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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银行买入中国太保股票

发布时间: 2024-11-01 04:54:45

1. 花旗银行的大事记

1812年6月16日,后来发展成花旗银行的“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由纽约州政府特许设立,许可资本(authorized capital)200万美元,给付资本(paidin capital)80万美元。同年9月14日,城市银行在纽约市正式开业,为纽约商人服务。
1865年,加入新成立的美国国家银行体系(U.S. national banking system),并更名为“纽约国家城市银行”(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89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
1897年,在美国的主要银行中,首家设立外国业务部,并开始外币交易业务。
1902年,业务拓展到亚洲、欧洲、印度。并在上海、马尼拉等地设立办事处。
1904年,开创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业务。银行总部移至华尔街55号,并一直使用到1961年。
1913年,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首要参股人。
1914年11月10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设立分行,成为首家在外国设立分行的美国国家银行。
1915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设立办事处。成为美国有最大海外机构网的国际银行。
1918年,收购一家美国的海外银行“国际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1919年,成为美国第一家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
1921年,在美国的主要银行中,首家采用复利法给储蓄帐户(savings account)计息。
1928年,在美洲的主要银行中,首家给存款人提供无质押个人贷款(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1929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商业银行。并购“农民贷款信托公司”(Farmers' Loan and Trust Company),并将之更名为“城市银行农民信托公司”(City Bank Farmers Trust Company)。
1936年,在纽约市的银行中,首家开办不需要最低余额的支票帐户(checking account)业务
1939年,在美国以外共有分布于23个国家的100间办事机构,成为最大的国际性银行。
1945年,在一系列战争贷款及胜利贷款活动中,售出了56亿美元的美国国库券(U.S. Treasury securities)。
1955年,更名为“纽约第一国家城市银行”(The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961年,发明negotiable定期存款(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成立“第一国家城市海外投资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作为海外分支及从属机构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位于公园大道399号的新总部大楼建成。
1962年,在银行150周年庆之际,更名为较短的“第一国家城市银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4年,进军租赁业务。
1965年,进军信用卡业务。
1966年,在伦敦市场开办Dollar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是自1888年来,伦敦市场的首家negotiable instrument。
1967年,开办花旗银行的第一张信用卡“第一国家城市签账服务”(First National City Charge Service),俗称“囊阔所有卡”(the "Everything" card)。
1968年,一家银行控股公司“第一国家城市股份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后更名为Citicorp)成为第一国家城市银行的母公司。
1969年,“囊阔所有卡”改制成为“主人签账”(Master Charge,后更名为万事达卡,MasterCard)。
1974年,第一国家城市股份公司更名为花旗公司(Citicorp),以方便其国际业务。
1976年,第一国家城市银行变成“花旗银行国家协会”(Citibank,N.A.)(N.A.表示National Association)。
1977年,花旗银行开建花旗卡银行中心(Citicard Banking Center),利用花旗卡与自动柜员机(ATM)进行服务。24小时的自动柜员机不再仅是供紧急提现之用,而成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
1979年,成为全球的首要外币交易代理。
1981年,收购“大来信用证”(Diners Club)。
1982年至1984年间,在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依利诺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收购储蓄(Savings)与贷款业务,使花旗集团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
1984年,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成为钱伯斯清算公司(CHAPS Clearing Company)的创始成员机构之一。钱伯斯清算公司是仅次于美国Fedwire的全球第二大实时大体结算系统(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
1985年,在纽约开办“直接连入”(Direct Access®)服务,通过个人电脑跟花旗银行连结。
1986年,在纽约与香港首次使用触屏式自动柜员机(touch-scree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1989年,成为抵押信用卡(securitized credit card receivable)的首要发行人。在纽约长岛市科特广场(Court Square)的一座新摩天大楼建成。
1992年,花旗银行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花旗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布90多个国家。
1993年,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及签帐卡的发行人与服务提供人。将1980年代收购的各家存款银行合并,并以“花旗银行联邦储蓄银行”(Citibank,FSB)之名统一运作。
1994年,开设俄国第一家外国独资商业银行。
1995年,在阔别45年后,在中国大陆开设第一家具备全面业务的(full­servic)分行,并在越南与南非开设分行。
1996年,拥有亚洲最多的信用卡。台湾是美国以外第一个信用卡数量超过100万张的地区。
1998年10月8日,花旗公司(Citicorp)与旅行家集团(Travelers Group)双方的所有属下合并成为花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Inc.)。花旗银行继续保持为花旗集团旗下的强势品牌。
2001年5月17日花旗银行以125亿美元收购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机构——墨西哥国民银行(Banamex、Grupo)。
