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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价格倒挂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 2023-04-06 16:50:55

『壹』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贰』 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算

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a.印花税:成交金额×1‰ b.手续费(佣金):成交金额×券商设置的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c.上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18‰ d.深交所手续费:成交金额×0.0207‰ e.过户费:成交金额×0.013‰(上海收取,深圳不收。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a+b+c+d+e = 实收的所有费用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税目为工资薪金,应税项目为“股票期权所得”。本表仅计算股票期权所得的税额。 2、分摊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最长只能分摊12个月); 3、“含税收入额”指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4、“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5、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捐赠扣除额及其他 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的计算结果,对照税率表自动填列(对照表见《工资薪金税率表》)。 7、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数; 若计算结果为负则默认为0。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叁』 股权激励如何收税限制性股票如何收税

股权激励是指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具体分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3种形式。其中,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直接获得股票增值的权利;而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在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授予的股票在禁售期内是不得出售的。那么,个人取得上述股权激励所得应如何缴税呢? 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而取得的所得是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激励对象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取得的只是与本公司股票有关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在取得时并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对其缴税,而是在行权日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缴税。现举例说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股票期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一】A集团(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2009年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授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0万股公司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授予后自授予日起3年内有效;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行权日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即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张某获得公司1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15元/股。假定1年后经考核张某符合行权条件,将于2010年2月5日行权,即按15元/股购买10万股股票,当日该股收盘价格21元/股。依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21-15)×100000=600000(元);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因此公式中涉及的规定月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为12。依上述规定,应纳税额=(600000÷12×30%-3375)×12=139500(元)。股票增值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二】B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以该上市公司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本期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两年,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至该日的第二个周年日止,等待期满后的3年为行权期。其中,第一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40%,第二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第三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2008年2月5日,激励对象王某获得10万份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为15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业绩考核符合标准,并按计划兑现股票增值权总量40%的增值额,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4元/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24-15)×100000×40%=360000(元),应纳税额=(360000÷12×25%-1375)×12=73500(元)。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缴税【例三】C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个年度执行,即2009年~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两年,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分批解锁。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1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文件规定,应在解锁日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20+22)÷2×100000×40%-15×100000×40%=240000(元),应纳税额=(240000÷12×20%-375)×12=43500(元)。再如,该公司采取回购股票方式向激励对象无偿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条件及解锁规定不变。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则应在解锁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20+22)÷2×100000×40%=840000(元),应纳税额=(840000÷12×35%-6375)×12=217500(元)。

『肆』 限制性股票在解禁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对于阅历丰富的老股民来说,很熟悉“股票解禁”这一股市术语。不过对于那些前不久才入市的投资者而言,可能就有点不太理解。先来给大家好好说一下“股票解禁”吧,相信不知晓的投资者朋友,耐心看过之后会懂得的 !开始之前送上一份机构精选的牛股清单:【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解禁是什么意思?
“股票解禁”的表面含义,就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持有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本来是无法售卖的,但是过了一定的期限后可以卖出了,这个我们称之为“股票解禁”。“大小非”和“限售股”是解禁股票两个种类。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大小非是由于股改而产生的,限售股则是公司增发股份产生的。
(一)股票解禁要多久?
自上市一到两年过后,这时候大多数的股票解禁期就到来了。新股限售解禁有三次:
1、上市三个月后:新股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
2、上市一年后: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解禁
3、上市三年后:是股票大股东解禁

(二)怎么看解禁日
在公司官网公告中可以知道股票解禁日,但绝大多数投资商肯定不会光追踪一家公司,点开每个官网下载公告太繁琐了,因此比较建议你通过这个股市播报来查看,添加自选股票,帮你智能筛选真正值得关注的信息,除了解禁日还能详细了解解禁批次、时间线。:【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解禁当日可以马上买卖吗?
在股票解禁后,解禁部分的股票当日不可以在市面上流通,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考察,因个股来决定具体时间。
二、股票解禁前后的股价变化
虽然解禁和股价表现并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但是想要搞清楚股票解禁前后股价下跌的原因,可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1、股东获利了结:通常来说,限售解禁代表的意思就是更多的流通股进入市场,如果限售股东能够得到很多利润,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获得利润的动力,紧接着会增加二级市场的抛盘,慢慢的公司的股价也会形成利空。
2、散户提前出逃:此时,因为对股东抛售股票的担心,中小投资者可能也会在解禁到来前提前出逃,导致股价提前下跌。
3、解禁股占比大:此外,解禁市值越大、解禁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越大,股价的利空也会随之更大,
三、股票解禁是好还是坏?可以买吗?
股票解禁它的核心就是增加了二级市场中股票交易的供给量,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举个例子,解禁股的小股东数量不少,在解禁之后,他们手中的股票也许会被抛出,以至于股价下降;相反,倘若持有解禁股的主要是机构或者国有股东,他们为了不降低持股比例,手中股票不会轻易的抛出,对稳定股价有一定的帮助。要而言之,股票解禁于股价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不能盲目去判断,因为很多种情况都让它的走势发生变动,我们必须结合更多的技术指标进行深入分析。如果你真的不能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断股票平台,输入股票代码获取股票诊断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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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限售股增值税如何计算

