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点资讯背后是谁在控股
开曼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间接持有WFOE(北京一点网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于公告日期,开曼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约有6.25亿股。此外,交割后集团在开曼公司余下的5.63%股权使集团仍可继续参与一点科技的日后发展
凤凰卫视(02008.HK)发布公告,于2019年3月22日,附属凤凰新媒体与买方订立股份购买协议,凤凰新媒体向买方Run Liang Tai Management Limited转让待售股份。
公告显示,将出售资产包括境外待售股份,为凤凰新媒体持有开曼公司Particle Inc的32%股权,总计约1.99亿股开曼公司股份;及境内待售股份,为陈明(集团子公司董事)在一点科技持有的约37.169%股权。紧接交割后,凤凰新媒体将持有开曼公司约5.63%股权。
据悉,买方应付的现金交易代价包括4.48亿美元作境外待售股份代价及人民币约371.92万元作境内待售股份代价。
公告称,出售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运营—点资讯,或称—点,为一个在中国的个人化新闻和时尚生活信息应用程式,其允许用户通过移动设备有效地定义和探索感兴趣内容。
一点科技为一家于2013年8月23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现时持有由国家网信办批出的许可证,同时适用于在中国PC端和移动端新闻服务业务及运营其自媒体平台一点号。
根据合约安排,WFOE对一点科技的财务、营运管理及业绩有有效的控制,并有权获得来自一点科技及其子公司业务的所有经济利益。
公司表示,考虑到一点科技的未来发展计划,集团(透过开曼公司)在一点科技的投资或会受到中国有关持股法制的规限,而出售事项将为集团提供一个绝佳的退场机会。
董事亦考虑到出售事项将使公司从对开曼公司的投资获得相当大的收益,从而强化加公司的现金储备,以用作公司的日后发展及如遇到吸引的投资机会时可作出战略性投资以进一步扩张其产品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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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由出售项目衍生的估计净收益4.09亿美元将以现金、存款或短期投资形式持有,并受限于对凤凰新媒体业务发展的持续评估及不时资金需求以分配全部或部分收益。
2. 开曼公司可以在哪些地方上市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注册了开曼公司以后,在中国香港、美国等地均可上市,但并不是注册了开曼公司马上就能上市,公司上市仍需进行一系列的相关操作才可以。
从世界范围来看,很多证券市场接受开曼公司上市。而香港只接受四个地区的注册公司上市,分别为中国、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但注册中国公司,属于直接发H股而非红筹上市,香港公司的监管又相对严格。且美国只接受美国本土或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上市,所以很多企业选择了开曼群岛。如果拟以红筹架构在美国上市,那么拟上市主体一定是一家开曼公司。
如果境内公司需要通过注册开曼公司的方式进行海外上市,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在开曼群岛注册境外公司。
注意:一定要按照在内地公司的出资比例在开曼群岛设立公司。
2、用注册好的开曼公司对境内公司进行100%股权收购,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基本业务完全纳入开曼公司。
注意: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合并前后不可有任何的股权变动,只要收购方即开曼公司和被收购方内地公司拥有完全一样比例的股东,在收购后,内地公司的所有运作基本上完全转移到开曼公司中。
3、对开曼公司增资,再进行股权转让,收购其拥有的内地公司的股权,则内地公司变为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开曼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日后在香港挂牌上市的公司。
4、将开曼公司提交香港或是美国上市,完成境内公司的海外融资上市的计划。
注册开曼公司做上市,对于互联网、教育以及传媒等在中国引进外资有限制的领域的行业,吸引力非常大。而这样的一种间接上市的好处显而易见,上市成本较低、程序透明、花费的时间也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果您对注册开曼公司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共同探讨
3. 注册开曼公司如何操作上市
一、内地企业注册开曼公司实现海外上市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于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注册公司,可在香港证券实现上市。
据了解,中国公司在香港上市时可选择直接上市和曲线上市两种途径。直接上市是以中国公司身份上市,为H股上市。曲线上市是以境外注册公司身份上市,为红筹股上市。