2004年2月24日,花旗银行以27.3亿美元收购韩国中等规模的银行KorAm Bank。
2004年7月1日,花旗悉数抛售持有的台湾富邦金融控股集团10.2%股权。
2005年7月1日,花旗银行香港分行零售银行业务转移至在当地注册成立的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花旗银行收购中美洲最大信用卡发行机构Banco Uno第一金融集团(GFU)。
2006年12月14日花旗银行收购GrupoCuscatlán(属于国际Cuscatlán联合银行机构UBCI)。此并购案包括所有Cuscatlán银行(Grupo Cuscatlán包括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及巴拿马等国,萨国为Banco Cuscatlán)、股市交易所、SISA保险业及AFP Confia退休奉给提存业及信用卡部门等。
2007年4月1日,花旗银行中国内地分行转移至在当地注册成立的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花旗银行宣布合并台湾的华侨商业银行,其细节为在台湾注册成立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并以新注册的花旗(台湾)商业银行为存续银行,华侨商业银行为消灭银行,于2007年12月1日完成合并。
2007年4月27日花旗集团以77亿美元的全现金方式成功收购日本第三大证券公司日兴柯迪证券公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花旗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4.9%提高到了61.1%。
2007年11月27日,阿布扎比投资局以75亿美元入股花旗集团4.9%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2007年12月21日花旗银行收购智利第二大银行Banco De Chile。Banco De Chile股东将持有合并后的金融机构89.56%的股权,而花旗将持有其余10.44%的股权,因此合并后的银行仍保持Banco De Chile的名称。
2008年9月29日收购美国第四大银行美联银行(Wachovia)的业务,花旗将会吸纳美联银行的3120亿美元贷款,但只会承担不超过420亿美元的亏损,成为美国最大的零售银行,但在10月3日富国银行0.1991普通股换取1股美联银行普通股,折算以每股7美元收购美联,涉资117亿美元,直接宣布花旗的收购方案告吹。
2008年11月24日美国财政部、联储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向花旗集团注资450亿美元,财政部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同意,将对花旗集团房屋抵押贷款、商业房地产贷款在内的总计3060亿美元债务提供担保、美国政府取得7.8%股权,跃居单一最大股东。
2008年12月7日花旗集团以52亿欧元(约合66亿美元)将其德国零售银行业务出售给法国国民互助信贷银行(Credit Mutuel Confederation Nationale) 。
2008年12月1日花旗集团出售日兴花旗信托银行(NikkoCiti),花旗早于2001年入股日兴证券旗下日兴信托银行,占有五成股权,于2001年被纳入美国花旗集团才改为花旗银行。2013年,花旗集团在日本主要的事业有花旗银行、日兴花旗信托银行、日兴Cordial证券、日兴花旗集团证券和日兴资产管理公司。
2009年1月12日摩根士丹利、花旗宣布成立新合资公司“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证券经纪公司,拥有20,390位营业员、管理1.7兆美元客户资产。花旗将以100%的美邦证券、澳洲美邦以及在英国提供私人投资管理服务的Quilter的股权及27亿美元现金但不含花旗私人银行以及日本的Nikko Cordial证券。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花旗出售美邦后,帐面获利58亿美元。据美邦网页简介,美邦在全球有764个办事处,拥有900万美国客户,共有14,133个理财顾问,为客户提供各项理财服务,包括个人理财和资产管理等服务,2013年,管理客户资产高达1.323万亿美元(约10.3万亿港元)。摩根士丹利将以旗下全球财富管理事业100%的股权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51%的股权。在第3年后,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都有权购买或出售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但花旗至少在5年内都会持有相当大的股权。
2009年1月16日花旗集团宣布把业务一分为二,花旗集团将拆分为“花旗银行”和“花旗控股”两部分,花旗银行将保留集团在100多个国家的传统银行业务,花旗控股则将纳入一些“非核心”的资产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包括CitiFinancial、Primerica金融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等,以及花旗在日本的子公司日兴花旗控股和Nikko资产管理公司。
2009年2月27日美国财政部2008年两次注资花旗后,持有花旗总值约四百五十亿美元优先股。根据财政部与花旗达成的协议,财政部同意按照花旗给予私人投资者的换股条件,将其中最多二百五十亿美元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换股价每股三点二五美元,完成后;美国政府持有花旗的权益将提升至三成六,成为最大单一股东。
2009年2月27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价格,把持有的花旗集团68亿8000万美元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这让GIC持股增至11.1%。成为花旗第二大股东。
2009年5月1日花旗集团决定以5450亿日元(约55亿美元)出售旗下的日本第三大的证券公司也日兴柯迪证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给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2009年7月30日住友信托银行以756亿日圆(7.95亿美元)收购花旗集团持有的日兴资产管理公司64%股权。
2009年10月9日花旗集团以2.5亿美元出售旗下能源交易部门Phibro给美国第4大石油公司西方石油(Occidental Petroleum)。
2009年11月25日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ank of Montreal)已同意收购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旗下的Diners Club North American特许资产,从而拥有了在美国和加拿大独家发行Diners信用卡的权利。
2009年12月15日花旗集团与政府达成协议,偿还200亿美元贷款,脱离政府的监管,财政部获利130亿美元。
2010年03月15日花旗集团(Citigroup)将斥资2697亿智利比索(约合5.197亿美元)增持智利银行(Banco de Chile)控股公司LQ Inversiones Financieras SA的股权额外8.52%至50%。
2012年2月24日花旗集团退出在印度最大抵押贷款机构近7年的投资,以955亿卢比(19亿美元)出售于Housing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HDFC)的全部股权。
2012年3月19日花旗集团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了5.0616亿股浦发银行股份给中国太保及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占该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714%。至此,花旗银行在该公司的股份为零。

