克/公斤
约合280万元至440万元/吨
桂皮树脂 200至500马克/公斤
约合80万元至200万元/吨
无论是上述哪个价格,与国内、国际的实际市场价格相比,均有大幅度高估。
第三,银广夏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据专家介绍,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有一个重大局限,就是只有脂溶性(也称为非极性、弱极性)的物质才能从中提取,而且往往需要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才能生产精度较高的产品。
天津广夏声称其产品蛋黄卵磷脂的精度已经从35%提高到97%。但是,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仅凭天津广夏那一套500立升×3的萃取设备,是不可能提取出精度超过30%的卵磷脂的,必须要配套利用大量乙醇来进行提纯的后期分离设备,但天津广夏并没有这些设备。
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与德国诚信公司签订每年20亿元人民币、连续三年总共60亿元的供货总协议,公司每年需要向德方提供桂皮精油150吨、桂皮含油树脂150吨、生姜精油160吨、生姜含油树脂160吨、脱咖啡因茶叶9000吨、天然咖啡因157.5吨、茶多酚24吨、当归根油24吨、银杏酮酯30吨、丹皮酚26吨、丹参酮15吨、葛根素10吨等萃取产品。
这一合同提到的某些产品如茶多酚,属于水融性(极性)物质,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根本提不出来。合同中提到的银杏酮酯、葛根素、丹皮酚也非常难提取。这是记者所采访的诸多国内专家如清华大学杨基础教授、中国化工大学余安平教授、西北大学陈开勋教授的一致意见。1997年,河南南阳市以为利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能从银杏叶里提取银杏黄酮,为此投资2000万元,并把万亩农田改种银杏树,结果项目失败,农民当年颗粒无收。
此外,疑点还有很多-- 银广夏称,2000年,公司对德国出口了50吨以上的卵磷脂,这至少需要上千吨原料。但知情人透露,蛋黄卵磷脂的原料蛋黄粉在国内只有两个生产基地,分别在沈阳和西安,可事实上两地加起来卖给银广夏的蛋黄粉亦不过30吨。
记者还从天津获悉,某制药厂曾经也想上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的设备,但天津广夏的一位高层管理人员私下向他们透露,此举需谨慎,因为天津广夏“已经很久开不了工了”。
对于银广夏计划在芜湖上的另一条3500立升×3的生产线,根据银广夏的公告,将主要处理茶叶,每年向德国公司提供萃取产品咖啡因157.5吨、茶多酚24吨、脱咖啡因茶叶9000吨,这至少需要处理2.7万吨茶叶。余安平教授、杨基础教授对此分别进行测算,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一套3500立升×3的设备即使全年全天24小时不停运转,也只能处理茶叶6000吨至7000吨而已! …… 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嘉德的另一种命运

为什么同样的设备,在银广夏可制造暴利,在嘉德却贡献乏善可陈?

到目前为止,中国只有三家公司购买了德国伍德公司制造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除了天津广夏(500立升×3,1999年引进),还有西安嘉德(500立升×2,2000年引进)和广州的南方面粉厂(250立升,1995年引进自用)。2000年12月全国超临界流体萃取学会的年会正是在西安杨凌举行的,赞助商就是嘉德。
虽然有此设备,西安嘉德的日子并不好过。这对银广夏竟然也造成了压力:必须解释,为什么同样的设备,在银广夏可制造暴利,在嘉德却贡献乏善可陈? 2000年7月,张吉生首次对记者提到在西安还有一条同样从德国伍德公司进口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生产线,但一直闲置。
2001年3月,李有强在接受专访中声称西安嘉德公司是由于没有掌握设备的诀窍导致举步为艰,银广夏正考虑是否收购。天津广夏现任总经理阎金岱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嘉德对萃取技术掌握太少,是其与银广夏命运迥异的主要原因。
这些说法经媒体报道后,对嘉德的影响很大。因为此时嘉德正在引资过程中。银广夏的表态使其陷入被动。
嘉德此时的确处于某种困境:嘉德于2000年5月引入设备,7月试车成功至今,未能打开市场。和银广夏一样,嘉德也是通过西·伊利斯公司的驻华机构捷高公司的业务经理陶鹏,从德国伍德公司进口了这套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与天津广夏的设备相比,除了少一个釜(萃取所用的容器),结构几乎完全一样。
嘉德也和西·伊利斯公司签订了保护合同:“在3年内西·伊利斯公司不得在陕西省境内出售安装类似设备”。最关键的是嘉德和西·伊利斯签订了至少70%产品由西·伊利斯包销的合同,并有德意志银行做担保。
但是,这一包销条款至今没有兑现过。陶鹏几次允诺要带德国客户来嘉德,却始终没有成行。西·伊利斯方面已经承诺,嘉德公司可以依照合同规定,获得设备价款10%即40多万马克的违约赔偿金,条件是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与天津广夏神秘封闭的作风相比,嘉德公司从一开始就与西北大学化工系陈开勋教授有着全面的技术合作,在各种产品的试车和市场调研上下了很大工夫。在包销协议难以兑现的情况下,公司精心生产了各种样品,亦做了许多推销努力,包括德国方面,但全部石沉大海。嘉德的结论是:问题不在于技术,而是市场很难打开。
为什么西·伊利斯公司一方面宁愿牺牲上百万元的违约金,也不愿意包销嘉德产品或介绍客户,一方面却为天津广夏介绍了诚信公司这样的大客户?这是嘉德始终想不明白的事情。
“我们没有什么'秘密武器',我也并不羡慕你的秘密武器,但我至少知道这套设备究竟能出多少东西。你在外面怎么说我不管,但若涉及嘉德的利益,我们不会永远沉默。”嘉德董事长李挺说。

