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外资会无差别买股票
主要是外资看好中国股市整体市场的发展前景,认为中国股市扩展的空间巨大,所以选择无差别购买中国股市股票,被认为是最稳妥、可靠的投资策略。
2. 外资到底买了哪些股票
外资是非常聪明的资金,这些外资都是去布局一些A股市场的优质股票,最典型的就是A股市场的白马股,外资在股票市场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度。
外资出现天量抢筹码,买入金额最多的股票是比如有以下股票,具体名单如下:贵州茅台、东方雨虹、北方稀土、阳关电源、隆基股份等,这以上五只个股是在过去5月份,被外资金买入最大金额的股票名单。
总之我们作为个人投资者,不要去关心外资在哪里,外资买了什么股票,这些都是没用的,他们是神出鬼没的,等散户都已经知道他们进来了,也许他们就开始出货了,根本没有必要去跟外资炒股,不然亏得一塌糊涂。
其实A股市场很多外资都是带马甲的,也就是从内陆资金兜一弯就是成了外资。不然这些外资又怎么可能会非常精准的操作,每次都能精准的逃顶,同时每次也能精准的抄底,难道外资真能神不知鬼不觉吗?其实不然,这些外资当中很多是内陆资金,才会对咱们A股有深入了解。
风险提示:以上个股仅回答问题所用,不构成个股买卖建议,自行买卖盈亏自负。
3. 外资可以通过深股通买a股吗
12月17日,为完善沪深港通机制,证监会拟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规将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内地投资者未来将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
沪深港通机制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在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入境外长期资金,增加内地居民境外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证监会介绍,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类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资者数量约有170万名,但大部分无实际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内地投资者约有3.9万名。
证监会表示,此类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98%以上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两种途径交易有发生跨境违规活动的风险,也给市场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谓“假外资”的印象,不利于沪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为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依法加强对跨境证券活动的监管,保护内地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维护沪深港通平稳运行,证监会决定修订《规定》,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
据了解,证监会此次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修订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对内地投资者具体范围等做进一步明确,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为顺利推进规范工作,保护存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做了过渡期安排。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定不移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完善沪深港通机制,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深化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切实维护沪深港通和两地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4. 开外资版本账户买股票有风险吗
1、到证券公司开户,办理上证或深证股东帐户卡、资金账户、网上交易业务、电话交易业务等有关手续。然后,下载证券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软件。2、到银行开活期帐户,并且通过银证转账业务,把钱存入银行。3、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等系统把钱从银行转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4、在网上交易系统里或电话交易系统买卖股票。5、买股票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须找一家证券公司开户。 买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办理开户手续的步骤:开立证券账户 ---> 开立资金账户 ---> 办理指定交易温馨提示: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5. 外资购买a股的限制
法律分析:外资单独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数的10%,所有外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数的30%。
法律依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6. 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
一.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如下:
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3、所有境外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A股数额合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6%时,沪深交易所将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本所网站公布境外投资者已持有该公司A股的总数及其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在持股比例超过了30%的情况下,境外投资者将按照一定规则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
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三. 港交所方面规则:外资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8%将暂停买盘,涉及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规定主要有:交易所规则第十四章中第30条与31条、第十四A中08条、第十四B中08条,可以将涉及的具体内容总结为:
1.在涉及到A股有关规则的情况下,港交所有权采取限制或拒绝陆股通买盘、服务运作时间等相关行动;:
2.当某只A股的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了28%或以上时,上交所或深交所将通知港交所方面,而港交所方面将按照实际可行的情况尽快暂停相关买盘,直到上交所或深交所表示外资持股比例降至26%以下;
3.如果发生了主动买盘行为导致的持股比例上升到30%以上,则港交所方面将根据一系列规定要求投资者减持;如果发生了因为A股回购等情况导致的外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被动上升到30%以上,则无需卖出,但港交所方面将暂停接受买盘,直到比例下降到26%以下。
法律依据: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 %以上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