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400044啥时复牌
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2年3月2日
公告如下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400044 证券简称:哈慈 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慈股份”或“公司”)因筹划
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
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 12 月 23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并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哈慈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公司已进入重整司法程序,存在重整成功或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的可能。管理人已接管哈慈股份事务,并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申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2016 年 7 月 20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召开了哈慈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会议具体召开情况详见管理人于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016 年 12 月 6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重组方尚未确认
公告编号:2021-009
定的实际情况裁定批准了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的申请,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3 月 7 日。上述情况详见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7 年 3 月 7 日,管理人按期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
整计划草案。2017 年 7 月 7 日,管理人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普通债权组表决票统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2017 年 9 月 18 日,管理人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经表决,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已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截至目前,哈慈股份重整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由于破产重整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哈慈股份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哈慈股份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管理人将继续推进重整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贰』 惨烈退市!14年保壳功亏一篑,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导读
上海普天最后一次扣非净利润为正值还得追溯到遥远的2003年,当年上海普天取得营业收入20亿元,获得5300万的扣非净利润和5150万的归母净利润。
1
A股中罕见的“高风亮节”
日前,A股发生了一件异常轰动的大事,竟然有公司要主动退市了!
3月21日晚间,*ST上普(600680.SH)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俗称老三板)挂牌。
这条公告一经发出,立刻引起了所有的媒体的关注报道。因为这在A股市场里,实在是太罕见了,罕见到自从有A股以来,这是第二家主动退市的公司, 上一家主动退市的公司叫二重重装 ,于2015年退市。
由于在A股上市门槛比较高,上市以后估值也非常高,融资较为方便,所以很多公司一旦上市成功以后,轻易不会退市,就算要退市了,也要想办法把“壳”找个下家卖个好价钱。
所以说像*ST上普这么有觉悟,要主动退市的公司实在是不多见。
实际上,因在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三年亏损,*ST上普股票已于2018年5月底被暂停上市 。目前,*ST上普2018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但其预计,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为亏损。
根据相关规定,即便不主动退市,在2018年年报披露以后,*ST上普也将触发强制终止上市情形。
一般来说,很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采取能拖就拖,拖到最后一刻再走。而*ST上普走得这么干脆,公司给出的原因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退市整理期股价波动给中小股东造成影响。
听到这个理由,小券真的是感动了,好久没有遇到这种能为小散考虑的良心上市公司了,要知道一旦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十个八个跌停那是止不住的,就像*ST吉恩,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累计下跌77.27%,其中连续18个交易日跌停后才打开。
虽说如此,*ST上普目前的股东总数为 3.65万户 ,在这种情况下,*ST上普能不能主动退市成功还要听一下其他3万多股东的想法
为了解除其他股东的困扰,*ST上普还很贴心地为中小股东提出了退出方案。
按照*ST上普提出的方案,除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天股份)外,*ST上普的其他全体股东将拥有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A股每股6.74元;B股每股0.416美元 。
不过小券注意到,*ST上普股票暂停上市前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每股7.37元 。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要比收盘价低上6.81%。
对此*ST上普解释称,本次现金选择权选择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动终止上市事项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的平均交易价格,考虑到上海普天停牌及暂停上市期间相关指数及大盘的下跌情况,实际上该现金选择权已经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溢价。
据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ST上普控股股东普天股份。资料显示,普天股份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天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而普天集团是国资委直属的全资国有企业。
如果说其他股东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那么*ST上普的其他股东将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且待年报披露以后,*ST上普将面临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命运。
也就是说*ST上普将进入前面提到的退市整理期,这样看来的话,*ST上普的现金选者权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当然也有股东觉得,像*ST上普这样有着央企背景的上市公司就算退市了,以后回来的可能性也很大。
但是股民们可不要想得太简单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重新上市必须具备“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条件。
也就是说,就算*ST上普退市以后业绩能够改善,最快也得三年以后,更何况以*ST上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想要重新回来,希望真的不大。
2
真心不想退市,保壳14年
*ST上普是国内最早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之一,1993年登陆A股,之前的名字是上海普天。
小券在扒过上海普天的过往业绩之后发现,这个公司能够撑到现在简直就是个奇迹,现在主动退市实在是明智之举。
小券注意到,上海普天已经 连续14年扣非净利润为负 了,说白了就是主业已经连续14年亏损了。
上海普天 最后一次扣非净利润为正值还得追溯到遥远的2003年 ,当年上海普天取得营业收入20亿元,获得5300万的扣非净利润和5150万的归母净利润。
到了2004年,随着营业收入下降到16亿元,同比下降20%,上海普天扣非净利润开始出现亏损,当年扣非净利润亏损1900万元。
随后上海普天的业绩一直保持着扣非净利润为负,十几年不变,所以谁要说上海普天能在三年后回到A股上市,小券真的不相信。
那上海普天是怎么一直坚持到现在才退市的呢?