德国客户之谜

为银广夏贡献了1999年和2000年主要利润的德国诚信公司,既非如银广夏所说为西·伊利斯公司的子公司,更非成立已160年的老牌公司。它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仅10万马克
银广夏的“秘密武器”,如果有的话,除去其“技术诀窍”外,恐怕就是大手笔的德国客户了。从西·伊利斯到诚信贸易,究竟是何方神圣? 为银广夏1999年、2000年利润做出巨大贡献的德国诚信公司的英文全称为:Fidelity Trading GmbH。这家公司,尽管按银广夏的说法有着巨额对华贸易,但在中国居然没有办事处,在互联网上也查不到丝毫信息。
银广夏在2001年3月股东大会上分发的材料称,“德国的Fidelity Trading GmbH是在德国本地注册的一家著名的贸易公司,系德国西·伊利斯的子公司,成立已160余年历史。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物制药、食品和医用原料的贸易公司,在欧洲是一家信誉和口碑均很好的公司。”
德国西·伊利斯公司的确是一家历史悠久的贸易公司,德国伍德公司制造的二氧化碳萃取设备正是通过西·伊利斯出售给银广夏的。但诚信公司是否是其子公司呢? 记者曾多次向德国西·伊力斯驻华机构捷高公司核实此事,但该公司接待人员的态度十分含混,一时说诚信是德国公司,一时说诚信和西·伊利斯有关系,一时说诚信是其子公司。最后竟然是一再要求记者去问银广夏!诚信和西·伊利斯的关系怎么能由银广夏来证实呢? 在7月16日的一次电话采访中,捷高的有关业务关键人物陶鹏明确地告诉记者:诚信只是一家在德国注册的公司,与西·伊利斯有着业务往来,但并非西·伊利斯的子公司。
问题其实并不复杂。据知,2001年5月,在《中国证券报》一次例行的编前会上,其总编辑提到,既然银广夏引起了那么多疑问,为什么不可以借助新华社驻德分社的力量去调查一下它的背景呢?此后,该报是否果真去德国调查不得而知,但确有新华社驻外记者在德国当地查询查号台,但该公司并未有电话号码登记。
记者了解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通过其海外分行对诚信公司进行了调查,在德国汉堡商会查到如下记录:“Fidelity Trading GMBH公司于1990年在该会注册,注册资本51129.19欧元(约10万马克左右),负责人为Kiaus Landry,主要经营范围是机械产品和技术咨询。”
注册资金几万马克,对于贸易公司而言并不算离谱,但毕竟其与银广夏签下的是年度金额达20亿元人民币、总金额达60亿元的合同,对比过于悬殊。此次调查之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没有恢复对银广夏的贷款。工商银行总行曾与银广夏于1999年12月29日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亿元,期限定为自1999年12月29日起至2001年10月28日止。今年四五月间,工总行提前中止了贷款。
银广夏的对外发言人丁功民曾向记者许诺,今年4月,当芜湖的萃取生产线建成之时,德国诚信公司将来华签订今年的供货合同(每年20个亿、连续3年总共60个亿的总协议的一部分)。届时采访这家公司,任何疑虑都会迎刃而解。
直到今年6月18日,安徽芜湖1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生产线终于试车之时,期待已久的德国诚信公司代表仍没有出现。参加试车典礼的人们看到了几位高大的德国人,但那是伍德公司派来的工程师,与订货合同全无关系。典礼的第二天,李有强飞赴德国,原因不明。
是不是诚信公司人士不露面,真相就永远无法获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