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分析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利弊得失
发行股票上市的利弊得失具体如下:
一、股票上市的优势:
1、股票上市最明显的优点就在于能够通过上市获得大量的资金。通过公开发售股票(股权),公司能募集到可用于多种目的的资金,包括增长和扩张、清偿债务、市场营销、研究和发展、公司并购。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再融资或定向增发(PIPE)再次从公开市场募集到更多资金。
2、上市可以帮助公司获得声望和国际信任度,伴随公司上市的宣传效应对于其产品和服务的营销非常有效。而且,受到更多的关注常常会促进新的商业或战略联盟的形成,吸引潜在的合伙人和合并对象。
3、上市会立刻给股东带来流动性,从而提高了公司的价值。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透明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其估值。
4、上市为公司的股票创造了一个流动性远好于私人企业股权的公开市场。投资者、机构、建立者和所有者的股权都获得了流动性,股权的买卖变得更加方便。
5、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和股票期权来吸引并留住有才干的员工。股票持有权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并阻止员工离开公司而成为竞争者。
二、股票上市的弊端:
1、上市需要披露公司运营和政策中的专有信息。公司的财务信息可以从公开途径获取,有可能给竞争者带来知己知彼的战略优势。因此,必须建立确保公司专有信息保密性的相关机制。
2、失去保密性、公司的上市过程包含了对公司和业务历史的大量的“尽职调查”。这需要对公司的所有商业交易进行彻底的分析,包括私人契约和承诺,以及诸如营业执照、许可和税务等的规章事务。
3、上市公司必须不断的向所在交易所和各种监管部门提交报告。在美国,上市公司不仅要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报告,而且还要遵守证券法的相关条款以及全美证券交易者协会的交易指南。
4、盈利压力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管理层的选举,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取代公司的建立者。即使不出现这种情况,上市公司也会受制于董事会的监督,而董事会出于股东的利益可能会改变建立者的原定战略方向或否决其决定。
5、公司高管、其管理层以及相关群体都对上市过程及公告文件中的误导性陈述或遗漏负有责任。而且,管理层可能还会由于违反受信责任、自我交易等罪名遭到股东的法律诉讼,无论这些罪名是否成立。
(1)上市公司对发行的股票负责嘛扩展阅读:
股票上市须遵守的原则:
1、公开性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
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Ⅱ 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与股票的关系
公司发行股票
等于是印了一个债务的证明
你买了股票就等于把钱给公司
公司拿你的钱发展
以后赚钱了给你分
股价的涨跌主要和公司的预期有关系
比如大家都觉得这个公司以后发展的好
大家都掏钱去买公司的股票
股票供不应求
自然价格就上去了
要是大家都觉得这个公司不久就完蛋了,那大家都抛出公司股票,价格立马就下来了
股民赔的钱,一般都是为经济的泡沫买单了。庄家把公司的股价抬高,然后到处宣传说:这个公司好,股票以后要大赚。股民啥都不懂,信以为真,就倾家荡产从庄家手里买进去。钱就被庄家赚了
Ⅲ 公司上市股票发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发行方式:
综述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上市公司是发行股票是从哪里拿到钱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投资者购买股票,融资就实现了,钱是投资者付的。而投资者之所以会购买股票,是因为要成为股东,能享有股东的权利——若公司经营得好,股东就能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得到分红、或者股价会上涨,从而投资能得到补偿。
证券发行(securities issuance),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任何一个经济体系中都有资金的盈余单位(有储蓄的个人、家庭和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和资金的短缺单位(有投资机会的企业、政府和有消费需要的个人),为了加速资金的周转和利用效率,需要使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短缺单位。 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
具体程序如下:
(一)证券发行的核准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证券发行的保荐。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三)证券发行的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1.证券承销的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2.证券承销的协议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3.承销团承销证券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证券承销的期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Ⅳ 我国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二、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四)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六)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八)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应当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股东在约定的换股期间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其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
(三)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依法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的其他情形。
四、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6年,面值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股东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股东。
五、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募集说明书应当事先约定交换价格及其调整、修正原则。若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将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除用预备交换的股票设定担保外,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另行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七、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是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在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与上市公司股东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签订担保合同,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将其专户存放,并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文件。
