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从事电力生产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下属浑江和二道江两个发电分公司,持有四平热电项目19.9%的股权,发电量占吉林省上网电量的14.92%供热量分别占通化、白山两市市场80%与100%的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是我国五家大型发电企业集团之一,中电投对吉电股份的定位是中电投在东北区域的旗舰企业,是其整合东北电力资产的平台。
法定代表人:才延福
成立时间:1997-11-20
注册资本:214631.39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00000001700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㈡ 吉电股份重组成功了吗
吉电股份重组还没有成功。吉林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电股份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吉林省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股票代码为“ 000875 ”;吉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源投资)为国电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吉电股份的控股股东。
主要业务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及综合智能能源、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电站服务等领域。
拓展资料:
1、 简介
公司简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707 证券简称:吉林省国资委公告编号:临 2015 - 015 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经吉林省经1993 年 4 月,以吉林省能源运输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吉林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电力公司)、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260 万元。
2、 业务性质
电站、地方煤炭、交通运输项目、输变电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电力项目的运输服务和科技咨询;木材、钢铁、水泥、进出口公司对外经营。
除自营业务外,还可代理全省电力系统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以电力设备、物资为主;兼营除配额限制外的各类商品;供热、液化气、汽车运输、机电产品。
3、 价值评估
①综合投资建议 吉电股份的综合得分显示该股的投资价值较差。采用综合估值法,该股估值区间在4.02-4.42元之间。目前股价处于合理波动区域,可谨慎持有。
②成长质量评级投资建议 吉电股份未来三年成长能力较差,发展潜力巨大。该股总成长能力排名 732 位,所属行业成长力排名 31 位。
③12步价值评估投资建议 综合12个步骤对该股的评估,该股投资价值一般,建议你对该股采取观望的态度,等待更好的投资机会。
④行业评级投资建议 吉电股份属于电力行业,该行业目前投资价值一般,该行业的总排名为第22名。
㈢ 吉电股份的前身是什么它是怎样的方式发行上市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93年4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47号】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6,000万元。
1994年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2∶1的比例缩股,注册资本由126,000万元减为63,000万元。
2002年9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2002]79】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97号】文核准,本公司 3.8亿股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股本总额保持不变,股票代码为000875。
2005年7月18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产权转让协议》,中电投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中电投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5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电投公司的收购事宜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5]91号】行政无异议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97号】文批准,经本公司申请,内部职工股已于2006年5月上市流通。本公司已于2006年6月至 7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
㈣ 绿电制氢概念股
以下股票均为绿电制氢概念股:
1.三峡能源:公司正在踊跃推动储能技能、绿电制氢的研究与运用,不竭完美电网友爱型新型电力体系的构建
2.华西能源:公司存眷绿电买卖相干政策以及进展环境,今朝暂未介入绿电买卖。公司今朝投资运营的发电厂主要为垃圾发电项目。
3.远光软件:公司踊跃推动区块链技能在绿电溯源、供给链金融、伶俐教诲、电子档案、数据存证等标的目的的运用,已经实现了相干项目的胜利落地。
4.吉电股份:拟与白城能投等等设合股公司配合展开白城绿电工业示范园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及相干售电营业。
5.中来股份:与华为在家庭24h绿电互助的根蒂根基上携手推动“行业绿电光储一体化”。
1.三峡能源:股票代码600905,三峡能源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也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最大的新能源开发运营主体;亿利洁能是中国光伏治沙先导企业,也是亿利集团实施清洁能源、光伏治沙的主体。
2.华西能源:股票代码:002630,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素以“千年盐都”、“南国灯城”、“恐龙之乡”而蜚声中外的四川省自贡市,是我国大型电站锅炉、大型电站辅机、特种锅炉研发制造商和出口基地之一。
3.远光软件:股票代码:002063,是国内主流的企业管理、能源互联和社会服务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商公司,国务院国资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远光软件专注大型集团企业管理信息化逾30年,主营产品与服务包括集团管理、智慧能源、智能物联、数字社会等。公司扎根能源行业,在能源行业企业管理软件领域长期处于领先地位。
4.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93年4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47号】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6,000万元。
5.中来股份:股票代码:600030,公司专注于光伏辅材、电池组件、系统集成等产品的创新性研发与高品质制造,是全球领先的N型单晶双面电池制造商及全球领先的背板制造商。
㈤ 中电投与国家核电重组是指哪些股票