2. 花旗银行资料背景

花旗银行(Citibank, N.A.,中文名“花旗”源于上海市民对该行的习惯性称呼)是花旗集团属下的一家零售银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已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也是一间在全球近一百五十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大银行,总部位于纽约市公园大道399号。2012年9月19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宣布在中国的信用卡业务正式运作。
1812年6月16日,后来发展成花旗银行的“

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由纽约州政府特许设立,许可资本(authorized capital)200万美元,给付资本(paidin capital)80万美元。同年9月14日,城市银行在纽约市正式开业,为纽约商人服务。
1865年,加入新成立的美国国家银行体系(U.S. national banking system),并更名为“纽约国家城市银行”(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89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
1897年,在美国的主要银行中,首家设立外国业务部,并开始外币交易业务。
1902年,业务拓展到亚洲、欧洲、印度。并在上海、马尼拉等地设立办事处。
1904年,开创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业务。银行总部移至华尔街55号,并一直使用到1961年。
1913年,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首要参股人。
1914年11月10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设立分行,成为首家在外国设立分行的美国国家银行。
1915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设立办事处。成为美国有最大海外机构网的国际银行。
1918年,收购一家美国的海外银行“国际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1919年,成为美国第一家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
1921年,在美国的主要银行中,首家采用复利法给储蓄帐户(savings account)计息。
1928年,在美洲的主要银行中,首家给存款人提供无质押个人贷款(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1929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商业银行。并购“农民贷款信托公司”(Farmers' Loan and Trust Company),并

