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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龟交易股票仓位控制 2025-02-08 15:21:24

保护投资者权益股票价格

发布时间: 2023-02-06 12:29:03

⑴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存托凭证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存托凭证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履行本办法中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境内发行与承销存托凭证适用本办法中关于发行与承销股票的相关规定,但本办法对存托凭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第二章定价与配售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或存托凭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第六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第七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第八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确定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条件、有效报价条件、配售原则和配售方式,并按照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在有效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中选择配售股票的对象。第九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安排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

网下投资者可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

⑵ 上市公司收购

一、正面回答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

二、分析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包括什么?

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包括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两种。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⑶ 股票每天公布的融资余额/买入额,融券余量/余额/卖出量中能看出该股的什么情况

投资者关注度,交投活跃程度,多空分歧程度。融资融券可以实现对一只股票的做空与做多,并且可以通过该业务实现T+0的高频交易,一只股票如果融资融券余额增加,说明该股多空分歧加大,多空双方通过融资融券业务进行加注,但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个股出现大幅波动,以目前融资融券的操作规则来看,余额的变动情况对个股走势的影响不大。对散户投资者持股及买卖情况的影响可忽略。

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本日融资融券余额=本日融资余额+本日融券余量金额 ;
本日融资余额=前日融资余额+本日融资买入额-本日融资偿还额;
本日融资偿还额=本日直接还款额+本日卖券还款额+本日融资强制平仓额+本日融资正权益调整-本日融资负权益调整;
本日融券余量=前日融券余量+本日融券卖出数量-本日融券偿还量;
本日融券偿还量=本日买券还券量+本日直接还券量+本日融券强制平仓量+本日融券正权益调整-本日融券负权益调整-本日余券应划转量;
融券单位:股(标的证券为股票)/份(标的证券为基金)/手(标的证券为债券)。

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第五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七条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第十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第十四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第十六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第十七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⑸ 如果一个股票的开盘价是5.5元,那么在多少钱的时候涨停,在什么价位跌停,怎么计算的

涨跌幅均不超过10%,5.5*(10%)=0.55
5.5+0.55=6.05涨停
5.5-0.55=4.95跌停

⑹ 个股期权交割方式有哪些

您好,
个股期权交割方式
在全球期权市场上,期权交割方式分为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类。期权现金交割,顾名思义,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来完成合约,并用交割结算价来计算交割盈亏。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持有一手当月交割的行权价为2300点的沪深300看涨期权,假设到期交割结算价为2302点。那么投资者交割后收获现金(2302-2300)*100元=200元,并扣除支付交割的手续费。
考虑到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理性操作,境外市场普遍采取了以交易所代客户自动行权的制度。投资者应考虑到每个期权经纪商的手续费不同,可能因行权收获小于手续费支出导致自动行权亏损。对此交易所可以设置客户放弃行权申请的制度。
期权实物交割,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期权卖方将标的物以行权价格交割给期权买方,以实际标的物进行交割的方式来完成合约。期权的实物交割多用于个股期权,当看涨期权被行权后,期权的卖方需要把股票仓位交割给期权的买方。而股指期权实物交割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操作复杂且成本较高,可行性较低。