中电投与国家核电重组是指吉电股份(000875)、露天煤业(002128)股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露天煤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60号文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1500001000281(1-1)。2007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61号文件批准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78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18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2001]60号文批准,由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沈阳设计院、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11家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93年4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6,000万元。2010年07月17日,停牌近4个月的吉电股份近日发布《关于公司优化股改部分特别承诺事项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司将获注风电等清洁能源资产,取代存在关停风险的小火电资产以及无法开发的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
㈥ 求几支2元到3元的好股票
000573不错,而且有股指期货概念。
㈦ 吉电股份是重组概念股吗
是的
(9)资产注入预期: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股改时承诺将持有的白山热电6
0%的股权、通化热电60%的股权在项目建成盈利后一年内以现金交易或其他方式
出售给公司。2010年7月中电投表示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在项目建成后,由于煤
炭价格上涨、巨额财务费用等原因,导致投产后亏损,暂不符合注入吉电股份
的条件。
(11)参股组建物流公司:2010年5月公司与蒙东控股、集通铁路等其他八家
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物流公司,开展煤炭运输、销售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
0万元人民币,其中蒙东能源、大唐燃料、万达物流和吉电股份各出资5400万元
,持股比例为15%;沈铁港口物流、呼铁投资和平西白音华煤业各出资3600万元
,持股比例为10%;汇鑫能源和神通煤炭各出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为5%。物流
公司拟由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煤矿、电力、冶金等用车
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坤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德物流公司
)为购置3000辆C70货车项目法人主体。通过参股组建自备车公司,以蒙东产煤
区为链接,公司可形成自己的运输能力,缓解煤炭运输压力,有效解决煤炭供
需矛盾。
(12)参股金融:初始投资5880万元持有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5600万股,占
该公司股权比例为7%。09年3月公告,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金从目
前的8亿元增至20亿元。公司拟对其追加投资8400万元,保持公司原股权比例7
%。2009年收到分红2071万元。
㈧ 吉电股份重组失败了吗
吉电股份重组失败了
吉电股份公告,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10月11日复牌。此前,公司因筹划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于9月16日起停牌。
10月10日,吉电股份(000875)发布公告称终止筹划与中国电力(2380.HK)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前,吉电股份9月16日曾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向中国电力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重组标的包括中国电力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市场均分析此次重组是大利好。
如今终止重组,归其原因,吉电股份公告显示,因双方就本次交易核心交易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雪上加霜的是,10月13日,吉电股份还有近3亿股的解禁来袭。
17万股民崩溃:完美错过板块连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为了重组,吉电股份自9月16日开始停牌。而在停牌期间,电力板块疯狂上涨。如今利好“泡汤”复牌,还要面对3亿股解禁。不少股民表示崩溃:完美避开电力板块的连涨。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10日,该股有股东户数17.3万户。虽然此前,该股股价已近乎翻倍。
本文内容回顾,入手000875股票的朋友都知道,上个月16号吉电股份开始筹划重组,但最新消息出来称重组失败了,部分投资者此时最关注的便是股票几月几号复牌了,根据了解公司股票10月11日复牌。
拓展资料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电股份)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5”;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为吉电股份控股股东。主要业务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电站服务等领域。 公司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清洁能源为主线,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一直坚定不移。尤其是在近两年,各项公开资料显示,吉电股份对新能源的投资开发力度前所未有,已形成长春、合肥、九江3个新能源区域生产运营中心,东北、西北、华东、华北、江西5个区域新能源基地,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南、河北、河南、上海等全国29个省区市。[1]
吉电股份已经从省域单一火电企业成功转型成为全国性质的优质清洁能源上市公司,并成功跻身“全球新能源500强企业”之一。
㈨ 吉林电力股票
吉林电力没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简介:
该公司是吉林省从事电力生产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下属浑江和二道江两个发电分公司,持有四平热电项目19.9%的股权,发电量占吉林省上网电量的14.92%供热量分别占通化、白山两市市场80%与100%的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是我国五家大型发电企业集团之一,中电投对吉电股份的定位是中电投在东北区域的旗舰企业,是其整合东北电力资产的平台。
公司下辖8家分公司(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燃料分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环保材料分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家控股公司(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吉电特种钢制品有限公司、)、11家参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坤德物流有限公司、南京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凯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吉林能交总全部资产。
㈩ 吉电股份2015.09.08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电股份,证券代码:000875)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1日、9月2日和9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和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联系,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
司按照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69号)内容增持了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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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