简单来说,就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免税公司,而后对中国境内的现有公司进行100%股权收购,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基本业务完全纳入开曼公司,用于开曼公司向香港联关所申请上市。最终完成境内企业注册海外融资的目的。
二、注册开曼公司条件
1、注册授权资本: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0美金。超过标准资本的要额外加收税金。
2、董事要求:必须委任最少1名董事,无国籍限制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董事的资料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披露,但这些资料不会被公开作公众查册。
3、股东要求:必须委任最少1名股东,无国籍限制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或法人都可同时担任董事和股东;股东的资料只需存档于注册代理人。
4、一份专业人士(会计师或律师)出示的介绍信
5、注册代理人:必须委任开曼公司或个人(有开曼居留身份)担任注册代理人。
6、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
7、开曼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但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名称不能用 Bank、trust、Insurance 等字眼。
三、注册流程
1、签署委托书
2、签署协议
3、交付费用
4、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我司全权代理。
5、完成注册:20个工作日左右。
4. 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股票是美金还是人民币
公司股票是美金。
因为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以美金来收取的,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所以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股票是美金来的,而不是人民币。
5. 开曼公司股份转让程序
新股票的发行一般需要由董事会决议案批准。如果公司的股东名册存放于注册办事处,那么,决议案的正本必须尽快提交给注册办事处,以便我们尽快更新该股东名册和发行新股票。股份可以溢价发行。
如属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必须签署一份股份转让表格,而且该表格必须存放于会议记录簿。然后,董事通过决议案批准该等转让及发行新股票。新股票只可以于公司收到旧股票后方可发行。
公司可以发行不记名股票,但该等股票必须由获授权之监管人监管。现有之不记名股票须与2002年4月26日前交予获授权之监管人存档。如果没有在该日之前交由获授权之监管人存档,那么该等股票将会被视为无效。不记名股票的受益人必须于2005年4月25日向当地法院提出恢复其权益的申请。如果董事就不记名股票的监管向注册处提交或允许提交不真实的周年申报,那么他们已经触犯了法例。
发行或转让股份之前,公司必须查阅公司的章程细则以确保该等发行或转让符合任何特别的规定。
6. 在开曼注册公司的优势有哪些
注册开曼公司的优势:
1、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没有税收。
无论是对个体、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可以降低个人或企业的税收成本。
2、注册开曼公司是上市融资的跳板。
如果企业需引入外资或海外上市,可通过在开曼群岛注册境外公司,对境内公司进行100%股权收购,然后将开曼公司提交香港或是美国上市来完成境内公司的海外融资。特别是对于互联网、教育以及传媒等在中国引进外资有限制的领域的行业,吸引力更大。
这种间接上市的好处:成本较低、上市程序透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3、公司信息保密十分严格,信息披露要求少。
开曼对注册公司的业务高度保密。股东的身份、董事花名册、股权的占有比例、企业的收益情况,这些资料均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公众也不能查阅,信托公司也不能随意泄露。
任何人透露公司信息、试图获取信息或非法途径获取信息,将受到处罚。
4、企业可潜藏商业壁垒。
国内企业注册开曼公司,可由企业向开曼公司出口产物,再由开曼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可潜藏关税壁垒,减弱出口配额制约。
5、公司注册管理方便,维护成本低。
6、绕开外汇管制,企业资本灵活调度。
开曼群岛是没有外汇管制这一说的,单凭这一点就吸引了诸多执行外管国度的海外企业家把注册地安在这里,企业在国际交易中的资金流动也更加灵活。
开曼群岛是没有外汇管制这一说的,注册开曼公司后,可利用开设的离岸账户灵活调度外汇资金。且注册公司资金转移不受节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这对出口执行外汇管理国家的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7、执法健全而不严苛,优渥的金融服务。