将之更名为“城市银行农民信托公司”(City Bank Farmers Trust Company)。
1936年,在纽约市的银行中,首家开办不需要最低余额的支票帐户(checking account)业务
1939年,在美国以外共有分布于23个国家的100间办事机构,成为最大的国际性银行。
1945年,在一系列战争贷款及胜利贷款活动中,售出了56亿美元的美国国库券(U.S. Treasury securities)。
1955年,更名为“纽约第一国家城市银行”(The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961年,发明negotiable定期存款(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成立“第一国家城市海外投资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作为海外分支及从属机构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位于公园大道399号的新总部大楼建成。
1962年,在银行150周年庆之际,更名为较短的“第一国家城市银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4年,进军租赁业务。
1965年,进军信用卡业务。
1966年,在伦敦市场开办Dollar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是自1888年来,伦敦市场的首家negotiable instrument。
1967年,开办花旗银行的第一张信用卡“第一国家城市签账服务”(First National City Charge Service),俗称“囊阔所有卡”(the "Everything" card)。
1968年,一家银行控股公司“第一国家城市股份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后更名为Citicorp)成为第一国家城市银行的母公司。
1969年,“囊阔所有卡”改制成为“主人签账”(Master Charge,后更名为万事达卡,MasterCard)。
1974年,第一国家城市股份公司更名为花旗公司(Citicorp),以方便其国际业务。
1976年,第一国家城市银行变成“花旗银行国家协会”(Citibank,N.A.)(N.A.表示National Association)。
1977年,花旗银行开建花旗卡银行中心(Citicard Banking Center),利用花旗卡与自动柜员机(ATM)进行服务。24小时的自动柜员机不再仅是供紧急提现之用,而成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
1979年,成为全球的首要外币交易代理。
1981年,收购“大来信用证”(Diners Club)。
1982年至1984年间,在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依利诺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收购储蓄(Savings)与贷款业务,使花旗集团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
1984年,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成为钱伯斯清算公司(CHAPS Clearing Company)的创始成员机构之一。钱伯斯清算公司是仅次于美国Fedwire的全球第二大实时大体结算系统(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
1985年,在纽约开办“直接连入”(Direct Access®)服务,通过个人电脑跟花旗银行连结。
1986年,在纽约与香港首次使用触屏式自动柜员机(touch-scree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1989年,成为抵押信用卡(securitized credit card receivable)的首要发行人。在纽约长岛市科特广场(Court Square)的一座新摩天大楼建成。
1992年,花旗银行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花旗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布90多个国家。
1993年,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及签帐卡的发行人与服务提供人。将1980年代收购的各家存款银行合并,并以“花旗银行联邦储蓄银行”(Citibank,FSB)之名统一运作。
1994年,开设俄国第一家外国独资商业银行。
1995年,在阔别45年后,在中国大陆开设第一家具备全面业务的(full­servic)分行,并在越南与南非开设分行。
1996年,拥有亚洲最多的信用卡。台湾是美国以外第一个信用卡数量超过100万张的地区。
1998年10月8日,花旗公司(Citicorp)与旅行家集团(Travelers Group)双方的所有属下合并成为花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Inc.)。花旗银行继续保持为花旗集团旗下的强势品牌。
2001年5月17日花旗银行以125亿美元收购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机构——墨西哥国民银行(Banamex、Grupo)。
2004年2月24日,花旗银行以27.3亿美元收购韩国中等规模的银行KorAm Bank。
2004年7月1日,花旗悉数抛售持有的台湾富邦金融控股集团10.2%股权。
2005年7月1日,花旗银行香港分行零售银行业务转移至在当地注册成立的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花旗银行收购中美洲最大信用卡发行机构Banco Uno第一金融集团(GFU)。
2006年12月14日花旗银行收购GrupoCuscatlán(属于国际Cuscatlán联合银行机构UBCI)。此并购案包括所有Cuscatlán银行(Grupo Cuscatlán包括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及巴拿马等国,萨国为Banco Cuscatlán)、股市交易所、SISA保险业及AFP Confia退休奉给提存业及信用卡部门等。
2007年4月1日,花旗银行中国内地分行转移至在当地注册成立的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花旗银行宣布合并台湾的华侨商业银行,其细节为在台湾注册成立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并以新注册的花旗(台湾)商业银行为存续银行,华侨商业银行为消灭银行,于2007年12月1日完成合并。