自然是用的是A股里公开的保壳绝招,“一年盈利一年亏,亏损一年再盈利”。
当然在个别年份可能会有误差,不过上海普天这么多年基本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举个例子来说,在2009年,上海普天为了避免亏损,并表了一个叫做上海普天网络的公司,而普天网络之所以能够在当年取得较大额的净利润,也不是因为经营业绩好,而是因为 它当年卖了厂房 。
看到了没有,在2009年就已经到了需要子公司卖厂房才能活下去的地步了。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上海普天过去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保壳这么成功,怎么近几年就撑不下去了呢?
3
保壳失败,功亏一篑
实际上,上海普天也不是不想保壳,实际上真的是功亏一篑。
2017年上市公司业务业绩欠佳,因此早就部署了出售资产的计划。2017年8月26日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准备以土地出资外加通过关联交易出售子公司来保壳。
此外,上海普天还通过其他方式增加非经常性收益,本来是万无一失的,只可惜问题出在了多年前的一笔旧账上。
2012年底上海普天以特别重大公告的形式,发布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天能源与浙江大卫共同签订的《能源管理建设合同》的公告,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位于台州市仙居县仙居新区“大卫世纪城”的能源中心项目。
根据公告, 该项合同总共价值9.73亿元 。
按理说公司能接手这么大的一个项目是好事,可以说上海普天就指望这个项目翻身了。
但是,这笔合同存在隐患,根据该合同, 浙江大卫只需要给普天能源3000万的技术资讯服务费,其余9.43亿元的巨款将在未来分期支付,其中合同最晚一笔回款要到2019年12月31日才支付 。
可以说问题就出在这个合同上了,到了2017年,由于合同的合作方浙江大卫房地产公司资质欠佳,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出现滑坡的时候出现了资金问题。这导致上海普天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于是上海普天一纸诉状将浙江大卫告上了法庭, 根据2017年半年报,此诉讼金额高达5.9亿元 。可是对方没钱就是没钱啊,告上法庭也还不起钱啊。
这就造成了上海普天在2017年年报中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直接导致了公司当年财报亏损,被迫暂停上市,由此保壳失败。
4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如果说上海普天的问题仅仅就是业绩问题的话,以它往常的保命绝招,估计还能挺一挺,可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公司遇到了更大的麻烦。
2018年3月,*ST上普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 公司在 2014年年报中造假,虚增利润总额998万元 ,占*ST上普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随后大批投资者开始维权索赔。
盖子揭开后,上交所调查发现,*ST上普竟然连年造假。
*ST上普共虚增2013年度以前未分配利润约6408.88万元,并 分别虚增2013年、2015年、2016年归母净利润约647.15万元、304.31万元、103.49万元 ,占同期公司净利润绝对值的42%、3.2%和0.2%。同时,上述违规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
2018年12月,因虚增利润等导致公司存在多项信批违规问题,*ST上普及公司近20名相关责任人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就算被上交所发现财务造假,依然没有打消*ST上普要保壳的决心。
*ST上普2018年11月公告显示,公司拟转让子公司山崎公司73.2%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山崎公司5%的股权,以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
不过截至目前尚无人接盘。
从*ST上普的过往可以看出,公司此次主动退市实在是无奈之举,就像周华健的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叁』 新三板如何退市的最新相关信息
新三板退市机制
?
核心内容:
在主板、
创业板退市的公司可以进入三板继续交易。
随着新三板退市制度的相关
法规出台,
进入新三板交易的公司也需要符合新三板的交易监管,
否则就会面临退市的风险,
以下就由
杭州仁劲
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退市,
即终止上市或者摘牌,
实际上是指上市公司股票由于各种原因不再继续挂牌交易
而退出证券市场的做法。
新三板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
2013
年
2
月
8
日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
,新三板公
司终止挂牌有明确规定,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
挂牌:
(
一
)
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
市;
(
二
)
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
三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
四
)
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
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
(
对因上述第
(
三
)
、
(
四
)
项情形终止挂牌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股
票非公开转让服务。
)
(
五
)
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
(
六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发布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挂
牌公司应当在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
告。
导致公司终止挂牌的情形消除后,
经公司申请、
主办券商推荐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挂牌。
新三板退市,完善了整个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在过去,上市公司从
A
股或
B
股退市
之后,
进入三板继续交易,
由于三板退市制度尚未完善,
因此投资者可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
等待再次获得上市的机会,
甚至能通过转板这种小概率事件,
获得丰厚利润。
新三板退市制
度落实,打破了上述情况,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市分水岭。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按照《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
,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并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
应依照相关规则确定主办券商。
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退市整理
期届满或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之日为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限计算基准日
(
“
T
日”
)
,
退市公司股票应在
T+45
日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这意味着,
退市公司在做好退市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上市后其股票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新三板退市机制
?
