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叫企业并购啊,它和企业合并有什么区别
企业并购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和企业合并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1、企业并购: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2、企业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
二、动因不同
1、企业并购:企业并购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产生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追求资本最大增值的动机,以及源于竞争压力等因素,但是就单个企业的并购行为而言,又会有不同的动机和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的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确定并购的动因。
2、企业合并:加快企业发展,如为了尽快扩大市场占有率;经营和生产多角化;控制原材料、资源,以获得更大的市场支配力;实现规模经济,组织大批量生产等。
(1)公司并购与股票发行的区别扩展阅读:
企业并购的分类:
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他一个或若干个企业。
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
Ⅱ 股权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法律分析:(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金收购和股份收购。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3)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4)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由于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往往很难严格区分开,所以习惯上都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五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八十七条 依照前条规定所作的书面报告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持股人的名称、住所;
(二)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额;
(三)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Ⅲ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以下:
1、范围不同,收购的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购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
2、程序不同,收购应当采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并购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
3,发生时企业的经营状态不同。
拓展资料: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关联性:
1.横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行为。实质上,横向收购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或销售相同、相似产品的公司间的收购,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购公司的垄断实力或形成规模效应。
2.纵向收购。纵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实质上,纵向收购是处于生产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公司间的收购,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成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收购后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购。混合收购又称复合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
抵制划分:
1.善意收购。善意收购,又称友好收购,是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得同意后,目标公司主动向收购者提供必要的资料等,并且目标公司经营者还劝其股东接受公开收购要约,出售股票,从而完成收购行动的公开收购。
2.敌意收购。敌意收购,又称恶意收购,是指收购者在收购目标公司股时,虽然该收购行动遭到目标公司的反对,而收购者仍要强行收购,或者购者事先未与目标公司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要约。
按支付方式划分:
1.用现金购买资产。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购买资产。用股票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资产。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有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债务责任。
4.用股票交换股票。这种收购方式又叫“换股”。一般是收购公司可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通常来说,至少要到收购公司能控制目标公司所需的足够多的股票。
5.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资产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确定划分:
1.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向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收购要约要写明收购价格、数量及要约期间等收购条件。
2.协议收购。协议收购是指由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特定的股票持有人就收购该公司股票的条件、价格、期限等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由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向收购者转让股票,收购人支付资金,达到收购的目的。
Ⅳ 企业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并购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
拓展资料:
收购和并购两者的相同点:基本动因相似,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都是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方式。
在并购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并购后,并购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并购多发生在被兼并购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收购和并购的实质
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等。
合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兼并通常有承担债务式兼并;购买式兼并;吸收股份式兼并;控股式兼并等兼并形式。
收购。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它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 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Ⅳ 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和定向增发有什么区别 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中文名:上市公司收购
外文名:The acquisition of listing Corporation
类别:广义和狭义之分
特点:即为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
收购方式:要约收购,协议收购
收购条件: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简单的说,上市公司收购就是通过二级市场(我国A股)收购其目标对象的上市流通股票,从而达到全面收购及控制该公司的目的,收购成功后,这个公司就等于是你的了。
内涵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的股份以曲线收购,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目的的行为。
其主要内涵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物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而不是目标公司的具体资产;
其二,上市公司收购的主体是投资者,投资者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其三,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股或者取得控制权。收购成功后,收购方一般并不将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解散,更不会将目标公司的上市资格主动取消。在中国,保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并利用该宝贵的壳资源从事资本运作以获得发展,是收购的终极目的。
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中文名:定向增发
发行价:不低于市价90%
锁定期:12个月
对象人数:不超过10人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作用意义: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Ⅵ 财务管理中常见的并购形式有哪几种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财务管理中常见的并购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区别为:
1、法人资格不同
吸收合并会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创立合并的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后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控股合并的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2、意思不同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创立合并亦称新设合并、创设合并、联合。指在合并过程中,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后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通过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6)公司并购与股票发行的区别扩展阅读:
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财务规划帮助公司设立指导方针来制定运营和财务计划。将公司的关键目标合理化并兼顾到资本投资。公司目标转化成有形的财务指标。投资决策和目标产生整合的财务报表,把财务目标和财务指标联系起来。然后整个组织围绕这些目标和指标运营。
2、财务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坏账损失等。
3、在现代企业管理当中,财务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和制约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是通过价值形态对资金运动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综合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