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消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期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下一步,新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积极推动出台统一的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及监管规定,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金融小词典=
什么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即柜台交易市场,又叫店头交易或场外交易,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OTC即柜台交易英文缩写。在OTC市场交易的是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的证券,包括: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场标准的股票、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但不愿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等。
根据中编办的批复,新设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主要承担以下职责: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认定、查处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等。
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和查处非法证券活动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新职能。根据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据此,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其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称为上市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按照《证券法》的要求,从2005年起,中国证监会内设职能部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开始探索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同时作为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行使相关职责。
按照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因此,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受理相关的申请。下一步,新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积极推动出台统一的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及监管规定,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业内人士表示,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打击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㈡ 公众公司注册与封闭公司注册有哪些不同
现在我国的公司注册形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它们是公众公司注册和封闭公司注册,公众公司和封闭公司注册时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我们来见证公众公司和封闭公司注册的异同点。
在美国,所有的公司都具有法人格,股东都承担有限责任,不存在大陆法与英国法承认的无限公司形式.美国公司的最基本分类是公众公司与封闭公司,此外还存在着所谓的"有限责任企业".
1、公众公司注册的定义:
公众公司(public corporation, 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 share
corporation),就是指封闭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股票价格行情定期被公布的公司,都属于公众公司.据此,公众公司被定义为:曾经对其股票进行登记并公开发行的公司.其中,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为上市公司(listed
corporation).可见,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的下位概念,公众公司可能是上市公司,也可能是非上市公众公司(unlisted public
corporation).
2、封闭公司注册的定义:
封闭公司(close corporation, closely held
corporation)的一般定义是,只有少数股东(如少于30人),且股票不得在正式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进行交易的公司.一般特征包括:不存在出售股份的外部市场;全体或大多数股东参与公司管理;股份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据此,封闭公司的特征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股份转让受到限制;经营管理合伙化.实际上,封闭公司正是将合伙企业的业主经营与股东有限责任结合起来的产物.从经济规模看,大多数封闭公司都是小公司,绝大多数公众公司是大公司,但也并不绝对.
美国法上的close corporation与英国法上的private company,美国法上的public
corporation与英国法上的public company,实质特征都是相通的.
封闭式公司注册通常是中小型的企业的注册,它的股票是由少部分人持有,是不会上市的,他们担负公司的使命,同时又被称为 “股票不上市公司” 、
“不上市公司”。
封闭式公司注册与开放式公司注册的主要区别是:封闭式有限公司的人数受到法律限制,同时股份转让也受到限制,年度帐目不需要公告;封闭式有限公司不可以发行不记名债券及不记名股份,更不得向公众发出认购债券及本公司股份的邀请;封闭式有限公司的注册、经营管理和成员相比开放式有限公司的注册程序更为方便。
㈢ 股份公司一定要发行股票吗
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股份公司一定要发行股票!
㈣ 没上市的股票叫什么
未上市股票就是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拓展资料】
原始股购买注意事项:
一、看承销商资质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二、企业经营情况
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三、看股票用途
要看发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说来,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如若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四、企业负债情况
要看发售股票企业负债的额度。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发售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五、看溢价比例
要看溢价发售的比例。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六、看预测股利
要看预测分红的股利。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所以,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
居民购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㈤ 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㈥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一,目前出现的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质是“定向增发”。采取这种方式增发股票的原因有许多。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其中“股权相对集中”和“降低筹资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承诺接受增发的一般只选10个以内对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们可以算为“中股东”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与其沟通协商公司大事。
二、增发价格的定位:公司要在“发得出”和“公平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许多公司采用公告前或正式发行前“N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来作为发行价。注意这个价格并不总是会让人占便宜。遇到大盘连续下跌,市价跌进拟定发行价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以至于定向增发流产。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红。即便眼下发行价格比较便宜,但“放出来”那天的价格还未知呢!
毕竟人家有较长锁定期的。中国石油不是连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具体请参考:http://ke..com/view/31299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