核心内容:
在主板、
创业板退市的公司可以进入三板继续交易。
随着新三板退市制度的相关
法规出台,
进入新三板交易的公司也需要符合新三板的交易监管,
否则就会面临退市的风险,
以下就由
杭州仁劲
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退市,
即终止上市或者摘牌,
实际上是指上市公司股票由于各种原因不再继续挂牌交易
而退出证券市场的做法。
新三板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
2013
年
2
月
8
日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
,新三板公
司终止挂牌有明确规定,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
挂牌:
(
一
)
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
市;
(
二
)
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
三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
四
)
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
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
(
对因上述第
(
三
)
、
(
四
)
项情形终止挂牌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股
票非公开转让服务。
)
(
五
)
挂牌公司经清算组或管理人清算并注销公司登记的;
(
六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发布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挂
牌公司应当在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
告。
导致公司终止挂牌的情形消除后,
经公司申请、
主办券商推荐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挂牌。
新三板退市,完善了整个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在过去,上市公司从
A
股或
B
股退市
之后,
进入三板继续交易,
由于三板退市制度尚未完善,
因此投资者可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
等待再次获得上市的机会,
甚至能通过转板这种小概率事件,
获得丰厚利润。
新三板退市制
度落实,打破了上述情况,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市分水岭。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按照《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
,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并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
应依照相关规则确定主办券商。
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退市整理
期届满或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之日为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限计算基准日
(
“
T
日”
)
,
退市公司股票应在
T+45
日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这意味着,
退市公司在做好退市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上市后其股票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肆』 暂停上市的股票,怎么卖,难道卖永久不出去了吗
退市股票散户不卖会有什么后果?
我们看上的股票买下它本来就是指望它为我们赚钱的,突然有一天,这只股票宣布退市了!作为一只退市股票,股票投资者已经完全没有继续持有的必要了。但也有那么一些人不舍得,想要再观望一下。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下,退市股票散户不卖会有什么后果!
上市公司退市的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并不是退市之后立刻就停止交易了,而是要先进入退市整理期。正式终止上市之后,有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资者交易。退市整理期内,公司不得筹划重组等时宜。
以*ST新都为例,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5月2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股票的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新都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也就是说,在退市整理期这一阶段持有*ST新都的股民们是可以卖出的。不过按照以往经验,这种股一般都是连续跌停,最后几个交易日可能会有资金进场赌博,比如去年退市的欣泰电气(300372.SZ)。
有人可能会问,假如也想友情参与一下退市股票能买吗?根据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接下来,*ST新都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在三板市场交易的次数是根据业绩决定的,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
想在新三板交易,现有的股票账户可不行,你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公司股票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种可能,一种是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另一种就是将来上三板,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破产,彻底没有了。
不幸踩中退市股票,一定意味着亏损吗?退市股临近摘牌,一般会有较大风险,正常情况下,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中,应该处于连续跌停的状态,但是有的即将要退市的股票反而上涨,在暴跌之后上演最后的疯狂。这当中的投资逻辑,就有部分投资者赌退市企业未来仍将重新上市,现在低价“囤货”。
因为在A股历来不乏“不死鸟”,已经退市的股票还有重组的可能,重组后重新回到主板,尽管这个时间一般会比较长。比如2015年涅槃的长航凤凰(000520.SZ),公司在2013年底退市,2015年底重组上市,首日股价涨幅高达738%,退市前参与豪赌的股民苦守两年收获颇丰。
退市股票散户还是尽早出手吧,毕竟钱是一点一点减少的。1、退市之后,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场去,每周开市一天,可以在那里交易,但是价格就更低了。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话,最后价格会变成零。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每周五一次,用竞价方式,涨跌5%。
2、如果退市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之前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3、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如果股票投资者手中还有退市股票,小编建议大家,能卖还是剩早卖了吧。除非这只股票突然恢复上市,就好像太阳能从西边出来,虽然,还是有奇迹的,但小编是不信的,小编只相信只要不亏在在自己手里,赚不赚钱无所谓了。
退市股票卖不出去,就没救了吗?