一、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送、转股,在计算增值税时如何确定买入价?

例: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B上市公司限售股100万股,首次IPO发行价10元,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送10,A公司将200万股股票全部售出,平均售价12元/股。

问:A公司转让200万股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执行上述规定需注意:由于送转股后股数增加,股价会自动调整为除权价,因此计算增值税时,股票售价与买价必须按口径执行。在存在送转股的情况下,如果买入价按照IPO发行价10元/股确定,则股票转让价应按复权价24元/股确定,即A公司100万股发行价10元/股,按24元/股卖出,销项税额=100×(24-10)÷(1+6%)×6%=79.25万元

另一种计算方法是,按照实际售价12元/股作为售价,总售价为200万股×12元/股=2400万元,则200万股的买入价应调整为除权价5元/股(100万股买入价10元/股,总买价1000万元),销项税额=(全部售价-全部买入价)÷(1+6%)×6%=(2400-1000)÷(1+6%)×6%=79.25万元

由此可见,只要售价与买价的执行口径一致(复权价或除权价),两者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本例如果10送10后,实际售价仍为10元/股,若买价仍按10元/股确定,意味着股价从10元上涨到20元却不用缴纳增值税,这样理解显然是不对的。

此外,限售股在禁售期内派息,不征增值税,上述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不变。

二、上市公司员工转让股权激励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在禁售期内发生送转股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某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3月1日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其中员工李某工作5年,成绩优秀,被授予100万股),授予价格每股20元,股票登记日收盘价格为36元。2014年4月,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3年底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3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11月7日解禁(本批解禁30%),当日收盘价为41元。

问:如何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被授权人取得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应纳税额=(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被授权人限制性股票解禁后再转让的,根据财税字[1998]61号文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内,发生股本溢价转增股本(转股)的,需要相应调整“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与“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若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送股),还需调整“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

李某2015年11月7日解禁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100万股,送转后股数为150万股。

送股在税法中理解为“先分配,再投资”,实际投资成本需追加调整为:100×20+30=2030万元

实际每股投资成本=2030/150=13.5元/股

(2)本批次解禁30%,即150万股×30%=45万股

10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为36元,15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调整为:36×100/150=24元/股

本批次解禁公允价=(24+41)/2=32.5元/股

(3)应纳税所得额=(32.5-13.5)×45万股=855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550000/12×45%-13505)×12=3685440元。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上述税款可在限制性股票解禁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

『陆』 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账务处理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收到认股款
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会计处理,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确认与计量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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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限制性股票缴税比例

法律分析:1、个人在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公式为: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税发〔1994〕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2、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唯袜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指缓、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好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捌』 限制性股票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是利好,因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一般是企业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前团仿人员、骨干人员。设置一定的行权条件,在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下,激励对象会更加努力贡献力量达到行权条件,对于企业的利润增加以及长远发展非常有利,会带动股价。
拓展资料: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因此慧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或滑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限制性股票"规定月份数"的计算,应按如下方式确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应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期,截止日期应为员工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日。考虑到我国当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从授予日到禁售期结束不得少于1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时,"规定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

『玖』 限制性股权激励解锁后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限制性股权激励解锁后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C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个年度执行,即2009年~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两年,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分批解锁。

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1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文件规定,应在解锁日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2022)÷2×100000×40%-15×100000×40%=240000(元),应纳税额=(240000÷12×20%-375)×12=43500(元)。

拓展资料

限制性股票获得条件

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拾』 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是什么

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是: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下,激励对象认购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待解锁时就解锁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所得=(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公式中当日市价均指收盘价。被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计税价格为(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