2007年4月27日花旗集团以77亿美元的全现金方式成功收购日本第三大证券公司日兴柯迪证券公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花旗的持股比例由原先的4.9%提高到了61.1%。
2007年11月27日,阿布扎比投资局以75亿美元入股花旗集团4.9%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2007年12月21日花旗银行收购智利第二大银行Banco De Chile。Banco De Chile股东将持有合并后的金融机构89.56%的股权,而花旗将持有其余10.44%的股权,因此合并后的银行仍保持Banco De Chile的名称。
2008年9月29日收购美国第四大银行美联银行(Wachovia)的业务,花旗将会吸纳美联银行的3120亿美元贷款,但只会承担不超过420亿美元的亏损,成为美国最大的零售银行,但在10月3日富国银行0.1991普通股换取1股美联银行普通股,折算以每股7美元收购美联,涉资117亿美元,直接宣布花旗的收购方案告吹。
2008年11月24日美国财政部、联储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向花旗集团注资450亿美元,财政部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同意,将对花旗集团房屋抵押贷款、商业房地产贷款在内的总计3060亿美元债务提供担保、美国政府取得7.8%股权,跃居单一最大股东。
2008年12月7日花旗集团以52亿欧元(约合66亿美元)将其德国零售银行业务出售给法国国民互助信贷银行(Credit Mutuel Confederation Nationale) 。
2008年12月1日花旗集团出售日兴花旗信托银行(NikkoCiti),花旗早于2001年入股日兴证券旗下日兴信托银行,占有五成股权,于2001年被纳入美国花旗集团才改为花旗银行。2013年,花旗集团在日本主要的事业有花旗银行、日兴花旗信托银行、日兴Cordial证券、日兴花旗集团证券和日兴资产管理公司。
2009年1月12日摩根士丹利、花旗宣布成立新合资公司“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证券经纪公司,拥有20,390位营业员、管理1.7兆美元客户资产。花旗将以100%的美邦证券、澳洲美邦以及在英国提供私人投资管理服务的Quilter的股权及27亿美元现金但不含花旗私人银行以及日本的Nikko Cordial证券。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花旗出售美邦后,帐面获利58亿美元。据美邦网页简介,美邦在全球有764个办事处,拥有900万美国客户,共有14,133个理财顾问,为客户提供各项理财服务,包括个人理财和资产管理等服务,2013年,管理客户资产高达1.323万亿美元(约10.3万亿港元)。摩根士丹利将以旗下全球财富管理事业100%的股权取得“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51%的股权。在第3年后,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都有权购买或出售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但花旗至少在5年内都会持有相当大的股权。
2009年1月16日花旗集团宣布把业务一分为二,花旗集团将拆分为“花旗银行”和“花旗控股”两部分,花旗银行将保留集团在100多个国家的传统银行业务,花旗控股则将纳入一些“非核心”的资产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包括CitiFinancial、Primerica金融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美邦公司”49%的股份等,以及花旗在日本的子公司日兴花旗控股和Nikko资产管理公司。
2009年2月27日美国财政部2008年两次注资花旗后,持有花旗总值约四百五十亿美元优先股。根据财政部与花旗达成的协议,财政部同意按照花旗给予私人投资者的换股条件,将其中最多二百五十亿美元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换股价每股三点二五美元,完成后;美国政府持有花旗的权益将提升至三成六,成为最大单一股东。
2009年2月27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价格,把持有的花旗集团68亿8000万美元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这让GIC持股增至11.1%。成为花旗第二大股东。
2009年5月1日花旗集团决定以5450亿日元(约55亿美元)出售旗下的日本第三大的证券公司也日兴柯迪证券(Nikko Cordial Securities)给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2009年7月30日住友信托银行以756亿日圆(7.95亿美元)收购花旗集团持有的日兴资产管理公司64%股权。
2009年10月9日花旗集团以2.5亿美元出售旗下能源交易部门Phibro给美国第4大石油公司西方石油(Occidental Petroleum)。
2009年11月25日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ank of Montreal)已同意收购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旗下的Diners Club North American特许资产,从而拥有了在美国和加拿大独家发行Diners信用卡的权利。
2009年12月15日花旗集团与政府达成协议,偿还200亿美元贷款,脱离政府的监管,财政部获利130亿美元。
2010年03月15日花旗集团(Citigroup)将斥资2697亿智利比索(约合5.197亿美元)增持智利银行(Banco de Chile)控股公司LQ Inversiones Financieras SA的股权额外8.52%至50%。
2012年2月24日花旗集团退出在印度最大抵押贷款机构近7年的投资,以955亿卢比(19亿美元)出售于Housing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HDFC)的全部股权。
2012年3月19日花旗集团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了5.0616亿股浦发银行股份给中国太保及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占该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714%。至此,花旗银行在该公司的股份为零。