说到退市,很多股民心里面都咯噔一下,认为一旦退市,自己手里的股票就清零了,还不如擦屁股纸,其实不然,退市公司的“去向”大致分三类。
第一类:被合并重组的公司,股票换了代码和名称,继续活跃在A股市场上。比如:宝钢武钢、南北车的合并,会按一定的比例置换成新的上市的股票,继续在二级市场交易,这个不需要我们操作的,都是系统自己完成。
第二类:因私有化而退市的公司,股票被收购,退出历史舞台。比如:金马集团(000602)被神化国能集团要约收购,股票被摘牌。
第三类:其他原因退市的公司(连年亏损、欺诈、信披违法等),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三板市场)挂牌转让。比如: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欣泰电气(300372),转入三板市场,代码变成了400067,名称也改为欣泰3。
大部分股民担心的就是第三类,5月22日,上交所决定*ST吉(600432)、*ST昆机(600806)终止上市;5月29日,深交所决定*ST烯碳(000511)终止上市。
一周之内,三家上市公司被退市,成为2018年第一批A股退市公司。
在信息公布以后,开盘30个交易日,也就是说,有30个交易日的时间逃命,但是基本上是逃不掉的,从成交量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退市吉恩,6月1日就成交了300股,500元就上了当天的龙虎榜,堪称迷你龙虎榜。
『伍』 400044什么时候开盘
凡是8字、4字开头的股票都是股转系统的股票。经查证核实,400044哈慈3,经法院审理,同意实施破产重整,公司公告延期复牌,即暂停转让。具体原因请查阅公司公告:
港澳资讯提供(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公司大事记:哈慈3(400044)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044证券简称:哈慈
3公告编号:2017-019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慈股份”或“公司”)于
2015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公司已进入重整司法程序,存在重整成功或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的可能。管理人已接管公司事务,并于
2016 年 6 月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申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 年
7 月 20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召开了哈慈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会议具体召开情况详见管理人于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016 年 12 月 6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重组方尚未确定的实际情况裁定批准了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的申请,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3 月 7 日。上述情况详见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7 年 3 月 7
日,管理人按期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17 年 7 月 7
日,管理人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普通债权组表决票统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关于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的最终表决结果为: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管理人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
停牌期间管理人将根据重大事项和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行为,维护证券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的转让,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 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股票转让活动提供服务,并依法对相关股票转让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 股票转让采用无纸化的公开转让形式,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形式。第二章转让市场第一节转让设施与转让参与人第七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股票转让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第八条 主办券商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取得转让权限,成为转让参与人。
第九条转让参与人应当通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转让。
第十条交易单元是转让参与人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设立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转让,并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服务及监管的基本业务单位。
第十一条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
第十二条交易单元和转让权限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第二节转让方式第十三条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除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外,其他股票采取竞价转让方式。
单笔申报数量或转让金额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标准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导致的股票转让,可以申请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第十五条竞价转让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采取集合竞价方式的股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采取连续竞价方式的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转让方式。
第十七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第十八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为其做市的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提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更为竞价转让方式。第三节转让时间第十九条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第二十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调整转让时间。第三章股票转让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的,应按相关规定操作,主办券商应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股票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主办券商交付其委托主办券商卖出的股票或其委托主办券商买入股票的款项,主办券商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股票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股票。
第二十四条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主办券商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股票。
第二十五条主办券商应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
第二十六条申报指令应当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格式传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七条主办券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第二十八条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第二十九条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第三十条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协议转让除外。
第三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股票单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第三十二条申报当日有效。
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主办券商通过报盘系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转让即告成立。按本细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记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至主办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转让,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细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权宣布取消转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转让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依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六条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第三十七条按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股票买卖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每个转让日发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股票转让公开信息等转让信息,及时编制反映市场转让情况的各类报表,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做市和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第四十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和传播转让信息。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使用转让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转让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四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和股票转让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十二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股票指数,随即时行情发布。
股票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第四章做市转让方式
第一节委托与申报第四十三条做市商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做市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买卖申报数量和价格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四十七条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转让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第四十八条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相对买卖价差计算公式为:
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
卖出价格与买入价格之差等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不受前款限制。
第四十九条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报后,前次做市申报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第五十条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第五十一条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调节库存股票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第五十二条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第二节成交第五十三条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第五十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第三节做市商管理第五十五条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前,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备案。
第五十六条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专用证券账户进行。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应向中国结算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做市商不再为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应将库存股票转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第五十七条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参与做市股票的买卖。
