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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股票转让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8-18 14:03:30

『壹』 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股权的转让需符合的条件有:
1、国有股权的转让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股权转让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股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贰』 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有哪些

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是:
1、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等事项;
2、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叁』 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肆』 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
1、国有股权转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可以促进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
2、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3、采取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者已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伍』 国有股权转让有规定

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如下: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且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并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陆』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有何规定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存在以下情况,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1、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2、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3、其他特殊原因。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
(一)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二)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三)其他特殊原因。
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对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产重组的,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工作由财政部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由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其中:拟直接协议转让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

『柒』 国有股权的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3、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二、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征管

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征管,主要有以下二点:

1、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五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捌』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呢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