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业绩对赌完,股票会涨吗
不一定,有可能涨,
这是虎年的首份文章,我们聊聊爱旭股份的业绩对赌。
先说说结论,爱旭股份由于实质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对赌失败,可能会导致实质控制人8亿股注销,总股数将由原来的20亿降至12亿。假设市值不变前提下,估计每股价值提升40%左右。
1 爱旭股份业绩对赌协议的来龙去脉
爱旭股份的前身是一家房地产公司,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梅”),主营业务为房地产。2019年,爱旭通过借壳上市,上海新梅改名为爱旭股份。公司从房地产行业转型为光伏行业,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爱旭借壳上市的方式是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进行实施。爱旭借壳上市的操作如下:
置出资产(卖出原上海新梅部分资产)5.17亿元;
置入资产(买入爱旭科技,经营实体)58.85亿元;
差价53.68 亿元由上海新梅以发行股份138,350.51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88元/股,向爱旭科技的全体股东购买。
上述操作实施后,爱旭科技的实质控制人陈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1.22%的股权,陈刚成为了上海新梅的实质控制人。“上海新梅”由此改名“爱旭股份”。
『贰』 一个公司A能买入其竞争对手B的股票吗 A在某财年的表现与B的表现还有可比性吗
1、A公司当然可以买进任意一家竞争对手的股票。
2、既然是竞争对手,财务报表肯定有可比性,并且只有同行业的公司才有可比性。
3、竞争对手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叫做并购,如果A公司买进的股票能够控股B公司,年终的时候,两家的财务报表可以合并。
『叁』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股权怎么办
关于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股权问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东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镇笑模公司回购股权,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定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关于上述三项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升孙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上述规定外,有限公司与股东约定股权回购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股份公司,公司法规定下列情形股御缓份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如果不属于上述除外情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也并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而无效。最高法院认为,资本维持原则的价值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公司回购股东股份,使公司继续存续,可以保持公司的营运价值,并不必然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公司基于合法目的收购股份,只要不属于抽逃出资,依法有效。
『肆』 上市公司对赌完成时会怎么操作股票
上市公司对赌完成时。按照股票市场价格买卖操作即可。
『伍』 股票对赌盘属于诈骗吗
法律分析:属于。我国对于股票市场有着严格的限制,严禁非法操纵股市,所以对于股票相关的业务必须经过正规机构,想通过股票对赌的属于非法活动,而且涉嫌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培旅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亩尘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迅中禅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陆』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签订业绩对赌协议是利好吗
是的。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股权转让对股票有可能是好,也有可能是坏。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并未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任何咐丛谨好处,后续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反之,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后使上市公司发展出现业绩暴增,那么会利好与后续股票价格的上涨。
股权转让是一种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方式,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表示公司股东把自己的股东权益依法有偿的转让给别人,使别人取得公司股权。可以简单的理解成公司股东卖出股权换取资产。
一、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委托?
可以,只要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受让人后悔的,还必须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不按照约定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有欺诈胁迫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第三郑枣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欺诈的,胁迫方有衡基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柒』 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能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吗
如果是内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转让,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已经在二级市场上市流通,则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自由买卖,证券交易所和相关法律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捌』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吗
普通公职人员可以炒股,也可以买基金、债券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参与股票投资的有:武警、现役军人、证券从业人员、基金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等,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投资基金和债券。
根据规定,普通公职人员投资股票资金必须是安全合法的,不能因投资交易影响日常工作。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玖』 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吗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以个人的合法财产建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或者利用办公室的设备链闷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四条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棚饥弯定,从事与该信肢脊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拾』 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能不能炒股
公务员能炒股,需要分情况,以下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10)单位的对赌股票能买吗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
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
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
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
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
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第八条
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