第五十八条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应当取得合计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做市商在做市前应当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第五十九条做市商的做市库存股票可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一)股东在挂牌前转让;
(二)股票发行;
(三)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买入;
(四)其他合法方式。
第六十条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可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后续加入的做市商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十一条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应当事前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做市商退出做市后,1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市。
第六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时,做市商自动终止为相关股票做市:
(一)该股票摘牌;
(二)该股票因其他做市商退出导致做市商不足2家而变更转让方式;
(三)做市商被暂停、终止从事做市业务或被禁止为该股票做市;
(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做市商间转让第六十三条做市商间为调节库存股等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通过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进行。
第六十四条做市商的成交确认申报是指做市商之间按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做市商的成交确认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对手方交易单元、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以及成交约定号等内容。
第六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和对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
第六十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做市商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做市商间转让股票,其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
第六十七条做市商间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每个转让日做市商间转让结束后计入该股票成交总量。
第六十八条每个转让日做市商间转让结束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逐笔公布做市商间转让信息,包括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做市商名称等。第五节其他规定第六十九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第七十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收盘价为该股票当日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七十一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做市商提供其做市股票实时最高10个价位的买入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最低10个价位的卖出限价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以及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的实时最优10笔买入和卖出做市申报价格和数量等信息。
第七十二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每个转让日9:30开始发布即时行情,其内容主要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做市商实时最高3个价位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做市商实时最低3个价位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等。第五章协议转让方式第七十三条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第七十四条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第七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成交确认申报。
成交确认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第七十六条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七十七条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第七十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第七十九条协议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转让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每个转让日结束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布当日每笔协议转让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股票转让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第六章竞价转让方式
第一节委托与申报第八十条股票竞价转让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第八十一条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基础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创新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第八十二条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个转让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5为连续竞价时间,14:55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第八十三条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第八十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
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第八十五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9:15至11:30、13:00至15:00。
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5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个转让日9:20至9:25、14:55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每个转让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第八十六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第八十七条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
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第八十八条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挂牌后无成交的股票,对申报不设置有效价格范围。第二节成交第八十九条股票竞价转让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第九十条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转让以同一价格成交。
第九十一条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九十二条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
采取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第九十三条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
『柒』 第一路演:新三板股票停牌转让的几种情况
相信几乎所有的资本界人士对A股停牌的条件都是有所了解的,作为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新兴的新三板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勒令或者允许其停牌转让呢?股转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中出现的异常转让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并可以视情况采取盘中临时停止股票转让等措施。具体如下:
1、 什么情况会导致暂缓清算、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
全国股转系统规定,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转让不能正常进行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决定单独或同时采取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等措施:
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技术故障;4)股转规定的其他情况。
转让异常情况处理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 什么情况下恢复转让?
股转系统对暂缓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决定予以公告。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可以决定恢复转让,并予以公告。
因转让异常情况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损失的,股转系统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挂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暂停转让?
挂牌公司发生以下情形应向股转系统申请暂停转让:
(1) 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密,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2) 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情况。
(3)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4) 向股转系统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5)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6) 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7)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需办理的流程?
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办理程序如下:
1) 挂牌公司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
2) 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应于T-4日(T日为暂停或恢复转让生效日)下午3点前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同传真至股转系统,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股转系统,同事电话确认查收。
如果在T-2日后发现有误,主办券商应当及时联系股转系统,股转系统将视情况确定处理办法。
3) 因特殊情况,需要立即暂停股票转让的,挂牌公司须及时通知主办券商,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向股转系统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传真及电子扫描材料,申请尽快暂停股票转让。
4) 挂牌公司或主办券商发布股票暂停(恢复)转让公告的,最迟应于T-1日联系信息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 挂牌公司暂停(恢复)转让生效。
『捌』 哪位朋友给我讲一下上市公司"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还是利好谢谢!
1、总体理解为小利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通常是准备并购和扩大生产,终止发行也就说明当前的发展计划受阻。
2、对小股东是利好,非公开发行制度本来是好的,但还是存一些漏洞,很多大股东都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所以近期证监会否决了很多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这也是对散户的一种保护。
3、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件本身对股价影响不太,主要是看停牌前股价处在的点位以及停牌期间市场发生的变化。例如,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前,股价处于高位,那复牌后大半会下跌。又例如非公开发行停牌了2个月,这期间大盘涨了十几个点,那复牌后股份也会发生补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