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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获准于今年8月底公开发行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9-19 16:55:35

1. 股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并使用委托书的人越来越多,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委托书很难写吧,以下是我整理的股权转让委托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权转让委托书1

委托事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委托人: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xxx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委托人因受让北京某某有限公司股东××70%的股权一事,现委托xxx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权限: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办结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XXX

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本人即委托人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合法占有该公司______________%的股权。现委托上列受托人______________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处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具体包括:

一、在成交价不低于每股人民币_ _ _ _元,合计人民币_ _ _ _元的转让底价的条件下,代为转让上述股权;

二、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三、代为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四、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五、代为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并协助受让人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六、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七、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委托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授权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授权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授权引起的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从_ _ 年_ _月_ 日至_ _ 年_ _月_ _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日期:_年_ 月_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3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现持有 公司 %股权,特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将本人占该公司 %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代表本人参加股东会决议,行使股东表决权,并在股东会决议签名。

三、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税务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手续。

委托期限:股权转让项下事宜办理完毕为止。

受托人在其上述权限、期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并捺印):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4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4.2.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转让委托书5

委托人:x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本人系xxx公司的股东,因故无法出席xxxx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兹委托xxx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xxx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本人同意股东xxx以人民币xxx元转让xxx公司xx%的股权并放弃对其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委托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xx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6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职务: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15%的股权。兹授权____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授权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代为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五、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六、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七、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八、办理公司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被授权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授权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授权方均予以和接受。授权人确认上述授权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授权引起的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被授权人无转授权。

授权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7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我公司是某某公司股东,拥有公司70%的股权。我公司同意某某股东某有限公司以90万元价格将其持有某某公司30%股权转让给某公司,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现委托身份证号: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并以我公司名义在代理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全权办理上述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宜,办理公证事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审批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在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所有相关文件上签名。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委托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8

委托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0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9

委托人:某某,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受托人:某某,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本人系xxxx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xx%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xxx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xxx,兹委托xxx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xxx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x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某某,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

受托人:某某,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股权转让委托书10

委托人: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省______县镇受托人:,性别: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省______县镇我是公司的股东,占有该公司%的股份,现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将本人占该公司%的股权转让,受托人有权决定该股权转让价格及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申办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公证等。

二、代表本人参加上述事项的股东会议,行使股东表决权,在股东会议决议上签名。

三、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其它手续。

委托期限从月日至年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受托权限、期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年月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11

委托事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委托人:北京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受托人:xxx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委托人因受让北京xx有限公司股东xx70%的股权一事,现委托xxx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权限: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办结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年月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12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我是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拟将股权的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到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为代理人,在代理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月_____日办理如下事宜:

全权办理转让上述股权的有关事宜,代签合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并代办相关的公正、工商、税务变更的一切手续。

代理人在期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股权转让委托书13

委托人:xx,男(女),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xx,男(女),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请问《证券法》中,发行股票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适用于填空或选择题。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
(1993年6月1O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三条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均须在证监会登记注册。凡在证监会登记注册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均必须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除前款外,本细则还适用于持有一个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法人和收购上市公司的法人。
第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股说明书;
(二)上市公告书;
(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四)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用中文表述;发行B股的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如有必要,还应当用英文表述。英译文本的字义和词义与中文本有差异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条 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必须保证公开披露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公开披露文件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事项的,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意见。专业性中介机构及人员必须保证其审查验证的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销股票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查核。保证经其查核的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当根据《股票条例》第十五条编制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上市公司应当编制上市公告书,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

招股说明书的具体内容与格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一号。
第七条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编制完成招股说明书后,应当将经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概要(具体编制内容见准则第一号)随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当地省或计划单列市一级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将上述文件一式十二份报送证监会复审。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将招股说明书概要(一万字左右,对开报纸一整版)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并将招股说明书放置在发行人公司所在地、拟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各承销机构及发售网点,供公众查阅,并且在发售网点全文张贴,同时报送证监会十份,以供备案和投资公众查阅。

第八条
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批准后,且招股说明失效之前,如果发生不修改招股说明书就会产生误导的事件,发行人与其承销商有责任对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应的修改。发行人对经证监会复审后的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说明书概要)作出的任何改动,必须在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说明书概要)公布之前报证监会审核。

第九条 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当符合《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所列事项以及批准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要求。
上市公告书中载有财务会计资料的,其资产负债表报表日和利润表及其他规定的报表的报告期间终止日距挂牌交易首日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其盈利预测期间自挂牌交易首日起至盈利预测期间终止日,不得少于九十日。