当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时,从作为担保物的股票中提取相应数额用于支付;债券持有人部分或者全部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作为担保物的股票及其孳息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八、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九、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持续公开信息。编制募集说明书除应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外,还应参照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有关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
十、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应当合理确定发行方案,不得通过本次发行直接将控制权转让给他人。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因行使换股权利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或者因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导致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发生变化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规定的义务。
十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目录
附录: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目录
一、相关责任人签署的募集说明书;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关于就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定担保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承诺;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资信评级报告;
五、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本期债券担保合同(如有)、抵押财产的资产评估文件(如有);
七、其他重要文件
Ⅵ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是谁买单
上市公司IPO,是把股票卖给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再卖给机构和散户,这两个过程对应一级市场和和二级市场。
中国过去是审批制,人为压抑供给端,所以投资银行处于证监会打工仔的位置,但是ipo利润也高。未来变成市场化的注册制,风险就会凸显出来。很可能造市不成功,在二级市场的卖价不能覆盖一级市场的买价。
Ⅶ 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谁操作
这个要看公司是采取直接发行还是间接发行了。
直接发行,即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可以节省向发行中介机构缴纳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但如果发行额较大,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发行网点,发行者自身要担负较大的发行风险。这种方式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人知名度高、发行数量少、风险低的证券。
间接发行,是由发行公司委托证券公司等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对发行人来说,采用间接发行可在较短时期内筹集到所需资金,发行风险较小;但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发行成本较高。一般情况下,间接发行是基本的、常见的方式,特别是公募发行,大多采用间接发行;而私募发行则以直接发行为主。
这个上面讲到的发行在金融市场称之为一级市场,这个市场并不为公众所熟知,因为将证券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过程并不是公开进行的。投资银行是一级市场上协助证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的做法是承销证券,即它们确保公司证券能够按照某一价格销售出去,之后再向公众推销这些证券。
Ⅷ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1、发行股票就是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得有理由,扩大生产、投建新项目等等都可以。
至于发行多少,其实是没有定数的,看公司的需求。
既然是发行股票,那么得有人愿意出钱购买才行啊,新上的项目是不是将来会增加企业盈利,所有投资者都会考虑的。
这个和股本有点关系了,打个比方,我做生意,自己有10万,我想做大点,向你借钱,你会借给我多少呢?从安全角度考虑当然是10万以下了。如果亏,我还有10万可以偿还给你。如果我只有1万,你敢借10万给我吗?
面值是股票发展的初始阶段产生的,说来话长,现在股市投资没什么关系。
2、股票的发行价原本是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盈利的预期而产生的一个价格。但是中国和美国都是承销商制度,也就是有个公司把这个公司要发行的股票都承接下来,然后再卖给其他投资者。公司原来的股东是从开始就投资在公司里了,公司发展了,他股票才能增值。一个公司本来创业时候只有100万,但是发展10年以后,这个公司有了1000万,虽然后来看这些原始股东的投资很低,但是是他们的投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资本增值了也是他们应该得到的。
但是发行新股是以现在的公司状况为基准,预期未来得到更大发展。这两者根本处在不同时段,有何可比性?
如果股民认为发行的价格过高,公司将来发展没有这么大,可以不买,也就是发行失败。没有规定说发行了股票股民就一定要买啊。
(说点题外话,这些人为什么会买呢,投机啊,不管这个公司将来怎么样,先炒一把,后来发现亏损了,把责任全推给上市公司了,说他们高价发行,但是没人逼你买啊,是你自己自愿买的不是吗?)
3、股票当然可以变成现金,但是也就是在股市上买卖或者通过协议转让。事实上上市公司拿到资金已经做了投资了,这些股票持有人买卖股票和上市公司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上市公司反正拿到钱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大股东能得到什么好处,这个分两方面看,1、公司发行了股票,募集到了资金,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大股东可能得到更多的分红。2、这个层面是比较灰暗的,就是大股东可以按照现有交易价格来转让股份,他们可能拿到现金,这些被个人拿走了,和公司也没多大关系。
4、如果要举例,这得是一篇论文了。不知道你是学生还是投资者,如果是投资者就不应该了,这些都是基本概念。
Ⅸ 上市公司发行股是不是负债行为
1.不是,股票是没有期限的,不用还的
2.融资了,如果你发行的股票不能流通,谁买呢
3.负债是为了合理利用资金,扩大生产
Ⅹ 新股破发后,上市公司和券商需要赔偿股民损失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股票本来就是有风险的,股民在投资的时候就应该预想到之后的结果,所有的损失应该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