3. 从金融体系功能方面分析金融风暴 急用 谢谢

你打算分析哪个国家的,总要有角度范围吧。给你个参考
刚刚过去的9月,美国的金融市场愁云密布: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

——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

——更多的金融巨头也相继倒下。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危机的种子其实早在前些年就已埋下。

所谓次级抵押贷款,是指美国房贷机构针对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人群设计的一种住房贷款。与“优质”贷款相比,这些人的还贷违约风险较大,因此被称为“次贷”。从2001年到2005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刺激了次贷的快速发展。2006年,美国次贷总规模已高达6400亿美元,是2001年的5.3倍。

不仅如此,围绕次贷还形成了一个金融创新链条:居民向商业银行等房贷机构申请贷款,房贷机构又将贷款卖给房利美、房地美和投资银行等,后者将贷款处理成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其间,保险公司如AIG等还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在美国房市火爆时期,这个资产证券化链条很“完美”,购房者、房贷机构、投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各取所需,皆大欢喜。然而世事难料。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与此同时,美国房价见顶回落,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美国金融风暴正摇撼着世界。这场风暴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究竟如何?

直接损失对中国各家银行的盈利影响相对有限

9月15日,我国商业银行相继公布持有雷曼兄弟债券的情况。“中资金融机构受雷曼兄弟破产事件的直接影响比较有限。目前为止,已披露持有情况的几家中资金融机构共持有雷曼兄弟债券7亿美元左右,对各家银行的盈利影响相对有限。而这些债券也未必会完全损失,还要看雷曼兄弟资产的处置情况。”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

在这次危机中,传统存贷业务比重较大的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主要从事资产管理、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却处境堪忧。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松奇说:“这是因为商业银行业有国际性的监管制度,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有相关规定。银行每年提取风险拨备,及时抵补亏损。而投资银行却没有这些拨备机制,一旦出风险,没有进行亏损抵补的资本,平时也没有存款补充流动性。这次危机的主要问题就是高负债率和高杠杆交易比率的金融衍生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在此次危机中所受损失不大。”王松奇分析说,因为从总体上说,中国商业银行的外币资产比例较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存贷款利差,今年主要商业银行的利差水平都很高,达4个百分点左右,而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利差只有1.5—2个百分点。因此今年上半年,银行净利润增长率超过60%。并且中国的储蓄率非常高,每年以17%的速度递增,给银行带来了充足的流动性。

我国券商不会受到直接冲击,QDII大多损失惨重

“由于我国的证券公司基本上没有海外投资,导致国外投行陷入危机的因素在国内目前也不存在,因此我国的证券公司在这次危机中不会受到直接冲击。”中金公司证券业研究员王松柏说。

他分析,将美国投行拖入“泥潭”的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杠杆比例过高,即以较少的自有资本支配过多的资产。与商业银行相比,投资银行的资本实力相对有限,为实现更多盈利,投资银行大都超比例发展业务。一般而言,10倍左右的杠杆比例比较适宜。然而,在高风险高回报策略的驱使下,美国几家投行的杠杆比例达到30倍甚至40倍。这样,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就会带来巨大损失。二是业务分配有问题,过度集中于高风险业务。以雷曼为例,作为华尔街规模相对较小的投资银行,雷曼在固定收益市场和住房抵押债券市场投入过大。在住房市场景气期间,抵押债券业务为其带来巨额收益。然而,随着房产泡沫的破裂,这块过去最盈利的业务却成为巨额亏损的来源。