开曼的法律、金融机构是非常健全的。世界知名的律所、银行均都在开曼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或办事处,还有专门针对中国人的业务小组。
7. 开曼群岛为什么会有离岸公司
注册开曼公司对外贸的大益处
在避税天堂的带动下,开曼经济增长迅速腾飞,开曼群岛在短时间内摆脱了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实现了国富民强,人均GDP排在全球第12位,还一跃成为了全球第五大金融中心。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在选择注册海外公司的时候,选择注册开曼公司来对外贸易。
开曼群岛的法律赋予豁免公司(相对非居民公司而言)的好处/利益包括:
1.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可以获得保证豁免于注册成立后二十年不必缴纳任何税项 ( 虽然现在开曼群岛没有任何税项)。
2.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的股东资料不必提交予开曼群岛的公司注册处,而且,豁免公司只需要最少一个股东。
3. 开曼群岛的公司条例允许豁免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BEARER SHARES)。此等不记名股票可以交换记名股票 ( 记名股票只可以通过公司的股东名册转让) 和。反之,记名股票也可以转换成不记名股票。但是,法律也规定如果一家豁免公司如发行或有权发行不记名股票,则不可以的持有位于开曼群岛境内的土地。 因此, 如果客户希望其豁免公司在开曼群岛持有土地,那么该公司必须修改公司章程细则,然后向开曼群岛财政司(FINANCIAL SECRETARY)申请批核。同样地,在开曼群岛操作的许多银行要求豁免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阻止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方会接受该等公司的开户申请。
4. 法律规定豁免公司不可发行没有面值股票
5.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任何语言,并且不需要含LIMITED(有限公司)或其缩写
8. 注册开曼公司有哪些优势
注册开曼群岛公司优势:
1、任何国籍年满18周岁的人都可以注册,只需要一位股东、一位董事,且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2、注册资本只需要50000美金,且不需要验资。
3、一般注册开曼豁免公司,这就意味着只要公司业务经营地不在当地,就不用在当地交税,避税效果强。
4、开曼群岛的股东资料非常保密,国内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法获取。
5、不需要在开曼开股东会
6、开曼公司名字选取自由,像国际,集团,联邦,大学,研究所都可以用。
7、除了银行、保险、军事等用途等申请注册,其他公司注册无限制。在国内享受外资的待遇,且注册成功后可以直接用来投资。
8、大陆大型民营企业巨头或一些国企如阿里巴巴、网络、京东、联通、新浪、联想等注册地也都在开曼群岛。
9、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之间可以互相交换。
但开曼有法律规定,如果一家豁免公司如发行或有权发行不记名股票,则不可以的持有位于开曼群岛境内的土地。因此,如果客户希望其豁免公司在开曼群岛持有土地,那么该公司必须修改公司章程细则,然后向开曼群岛财政司(FINANCIAL SECRETARY)申请批核。同样地,在开曼群岛操作的许多银行也是不允许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方会接受该公司的开户申请。
9. 百度的开曼控股公司如何在国内运营
虽然,Bai在美国上市使用了“中国的Google”这么一个概念,说真的,我知道的Bai和Google最大的共同点也许就是他们都是美资公司。Bai公司注册于英属开曼群岛,Bai的创始人李彦宏持有美国绿卡,Bai启动的资金是美国的风险投资,现在美资在Bai中占有51%以上的份额,所以网络是一家地地道道的美资公司。
根据Bai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1文件,Bai分为海外部分和在中国的部分。海外部分一家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他们是美资的,然后是Bai在国内注册的子公司。注册这样的子公司大概是为了规避政府的关于外资不能进入新闻广告等领域的法规。
网络美国上市的历程
前戏:网络的发展历程
网络这个名字来源于南宋词人辛弃疾(1140-1207)的一首非常有名的词中的一句: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公司(Bai.com,Inc)于2000年1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该群岛位于加勒比海,是一块英属殖民地,由三座岛屿组成,离美国东南方的佛罗里达州不远。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了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故而,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所以,它也获得了“避税天堂”的美称。