⑺ 为什么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

答:因为是法律规定的
按证券法规定,股票可溢价发行,也可平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即股票发行价格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也可等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的发行价格由证交所专家根据上市公司申请和上市部资产评估综合给出的一个比较合理比较稳定的价格,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该发行价格上市部所募集资金将不利于该公司发展,而高过票面金额过多则会形成泡沫结构,不利于社经济制度的建设,所以相关条例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⑻ 投资者行为偏差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近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投资者可以快速的获得网上信息和相关评价,造成投资者非理性行为增多。本文通过分析投资者的行为,将投资者分为稳健型投资者、冲动型投资者和偏好型投资者三种类型,研究投资者由于自身认知偏差如何作用于股票市场及其股价表现,发现不同的投资情绪对投资者决策和股票价格有不同的影响。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当前针对个人投资者行为的研究都基于传统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这种理论认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充满理性,然而在实际投资行为中,人们的投资行为容易受到感情、偏好和信念的影响,表现出过度依赖或自信和厌恶损失等非理性行为,这些行为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此外,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逐渐加深,投资者也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信息进行投资决策,然而网络舆情的真假不能够得到保证,虚假信息扩散到投资者之间产生羊群效应,影响市场价格波动。
(二)研究意义
我国的股票市场还未成熟,存在很多非理性的中小型投资者,其投资行为易受到网络信息的影响,他们的心理与行为可能会影响市场变化,使资本价格偏离股票价值,因此研究网络舆情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网络舆情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建立股票价值体系,并根据投资者行为偏差问题,提出科学的提前预备方案,旨在方便投资者选择出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以提高投资者收益率,减少投资者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及财产损失。
(三)文献综述
国内外基于网络舆情与投资者行为的股票市场研究有很多,Wysocki(1998)以3000多支股票为样本,对946000条股票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股票数量对次日的股票交易量和异常收益率的变化起到一定的预测作用。Vivek Sehgal、Charles Song(2007)验证了网络舆情和股票价值存在相关性,Johan(2011)对美国大型社交网站Twitter进行数据挖掘,用格兰杰检验发现公众的情绪状态的日变化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收盘值的每天的变化存在必然的联系。李玉梅(2011)通过分析通讯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发现在线股票评论的数量和投资者的情绪会造成个股收益率异常。王国华(2013)从“刺激性事件主体行为”和“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两个维度出发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类。罗娟(2011)根据舆情主体的情绪烈度和现实行动倾向,将网民的常见行为归纳为理性温和型、情绪波动型和极端过激型。
综上所述,尽管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投资者行为,并提供了很多的理论,但也有不足之处:如当前的网络舆情与股票市场的研究,大多是从评论数量上进行验证分析,而对评论内容的研究较少;对投资者行为的研究方式主要是以调查和实验验证为主,而对投资者行为及行为偏差的关系研究较少。本文将投资者分为三种类型:稳健型投资者、冲动型投资者和偏好型投资者,研究这三种类型的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发现冲动型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更大,因此着重分析了冲动型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二、投资者类型分析
本文将投资者分为三大类:稳健型投资者、冲动型投资者和偏好型投资者,分析他们的投资心理和对股票价格影响的大小。
(一)稳健性投资者
稳健型投资者为风险中性投资者,这类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希望可以获得较为稳健的投资回报,但厌恶剧烈的市场波动,理财时会更关注与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可能选择长期持续的定期定额投资方式来规避部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长期持续的稳健增值。
股票型基金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对于稳健型投资者来说,可以适当投资较低比例的股票型基金,例如40%以下或更低,并坚持长期持有,能够提升组合的收益预期。因此,这类投资者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效果比较小,但是根据投资者特征上的细微差异,对股票也有可能影响。
(二)冲动型投资者
冲动型投资者很容易将股票理想化,情绪极易陷入极端,“感觉”一些公司的不确定的事情令他们兴奋买进,令你不兴奋而卖出,经常在股价下跌之际卖出股票,也有可能因为这支股票的公司是他们厌恶的类型而卖出。
此类投资者是对股票波动很敏感的人,容易产生情绪,他们买卖股票行为极有可能对股票市场产生不可预测的波动,他们手中理财产品中,股票类的比例可能较大,需要重点观察。
(三)偏好型投资者
由于每个人的喜好不同,所以对新事物的记忆也会产生差别,当人们并不能完全从记忆中获得所有相关的信息的时候,往往对容易记起来的事情或偏好的事物更加关注,认为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偏好型投资者是因为个人记忆库中的各种事物的记忆状况是参差不齐的,并不是所有东西都是同样的印象深刻,所以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容易受到个人认知偏差的影响。
