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等。股票分为记名股票以及无记名股票。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④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⑤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符合什么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股份公司发新股票的条件扩展阅读: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⑥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请详细解答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股票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⑦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一)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三)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⑧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新股发行是指在公司成立后,以增加公司资本或公司资本募足为目的的新股发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⑨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具体要求有:
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上市公司制定了符合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
3、新股发行数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发行数额;
4、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