为更好的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及满足其它需要,他们还在另一个注册公司的“天堂” – 英属维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 – 注册了一个壳公司,名为Bai Holdings Limited(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创始人为李彦宏(Robin Yanhong Li)和徐勇(Eric Yong Xu),前者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管理专业,随后赴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完成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在美国呆了8年,其间先后为道.琼斯公司(Dow Jones & Company),Infoseek等公司工作过,是新一代互联网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后者1982年就读北京大学生物系,1989年完成生物硕士学位后,获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博士奖学金,赴美留学,于美国德州A&M大学完成博士学位,随后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后,是生物学领域的资深专家。在美国10年期间,先后任职于两家著名的生物技术公司(QIAGEN,和Stratagene),负责营销工作,并且获得过杰出销售奖。
在注册总控股公司Bai.com, Inc的同时,两人在中国北京成立了全资子公司Bai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Beijing) Co., Ltd.(网络在线网络技术公司,简称“网络在线”)。这是一家外资公司,是网络公司在中国的第一个运营实体,主要负责向中国企业提供P4P(pay-for-performance,关键字竞价排名)服务和搜索解决方案,并向Bai Netcom提供技术支持。由于中国法律对外资公司在华从事互联网服务业有种种限制,因此,两人随后于2001年6月5日在中国北京成立了第二个运营实体 –Bai Netcom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网络网络科技公司,简称“网络网络”)。这是一家中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李彦宏和徐勇分别持股75%和25%。它获得了中国政府的网站及在线广告经营许可,专门从事网站经营及在线广告业务,我们熟知的Bai.com及Hao123.com都隶属于它。
为进一步巩固在中国的地位,2005年6月,网络公司还在中国上海成立了第二个全资子公司 - Bai China Co., Ltd.(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一般简称“网络中国”),并计划在日后由其负责华南地区的业务。
网络于2000年6月正式推出了其中文搜索引擎。随后,相继向搜狐,新浪,263,tom.com等知名中文网站提供全面的搜索服务,并迅速壮大起来。2001年10月,网络推出了自己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次年7月,推出业界首例“竞争情报系统”软件,并开始为网易提供服务。至此,三大门户都使用网络的搜索服务,其在中国市场的地位突显。接下来,公司又推出了mp3搜索,图片搜索,新闻搜索等专门化搜索服务,逐渐成为为中文搜索市场上的霸主。
在此次上市之前,网络已经进行过三次融资。前两次是在其成立之初的1999年和2000年,融资金额分别为12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Draper Fisher Jurvetson ePlanet Ventures[德丰杰e星风险投资] 和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IDG创业投资基金])。而第三次融资则是在2004年6月,共有8家企业参与了此次融资,其中包括了著名搜索引擎Google的10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
截至2004年底,网络公司的总资产为3168万美元,销售额达到了1340万美元,净收入为145万美元,自2002年以来,其年增长率高达224%。在今年的前三个月当中,网络收入就达到520万美元,全年有望突破3000万美元。
高潮:网络在美国NASDAQ上市
北京时间2005年8月5日晚11点40分,网络公司正式在美国NASDAQ挂牌上市。其主承销商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和高盛(Goldman Sachs),两者都是华尔街顶尖的投资银行。而著名的投资咨询公司Piper Jaffray也参与到了其中。
此次上市网络共发售404万股美国信托凭证(ADR, 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一股A类普通股,约占其总股本的12.5%,计划融资额为1.091亿美元。
根据网络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共发行了3230万股股票,分为三类 – 美国信托凭证(ADR,相当与一股普通股),普通股(A股)和优先股(B股,有更大的投票权,为普通股的10倍。并可随时转换为普通股。如被股东售出,则自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发行价定为27美元。
上了、爽了:赢家们
