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增发的股票怎么申购是不是第一天一定会涨
增发跟新股可是不一样。增发股上市的时候就变成跟原来的股份是一样的了。在增发上市前,原来的那个股涨了,增发的上市时就可以卖更高的价格,要是原来的股跌了,也可以跌的比增发价还低,那增发的股票上市时就是亏损的。
⑵ 股票首次定向增发如果成功,需要多少时间可以再次启动定向增发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没有时间限制 ,
但是一般2年内不会再次启动定向增发,
主要也看这家公司的来头大不大啊,
来头大,基本就是有事没事圈圈钱啊。。
没来头,就算你想要增发,通过也要很久。
⑶ 定向增发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定向增发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定向增发------对特定的机构或公司发行新股,普通股民无法参与。
不定向------向普通股民发行新股。
定向增发的优势至少有三:一是定向增发极有可能给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比如说G鞍钢向鞍钢集团定向增发,然后再用募集来的资金反向收购集团公司的优质钢铁资产,可增厚每股收益,据资料显示,G鞍钢在定向增发后的每股收益有望达到1.03元,而2005年报只不过为0.702元;二是定向增发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定向增发也改变了以往增发或配股所带来的股价压力格局,这是因为定向增发有点类似于“私募”,不会增加对二级市场资金需求,更不会改变二级市场存量资金格局。另外,因为定向增发的价格往往较二级市场价格有一定溢价,这也有利于增加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⑷ 股票增发,有增发公告日,增发发行开始日,增发发行结束日,那产生影响是在什么时候
1、股票增发的公告日。因为增发股票无疑会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直接导致该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增高,从而导致股价被高估。
2、增发股票上市日。股票增发一般会在一年之后上市,如果增发数量很大,例如高于目前流通股总量的20%以上,当上市时将会对该股原股东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导致原股东抛售。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⑸ 为什么增发股份上市首日,股价涨跌幅无限制
国元证券此次增发5亿股,增发前总股本为19.7亿股,原股东可按10:3优先认购,所以理论上原股东一共可以认购19.7×3/10 大约6亿股,超过本次增发总数。
增发价格每股19.8元,除权时价格23除权后(23×10+3×19。8)/13 每股约为22元 那你19.8元买进来22元卖出去立马就赚了干嘛不买配股,除权后肯定会有股东出手,一般短期内跌的比较多,以后还是会涨的。公司好的话原股东一般不亏的,股价跌并不影响股民赚钱。
认购要花钱的,但买的成本低,卖出去高 为啥不认购呢。再说控股股东为了保持股权比例一般都会全额认购的,有些人为了投资意图也要保持一定比例的股权,所以肯认购的人还是蛮多的。呵呵 希望有用
补充:你20.9元的价格并非除权后的价格,除权后价格约为22元,但在11月13日国元证券是低开9%开盘,所以开盘价比除权价低,导致23元买进的亏损。
其实配股的人大部分都没有亏损,毕竟在23元买入的及其之少,许多机构在之前就以不错的价格买入,并参与了配股,他们的综合成本在配股后远低于22元,甚至低于20.9元,这导致了13号增发股上市时,被大幅抛压。
交易信息也显示,13日当天机构抛出7.7亿元国元,而买入不到一个亿。
总之,你若在23元买入,13号这天是亏损的,但之前买入的都不大会亏损;所以,理论上配股是会给股东让利的,这也导致了配股前的股价一路飙升,但之后是否能在这次配股中赚钱就看你的综合持股成本了。
⑹ 定增股票上市首日股价的表现
您好,要根据市场行情来判断,还要根据公司定增目的。
目前市场大环境并不乐观,定增并不会带来炒作空间,预期也不是很大。
如果定增之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涨幅,反倒应该回避,注意风险。
⑺ 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请问是增发的那部分还是包含原来的那部分如何区分
全部上
⑻ 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日一般是涨的多,还是跌的多
定向增发股票上市日的涨跌是一个很难判断的迷。一般来说,影响其涨跌有多方面的因素,市场环境,主力仓位,增发对象和价格都可对其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该股图形来看已基本走好,明天只要指数不是太糟的话,涨的概率要高一点。
⑼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价会跌吗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之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份按认购对象的不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至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