第十条
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首日不超过九十日,或招股说明书尚未失效的,发行人可以编制简要上市公告书。简要上市公告书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二)和(三)的内容,并且应当指明该公司发行该种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曾于何时刊登在何种报刊的何版上。但如果因编制简要上市公告书而省略的事项在该期间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上市推荐人有义务作出说明。

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首日超过九十日、并且招股说明书已失效的,发行人编制上市公告书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全部内容。
发行人在其股票挂牌交易首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简要上市公告书全文或不超过一万字的上市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备置于发行人所在地、拟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同时报送证监会一式十份,以供投资公众查阅。

第十一条
在股票公开发行期间,与发行有关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例如股票认购表抽签结果、交款的地点与时间等,也应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及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如果进行股票配售,其信息披露按照《股票条例》中新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定期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中不少于两次向公众提供公司的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的格式和表式执行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布前,中期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五十八条所列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五十九条所列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报告完成后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十份备案,并将不超过四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中期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搓?9C?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95%E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十份备案,并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凡既发行了社会公众股,又发行了人民币特种股,或在国内、国外交易场所均挂牌交易的公司,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应同时向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公布。
第四章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当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股票条例》第六十条所列事项;
(二)公司章程的变更、注册资金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三)发生大额银行退票(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
(四)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务担保或抵押物的变更或者增减;
(六)股票的二次发行或者公司债到期或购回,可转换公司债依规定转为股份;
(七)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O%;
(八)发起人或者董事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九)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监事会议的决定被法院依法撤销;
(十)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
(十一)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
前款未作规定但确属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也应当视为重大事件。
第十八条
公司在发生无法事先预测的重大事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报告;同时应当按其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报告该交易场所。公司在重大事件通告书编制完成后,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十份供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

第十九条
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新闻媒介披露某一重大事件时,应当在公开该重大事件前向证监会报告其披露方式和内容。如果证监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披露时机、方式与内容提出要求,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章 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
第二十条
法人发生《股票条例》第四十七条所列的持股情况时,应当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准则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将有关情况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

第二十一条
法人发生《股票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的持股情况时,除按照该条规定作出报告外,还应当自该条所列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公告书,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收购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向证监会报送十份供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公众查阅。

第二十二条 收购公告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名称、所在地、所有制性质及收购代理人;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要情况;收购人为非股份有限公司者,其主管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主要从属和所属机构的情况;

(三)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公司持有收购人和被收购人股份数量;
(四)持有收购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最大的十名股东名单及简要情况;
(五)收购价格、支付方式、日程安排(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及说明;
(六)收购人欲收购股票数量(欲收购量加已持有量不得低于被收购人发行在外普通股的5O%);
(七)收购人和被收购人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八)收购人前三年的资产负债、盈亏概况及股权结构;
(九)收购人在过去十二个月中的其他收购情况;
(十)收购人对被收购人继续经营的计划;
(十一)收购人对被收购人资产的重整计划;
(十二)收购人对被收购人员工的安排计划;
(十三)被收购人资产重估及说明;
(十四)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内部规则;
(十五)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对其关联公司的贷款、抵押及债务担保等负债情况;
(十六)收购人、被收购人各自现有的重大合同及说明;
(十七)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预测;
(十八)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其他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第七章 信息事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包括与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的联系,并回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当将本人姓名、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办公室电话号码、图文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证监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除应当遵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公开披露信息外,还应遵守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按照《股票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中自行选择至少一家披露信息。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干预。
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报刊上披露信息,但必须保证:
(一)指定报刊不晚于非指定报刊披露信息;
(二)在不同报刊上披露同一信息的文字一致。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各种文件译成英文的,英译文应该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英文报刊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与机构,按照《股票条例》第七章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有关地方法规中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某企业发行股票他的发行价怎么确定市盈率低和企业偿还能力有什么关系