资本主义社会中,技术和劳动力一样,也是为资本的增殖服务的。由于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劳动生产率得到长足的提高,从而使资本可获得的相对剩余价值大大增加,因此,技术是资本增殖的强有力的工具。虽然技术创始人对新技术的发明及技术公司的诞生有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但要让技术走向市场并获利,没有货币资本的注入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生产要素均需要货币购买。而货币资本的投入者,自然也就会要求对技术成果或新技术公司的股权的部分占有,在初创者与货币投资者的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后者甚至会要求绝对的控制。
专业技术公司由于其技术成果可被广泛的应用,因此,一旦成功,其发展的速度也将比传统的企业更为惊人。这使得对新兴科技企业的投资,有获得超常的回报成为可能。虽然对中小型科技公司的初期投资风险很大,但在健全的投资机制与产权制度双重保障及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各投资机构依然对其保持着很高的热情。
任何一家的成功的科技公司在上市时的最大赢家无疑都是先期投资者、初创人员及上市服务商,这次在美国NASDAQ上市的网络(Nasdaq: BIDU),当然也不例外。
1。 Draper Fisher Jurvetson ePlanet Ventures(DFJ ePlanet)
作为网络最大的股东,持有上市公司25.8%股权的美国风险投资商- 德丰杰“e星”投资公司 - 无疑是此次网络在美上市的最大赢家。该公司作为网络最大的投资者,虽然在网络初创阶段(2000年9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和现在的市值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我们以网络公司提供的2004年合并财务报告来说吧,截至2004年底,该公司的总资产仅约3100万美元,股东权益当然只能更少。而以上市当天的市值计,DFJePlanet拥有的股权价值则超过了10亿美元,真可谓是点石成金。并且,其作为第一大股东,还成功的完成了对网络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 董事会 – 的控制。除去五名董事中的两位独立董事丁健(亚信)和Greg Penner(格雷格.潘纳,Peninsula Capital[半岛资本],网络第三大机构股东)外,剩下的三名董事中,有两名都来自DFJ ePlanet: Asad Jamal(阿沙德.贾马尔,德丰杰e星创始人、主席兼常务董事。其亲自出马,可见对网络的重视程度。)、Jixun Foo(德丰杰e星董事)。
2。 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和徐勇
在分别套现约25万股(以开盘价计,达1650万美元)和约16万股(以开盘价计,也有近千万美元)后,二者依然将各持有网络公司22.9%和7%的股权。也就是说,他俩都将成为新的亿万富翁,步入华人科技新贵行列。
3。 承销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和高盛(Goldman Sachs)
这两家公司不但要收取高额的服务费(7位数以上),而且有可能获得部分股票的优先认购权(这几乎是上市服务商公认的特权)。两项收入相加,必然使二者收获颇丰。
4。 其它机构股东
伴随着股票的疯涨,包括Integrity Partners(诚实合伙投资公司,持股9.7%),Peninsula Capital(半岛资本,持股8.5%)、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持股4.2%)、Google(上市前持股2.6%)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也将有机会获得很好的回报。
5。 网络公司高管其部分员工
公司高层管理团队成员大都有约1%的股权,其中:CTO刘建国0.9%、CFO王湛生1%、COO朱洪波1%、副总裁梁冬0.4%。而其它员工的持股量估计在几千至几万股之间,总的来说,都有不错的回报。
几家欢喜几家愁:输家们
技术是为大众、为生产服务的,所以,作为一个科技类公司,网络的上市并谈不上谁是输家。如果真要说的话,国内的搜索技术公司和在高位持有网络股票的人,算得上是输家。前者由于网络的迅速壮大,将日益感到越来越强的竞争压力,从长远看,还有可能会被挤出中国搜索市场。而对于后者,一旦网络的股票大幅下跌,其直接的经济损失也将是非常惨痛的。
特殊情人:Google会收购网络吗?
总的来说,我认为Google收购网络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战略,它或许会部分地增持网络的股权。因为:
1。 网络目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都模仿Google,并且从产品线来讲,还不及Google丰富和全面。因此,Google完全没有必要花钱收购一个与自己相似、却又比自己弱小的网络。而且,Google很重视自身品牌建设,如果收购网络,也不便于整合。
2。 虽然网络现在在中国市场处于老大地位,但Google在全球的影响力和技术上的优势地位,依然是网络短时间内所达不到的。在Google, MSN Search, Yahoo! Search,Alexa等搜索大腕的夹击下,网络成功走向世界的难度可想而知。而这些公司却会慢慢的向中国市场渗透,一点一点的蚕食网络的市场份额。像Google这样强大的对象,非常有可能在中国夺取在全球一样的霸主地位。那么,对于一个可能会败在自己手下的对手,Google收购网络又有什么意义呢?
