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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同股不同权

发布时间: 2022-05-25 13:33:13

『壹』 中国允许同股不同权吗

法律分析: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贰』 同股不同权什么意思

“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性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叁』 同股不同权是什么意思

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

『肆』 同股不同权的利弊

同股不同权的优点是能够将控制权保留给少部分的管理层,从而能够保证管理层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同时也不用担心存在股权冲突,只需要专心经营好公司即可,同时对公司长远的发展也有好处。同股不同权的缺点是代理成本很高。
【拓展资料】
双层股权结构在美国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创始人及其他大股东在公司上市后仍能保留足够的表决权来控制公司。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在港交所官网披露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表示,港交所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于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纳相关上市申请。
名词解释:
双级股权结构在美国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创始人及其他大股东在公司上市后仍能保留足够的表决权来控制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许上市公司采用这样的股权结构。Facebook Inc. (FB)和谷歌(Google Inc., GOOG)等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均采用双级股权结构。在这种股权结构下,企业可发行具有不同程度表决权的两类股票,因而创始人和管理层可以获得比在采用这种股权结构下更多的表决权。而对冲基金和维权股东更难以掌管公司决策权。
举例:
风险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上市后,往往很快卖股份兑现。但创始人不愿意卖掉自己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企业,所以设计出双层股权制。将股票分为A、B两类。向外部投资人公开发行的A类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管理阶层手上的B类股却能投10票。如果公司被出售,这两类股票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权。B类股不公开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A类股。这种股权结构可以让管理层放心大胆地出击,不用担心会被辞退或面临敌意收购。因为,即使持有约三分之一B类股的创办人,以及重要内部人就算失去多数股权,也能持续掌控公司的命运。这种结构在股票公开上市公司相当少见,也遭到主张优良企业治理的人士责备。他们认为,大量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是不民主的做法。

『伍』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合法吗

不合公司法,因为公司主体的是由股东会(老板会)控制着,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开会撤销公司主体的佣人的xx权,公司主体的章程(规矩)也是从股东会的股东商量出来的。所以同股不同权根本就是违法的,你向公司主体出资金额度就是你控制着公司主体,你看看公司法第4条。假如你投10万,我也投10万进入公司,你凭什么不给我10万的权?所以说:同股不同权属于违法行为。

『陆』 同股不同权什么意思

同股不同权,一般指的是在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更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
同股不同权是一种AB股的结构,B类股一般是由企业的管理层所持有,而管理层一般普遍是企业的始创股东及其团队的人员,A类股一般都是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一般是因为看好企业的发展前景,因此愿意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的筹码。
一、同股不同权,即相同的股票,不同的权利。
这个“权利”就是投票权。同股不同权的意思就是一家公司中拥有包含两类或者多类代表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的股权结构。
同股不同权最近几年才盛行起来,以美国资本市场最为流行,本质上是为了保证创始人或者管理层不被资本投资者给绑架,确保经营战略稳定和权益不受资本的影响的一种股权设置方案。
二、同股不同权具体指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同股不同权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公司的股权与决策权的分析,保证公司的控制权。
打个简单的比方,公司对投资人发行的是A股,每股只有一票的投票权。公司内部的管理层人员持有的是B股,每股有20票投票权。这样的话,就算公司股权再怎么稀释,也不用担心公司失控。

『柒』 新证券法宣传系列之十七:“同股不同权”的落地生根

我国资本市场“同股不同权”的落实与展望

在制度规则层面,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其实行“同股不同权”作出明确规定。但《公司法》第13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这被认为是《公司法》在制度规则层面为将来实行“同股不同权”预留了可操作的空间。此外,证监会于2019年4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其中第15条对于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如何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19年3月、2020年6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均有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细致规定。可见,随着注册制的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关于“同股不同权”的制度规则也将会不断完善。

根据媒体报道,2020年1月,优刻得登陆科创板,系国内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因其独特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引起热议。而且截至2020年8月27日,上交所已累计受理3家“同股不同权”公司科创板IPO的申请。相信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及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将登陆我国资本市场。不过,鉴于“同股不同权”特殊的股权结构设计和公司治理安排,唯有寻求特殊股权结构设计与股东权利平等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实现交易所的行业规定等具体规则与《公司法》《证券法》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有效衔接,方能在满足不同公司股权结构设计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捌』 同股不同权是什么意思 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1、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

2、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简单来讲,同股同权就是每一份股份的投票权是相等的,同股不同权就是相同的股份,但是投票权不一样。

(8)中国股票同股不同权扩展阅读:

“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模式:

1、双重股权架构:

1)、这种股权架构模式是按照每股拥有的表决权大小,将普通股划分为A、B股两类,A股为普通股,一股一票,B股为特别股,拥有A股数倍的表决权;

2)、双重股权架构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性特征。成长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有大资金进来推动其跨越式发展,但资本是嗜血的,如何平衡看好企业未来发展的投资人与创始股东或管理股东的利益,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架构,刚好能满足这一要求。

2、合伙人架构:这种制度的核心仍然是“同股不同权”,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则形成了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