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 股权登记 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 股权变更 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核定? 如果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话,税务机关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 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种核定方法,比较准确简单有效的是第一、二种方法。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其他自然人股东、其他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核定,即按照纳税人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由此可见,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需要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到当地税务部门申办个人所得税,并且凭借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同时,税务部门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偏低的情况,会通过多种方法核定转让价格,防止逃税漏税的行为发生。
㈡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吗
不需要。非 上市公司 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 增值税 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增值税。此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者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 股权转让 、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对比以上二个规定,营改增之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债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㈢ 股权转让要不要交增值税
1、个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免收增值税,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也免收增值税。2、公司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3、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4、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等无所作为非上市企业股权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实务中一般不征,转让限售股实务中一般不征,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实务中一般不征。上述提到的增值税的类型中说明了股权转让是属于交税范围的,但是对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模式的不同交税类型也有所不同,大家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了解一下。
㈣ 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税。
㈤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何纳税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纳税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公司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转让股权方是个人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方是公司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㈥ 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怎样进行纳税
法律分析:需要缴税,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缴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是经营行为,不缴纳营业税,法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㈦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股权转让应当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质押后的股权经过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也是可以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