3。 双方是竞争对手,但也并不排除合作的可能。网络毕竟扎根中国市场多年,有比较丰富的营销和关系资源,而作为以技术见长的Google,要想更顺利的进入中国市场,与网络的合作也是非常有战略意思。而如果Google能通过增持网络股权而派驻一名成员进入董事会,则将是可行的手段之一。
4。 网络上市后,股票价格飞涨,收购成本非常之大。就算Google有收购网络的意愿,也不可能选择在近期下手。
5。 从前段时间Google聘用前微软副总裁李开复组建中国团队这一事件来看,Google是打算是中国市场大展拳脚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Google对收购网络,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事后烟: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1。 首先要说的是,此次上市的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Bai.com, Inc(网络公司),不是在中国经营网站及在线广告的Bai Netcom(网络网络,我们熟知的www..com就是由它负责)或经营搜索技术服务的Bai Online(网络在线)。而前面也说了,Bai.com,Inc和Bai Online都是外资公司,而Bai Netcom是在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两者在中国在的待遇和权利是大不相同的。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2。董事会一般来说都是股份制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在网络,李彦宏包括其它高管无一人进入董事会!这说明在网络,投资者的权力是十分大的。而Google公司的九名董事中,有三名来自Google,两名创始人都榜上有名。网络五名董事分别为:Asad Jamal、Jixun Foo,来自DFJ ePlanet[网络第一大股东],Scott Walchek(斯柯特.沃尔切克,来自Integrity Partners[正直合伙投资公司],网络第二大机构股东)、Greg Penner(格雷格.潘纳,独立董事,来自Peninsula Capital[半岛资本],网络第三大机构股东),以及亚信(AsiaInfo)的丁健(独立董事)。
3。 根据网络公司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招股说明书可以知道,此次在美国上市发行的是仅对应A类股的ADR。因此,A、B股并未完全进入流通。并且,绝大多数的股票都接受了“锁定”(Lockup)限制,这此期间之前,股票的可操作性和可转换性很低。“锁定”限制期共分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为180天,后一部分为540天(即三个180天)。按规定,每180天后,允许有25%的股权可以正式进入流通。720天后,全部实现流通。界时,网络(BIDU)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可以在NASDAQ公开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票。
4。 鉴于美资在上市后的公司中的持股比已超过51%,其中DFJ ePlanet(美国加州)25.8%,Integrity Partners(美国加州)9.7%,Peninsula Capital(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8.5%,IDGVC(IDGVC植根于中国,但其母公司IDG来自美国麻省波士顿)4.6%,Google2.6%(上市前,美国加州)。 故而,网络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家由华人创办的、专注于在华业务的美资搜索引擎技术公司。
5。 DFJ在美国政府中的关系不简单。该公司的前身 – Draper投资公司 – 的创办者William H Draper将军,曾在二战后的美国政府中担任过各种高级职务,官至美国陆军次长。并且是主持战后日本和德国经济复兴的重要人物(马歇尔计划)。此人在美国风险投资界也颇为有名,是西海岸最初的一批风险投资专家。该机构在此次网络上市事件中必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像高盛(Goldman Sachs)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这样的华尔街顶尖大鳄会如此卖38岁的技术青年李彦宏的帐,我想除了钱的原因外,DFJ的关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呵呵。
6。A类股和B类股有不同的表决权,后者是前者的10倍。而B类股的限制性分配,使李彦宏(他一人持有的B股就超过了550万股),徐勇,刘建国,朱洪波,DFJ ePlanet等获得了控制公司的优势。只要他不出售其拥有的B股股权,那么,他们在网络公司将一直保持有非常高的表决权。
7。 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李彦宏、徐勇、刘建国等几位最大的个人股东都成立了专门的公司来实现对自己股权的管理。
8。 网络公司最神秘的地方在于Bai Online和Bai Netcom的关系。它们由一些未公开的契约联系在一起,外界对其了解甚少。希望对网络也更深入了解的同志,可以从这里下手进行研究。
9。 风险投资这样的金融资本在新技术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里有它积极的和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与此同时,这些投资商对科技公司的控制力也越来越强大,在中国的IDGVC就是个例子。这些都充分的体现了货币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支配地位。
10. 请教大家 搭建VIE架构的话 有什么优势么
优势还是挺大的 这么说吧 比如你是国外投资者的话vie架构能更快的帮助你进入国内市场,我知道的合规博士 这个平台非常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