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产拍卖流拍应该如何办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相对而言,第一种流拍处理程序更为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其虽然仅是针对股权拍卖做出的规定,但对于其他财产如实物财产的拍卖应当可以参照适用。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㈡ 上市公司股票拍卖流拍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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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弄懂股份流拍是什么意思,股份流拍就是没有人出价,卖不出去,或者说转让不出去。
试想正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怎么会流拍呢。肯定是企业内部有问题,导致资不抵债,或者经营不善,导致股份不值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导致无人接盘。或者是外部因素,可能是资本市场的恶性竞争,用种种手段导致股份流拍。
股份一旦流拍,那么股价肯定下跌。因为流拍了会给股民产生一种恐慌感,股民为了追求利息最大化,会产生恐慌性止损,大家都在抛售你的股票,所以,股价肯定会下跌。但是在资本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一次流拍,可以进行二次开拍,一旦找到合适的投资人,企业也并不是没有活路,说不定,强大资本注入进来,股价还能一路上涨,所以,事情不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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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流拍后会股票大跌。珠海中富2018年9月17日10时在淘宝拍卖平台起拍,起拍价4.54亿,每股价格为3.1元,竞拍周期24小时。
9月17日18日,珠海中富股价大跌,最终报收每股2.66,手中持有的股票 应关注其公司的公告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㈢ 股票二次拍卖遭流拍会怎样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若出现二次流拍时,债权人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则可以以财产抵债。若出现二次流拍,而债权人也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债,则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若第三次拍卖还是再次出现流拍,则不会再次拍卖。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拍卖可以保留底价70%拍卖,没流拍一次再降20%,要是不断拍卖,财产基本没有价值。
法律依据:《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
㈣ 股票流拍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股票流拍对股价有影响的,如果出现股票流拍,股票价格就会降低。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拓展资料:
交易时间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交易费用
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㈤ 上市公司股票流拍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股票流拍需要公告。拍卖人受托拍卖国有股,应当于拍卖日前10天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司国有股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拍卖人,拍卖时间,地点,上市公司名称,代码,所属行业,主营业务,近3年业绩,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原持股单位,被拍卖的国有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参与竞买应具备的手续。
㈥ 股票流拍后会划转股票吗
《深圳指引》第十八条规定:“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变价上市公司股票,按如下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一)限售流通股可以由当事人议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具备网络询价条件的,通过网络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网络询价不成或不能的,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采取当事人议价方式的,应当将议价结果书面通知上市公司;采取网络询价、委托评估方式的,应当将网络询价、委托评估、说明补正等报告发送给当事人、质押权人及上市公司。(二)无限售流通股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质押权人及上市公司。”第十九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参照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不得低于财产处置参考价的70%。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可以在十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该次拍卖的起拍价抵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抵债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在十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再次拍卖的起拍价抵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抵债的,应当于再次拍卖流拍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网络司法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应当解除对标的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票退还被执行人,但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禁止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变卖成交或者因流拍而抵债后,应当作出拍卖、变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及买受人,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托管的证券公司送达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深圳地区上市公司股票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区分股票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方式确定保留价,且进一步明确了以物抵债选择时间、抵债法律后果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