股票发行价是根据发行前的每股净利润和行业市盈率确定参考价,最终由网下申购的机构和发行人讨价还价确定的,一般投资者只能接受这个价格。市盈率低和企业偿还能力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市盈率不一定能够体现公司的真实盈利水平。但从理论上讲,市盈率高企业偿还能力强。
只要是一提到市盈率,这不仅是让人爱也让人恨,有人说它很管用,有人说它没有用。那它到底是不是有用呢,又怎么去用呢?
在和大家一起讨论如何使用市盈率去购买股票之前,首先给大家推荐机构近期值得关注的三只牛股名单,随时会被删,应该尽早领取了再说:【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市盈率是什么意思?
我们经常提到的市盈率,它的具体意思就是股票的市价除以每股收益的比率,这就完美的体现了投资回本的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
它的计算公式是:市盈率=每股价格(P)/每股收益(E)=公司市值/净利润
就好像,有家上市公司股价有20元的话,那么算买入成本,就按照20元来算,过去一年公司时间里公司每股收益5元,市盈率在这个时候就等于20/5=4倍。意思是公司需要4年的时间去赚回你投入的钱。
这就代表了市盈率实际上低是好的,投资的价值就会更大?不,市盈率是不能够简单粗暴的拿来直接套用,具体原因下面来分析分析~
二、市盈率高好还是低好?多少为合理?
因为不同行业的市盈率差别的比较大的,传统的行业发展空间一般来说不是很大,市盈率还是差点,但高新企业有很强的发展力度,投资者就会给予更高的估算从而市盈率就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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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市盈率多少才合理?上文也提到行业不一样公司不一样特性也不一样,很难测出市盈率到底多少才合适。不过我们可以使用市盈率,这对于股票投资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三、要怎么运用市盈率?
一般情况下,使用市盈率有三种方法:第一点是来探讨这家公司的往年市盈率;第二个方法就是,将这家公司和同业公司市盈率、行业平均市盈率进行比较;第三个用处是分析这家公司的净利润构成。
如果说你感觉自己研究很麻烦,免费的诊股平台这里有一个,会依据以上面的三种方法,股票是高估还是低估都会帮你总结出来,您只需要输入股票代码,就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一份完整的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是高估还是低估?
我觉得,最管用的方法莫过于第一种了,因为篇幅过长,我们就重点研究一下实用性最强的第一种方法。
相信股民们都知道,股票是没有一个稳定的价格的,任何一支股票,价格都是处于上下浮动的,不可能一直处于上涨的状态,也没有什么股票价格是一直跌的。在估值太高时,就会把股价往下降,当估值过低的时候,股价也会相应上涨。也就是股票价格总是围绕它的内在价值上下波动。
经过刚刚的研究,我们可以举个XX股票的例子,XX股票的市盈率有多少呢?近十年,已经超过了8.15%,所以xx股票市盈率比近十年来的91.85%的时间要低,处于相对低估区间,可以有买入的考虑了。

买入不是把所有的钱一股脑的投入。这里分享一种分批买入的办法。
举个例子,xx股票的价格是79元每股,你想用8万来投资股票,你可以总共买10手,但不用一次买那么多,分成4次。
通过查看近十年的市盈率,发现近十年市盈率最低为8.17,在这个时候有个市盈率是10.1的股票。这样的话你可以把8.17-10.1的市盈率这个区间平均的分成5份,每达到一个区间就买一次。
做个假设,市盈率到达10.1的时候开始买入一手,市盈率下跌至9.5买入2手,市盈率低到8.9的时候第三次就可以进行买入了,买入3手,第4次的买入是在市盈率到8.3的时候,可以买入4手。
入手之后就放心的持股,市盈率每下降一个区间,买入时要遵循着计划来买。
同样的道理,假使这个股票的价格升高的话,把高的估值设置在一个区间,手里的股票依次卖出去。

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4. 证券投资学,计算题……在线等

利润7000W,股本12000W,每股收益,7000/12000=0.583,发行价x16倍=9.33元

5. 某企业发行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20元,筹资费率为5%,预计第一年末股利为2.50元,每股利增长率为6%

普通股的资本成本率=2.5/20*(1-5%)+6%=17.88%

6. 金融考题

先计算EPS=净利润/总股本=4000/6000=0.67元;

因为发行市盈率为16,所以16=发行价格/EPS,所以发行价格=16*0.67=10.67元。

发行价格为10.67元。

7.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

朋友,你做完这题可否给下详细答案。我也在作这题,抓狂中》。。。。谢谢了

8.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9. 港股通交割制度

法律分析:1、账户:深港通和沪港通采用“双通道”独立运行机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证券账户内股票不能交叉卖出,但沪深港股通账户卖出港股的资金可以交叉使用。

2、币种: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成交,以人民币清算并交收。

3、订单类型: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时,仅能使用两种订单类型:在竞价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4、委托申报: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委托申报需输入证券代码、买卖价格、买卖数量等参数。投资者申报的价格遵循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在港股市场,开市报价规则与持续交易时段报价规则不同,但投资者在这两个时段输入的买卖盘价格,均不可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 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持有面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四)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 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前条规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具体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第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送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三)股票公司发行的批准文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五)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六)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七)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条 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上市公司应当公布上市公告并将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所列文件予以公开。

10. 关于证券法案例的

1、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的这种发行行为不属于公开发行。2、所谓公开发行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开推销的发行方式。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上面提到的机电技术开发公司没有通过保荐人保荐,承销商承销等中介机构的辅组发行,更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审批属于非法发行!3、公开发行的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机电技术开发公司应该退回股份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