与证券公司相比,近一两年开始“试水”国际市场的QDII则没那么“幸运”。在全球资本市场动荡的影响下,QDII大多损失惨重,铩羽而归。而且,这次危机反映出国内投资机构对国际市场的风险明显认识不足。以内地基金业首次涉水海外投资的QDII产品——华安经典配置基金为例,其本金大部分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而且还由保本人雷曼兄弟提供100%本金保证。看上去,这只基金的风险很低。然而,当雷曼兄弟陷入危机后,就给这只基金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外资保险公司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很弱

10月6日,中国平安保险发布公告,公司拟在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对富通集团股票投资进行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把约157亿元的市价变动损失转入利润表中反映。同时,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及状况,公司终止以21.5亿欧元的对价投资富通投资管理公司50%的股权的协议。

平安集团负责人表示:与集团的总资产相比,平安海外投资损失仅占3%左右,对公司的整体影响有限。当前,集团和各子公司资本充足,偿付能力仍将保持在300%以上。集团根据业务发展和整体战略的需要,近期已经启动向寿险注资200亿元的增资计划,支持寿险业务快速发展。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国内主要保险公司都没有投资雷曼、美林或AIG的相关债券和金融产品。由于国内保险公司在海外投资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规模较小,因而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随着AIG被美国政府接管,不少投保人担心:在中国开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会不会因其国外的母公司或大股东在金融风暴中遭受重创而影响在中国保险业务的开展,使投保人利益受损?

对此,专家解释说,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友邦保险,是AIG的全资子公司。但友邦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即使母公司AIG的财务遇到困境,与子公司友邦之间仍属相互独立,在业务上不会有直接影响。此外,国家现行法律对投保人的利益也有充分保障。9月16日,保监会、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实施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人寿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人寿保险公司接收。这意味着,即使保险公司发生倒闭,保单持有人的权益损失也不会超过10%。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几十家,但其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很弱,不会对中国保险业造成重大影响。

中国金融改革成效显著,金融体系稳健、安全

“中国金融业在美国金融危机中损失不大,不仅如此,中国金融体系还十分稳健、安全,所以,应当对中国金融充满信心。”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说。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虽有所回落,但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有着丰腴的“土壤”。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成效显著,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有着强健的“体质”。

监管部门加强审慎监管,政府在推进金融改革发展中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比如,过去两年,银行监管部门不断对银行业进行风险提示,并适时提高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加上商业银行放贷比较谨慎,因此,与美国次贷相比,中国房贷的资产质量要高得多。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最大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仅为1.84%和0.74%。可以说,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有着正确的“推力”。

正确把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虽然中国金融业在这场危机中算是“躲过一劫”,但我们不应沾沾自喜,而应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

危机提醒我们,要客观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和风险。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可以使信用风险流动起来,在市场上进行分散和转移,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风险。事实上,参与者的扩大使监管更为复杂,链条的延伸反而增加了脆弱性。“所以,对待金融创新,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盲目迷信。”丁志杰说。

危机提醒我们,政府在金融改革发展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比如金融监管、金融救助、维护市场信心等。有专家认为,在这场危机中,美联储的错不在于救助,而在于此前放松监管、助长泡沫。

危机提醒我们,当今时代,随着国际金融市场日趋一体化,金融风险的传播更为迅速、广泛。中国在扩大开放的进程中要注意防范金融危机的传染。

此外,美国政府的金融救助方式值得借鉴。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室主任彭兴韵认为,美国国会通过对7000亿美元救市计划的反复讨论、表决,增加了保护纳税人利益的内容。美国政府在救助过程中还对问题金融机构给予不同方式的“惩罚”。比如美联储救AIG是因为它与普通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对于雷曼兄弟等一般商业机构不轻易出手救助。再如,美国在接管“两房”之后,立即更换了其管理层。这些做法都明确宣示,美国不会为了一时的金融稳定而助长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