偏好型投资者往往倾向于自己所熟知的资产证券。往往这类投资者投资时也相当谨慎,对自己所熟知的公司了解透彻才会进行投资,所以对股票的价格影响波动不大。
可以看出,这三种类型的投资者中,稳健型和偏好型投资者不会轻易受到情绪波动的影响,而冲动型投资者更容易受到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投资行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较大。本文将重点分析这类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三、冲动型投资者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分析冲动型投资者的情绪,其主要表现为贪婪和盲目跟从两种。投资者在面对股票涨跌时,可能会失去理智,不能够冷静地分析整个股票市场,或者会盲目的跟从一些人,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投资者的行为会影响到股票的价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股市的走向
在一定程度上投资者的行为会对股票市场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是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运行,始终都会遵循股市的大致趋势。多数普通投资者的情绪容易受到一些外部信息的影响,这些信息来源广泛,信息的真实性也无从判断,容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又因为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羊群效应”,这些投资者会达成一种错误的共识,在行为上做出统一,从而影响到股票的价格。
(二)出现追涨杀跌现象
投资者由于受到外界信息和急躁贪婪情绪的影响,极容易出现追涨杀跌的现象,这会导致股票价格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性走高会持续性走低,这也是投资者情绪特征影响股价的表现之一。例如:在2008年,我国股票的价格从6000点开始下跌到3000多点的时候,一些投资者认为这已经是最低点,他们将手中的股票保留了下来,但是当大盘跌到2400点的时候,他们中许多人都无法继续坚持,出现了大量抛售股票的情况,使得股票的价格进一步走低,最后导致大盘跌到1600多点。
(三)投资者情绪对股票价格造成非对称性影响
1.积极情绪对投资者行为及股票市场的影响
投资者在积极状态下倾向于对市场做出乐观的判断,在相同的风险收益情况下,投资者会采用积极的投资决策,高估股票预期回收率而忽略相关的股票风险。这种行为会造成市场的追涨行为,使股票价格上升,导致股票市场存在明显的赚钱效应,引进新的投资者和资金进入市场,这些新的投资者由于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加剧股票市场的正反馈效应,股票价格快速上涨。
2.消极情绪对投资者行为及股票市场的影响
当投资者情绪比较消极时,投资者容易对市场做出悲观的判断,进行保守的投资,倾向于提高对股票风险的估计而降低对股票未来收益的估计,这种投资行为会使投资者厌恶风险,放弃一些投资机会,减少投资的股票数量,甚至一部分投资者开始抛售股票,股票价格下跌。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投资者情绪对我国的股票收益存在着很大的相关性,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够完善,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引发投资者情绪与我国股票收益影响的非有效性。并且投资者的情绪容易受到网络舆情的影响,投资者更关注市场的小道消息而忽略企业的基本面。
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建立持久有效的运行交易制度,引导投资者树立良好的投资习惯,减轻投资者情绪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我国目前投资者情绪的测量工具和方法还不够完善,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数据还无法获得,需要相关部门协助完善投资者情绪的研究工作。(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⑼ 沪深股市中历史上连续涨停板最多的是哪只股票

第一名:

ST长运(现为西南证券),2006年停牌前3个涨停,07年复牌后连续42个涨停,共计45个涨停,股价从2.43元涨到21.86元。


第二名:


ST金泰,2007年停牌前4个涨停,复牌后39个涨停,共计43个涨停(但最后一个涨停只维持了10分钟即以跳水宣告上涨结束),股价从3.26涨到26.58。

沪深股市,是指上海、深圳的主要从事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目前,我国大陆仅有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市场,深圳交易所为中小板和创投板块,上海证券市场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

(9)保护投资者权益股票价格扩展阅读:

沪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

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交易主机日处理能力为委托2900万笔,成交6000万笔,每秒可完成16000笔交易。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

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深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深市”,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

深交所致力于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建设,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本所业务规则;

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16年来,深交所借助现代技术条件,成功地在一个新兴城市建成了辐射全国的证券市场。

15年间,深交所累计为国民经济筹资4000多亿元,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传播市场经济知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2009年下半年,拟推出创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