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PA会计中股份支付章节关于限制性股份支付的题目,求指教
题目中未涉及预计离职人员和预计下年资产净利率、下年净利润,那么我们默认预计0人离职,预计下年业绩目标都可达成。将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元作为股权支付的结算的单位成本
授予日分录
借:银行存款 5400
贷:股本 9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00
借:库存股 5400
贷:其他应付款 5400
13年末
借:管理费用 2000(200*4+400*4*0.5+300*4*1/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
14年末 应确认(200*4+400*4*1+300*4*2/3-2000)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
借:管理费用 1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
15年末
借:管理费用 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
最后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00
借:其他应付款 5400
贷:库存股 5400
这道题目没有涉及股利没有涉及离职,还是比较简单的,加入股利和离职以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付股利的当期发生额都要用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来进行计量
2. 股权激励为什么除限制性股票外当日不做会计处理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针对新出现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规范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重大差异: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交易确认方面也存在着不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标的价值以及相关权益的增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承担债务的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增加。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原则,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了国际化规范轨道上来。股权激励计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授予日:所有者和经营者就获得股票期权的条件达成一致,同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要素加以规定,此时经营者并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权的权利,股票期权能否授予取决于日后赋予期权的条件能否实现。授权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条件得以实现,经营者就会拥有届时施期权的权利,授权日后,经营者拥有股票期权,即拥有日后对企业收益加以分享的权利。该日期也可称为可行权日。在授予日和授权日之间,存在一个等待期,其时间跨度取决于股份支付协议约定的股权授予条件。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行权日:股票期权转为股票,期权持有人成为正式的公司股东将股票期权价值确认为股本。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并确认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3. 股权激励会计核算执行什么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针对新出现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规范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重大差异: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
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交易确
认方面也存在着不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标的价值以及相关权益的增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
所承担债务的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增加。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原则,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了国际化规范轨道上来。股权激励计
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
授予日:所有者和经营者就获得股票期权的条件达成一致,同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要素加以规定,此时经营者并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权的权
利,股票期权能否授予取决于日后赋予期权的条件能否实现。
授权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条件得以实现,经营者就会拥有届时施期权的权利,授权日后,经营者拥有股
票期权,即拥有日后对企业收益加以分享的权利。该日期也可称为可行权日。
在授予日和授权日之间,存在一个等待期,其时间跨度取决于股份支付协议约定的股权
授予条件。
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行权日:股票期权转为股票,期权持有人成为正式的公司股
东将股票期权价值确认为股本。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并确认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准则规定:凡企业为获得员工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如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如现金增值权),应当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计
入利润表。对于费用的计量,核心问题是归集与摊销。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激励方案,首先归集出费用的总额,其次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内摊销。即应首先按照适当
的模型计量权益工具(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应在等待期内摊销。
在帐务处理时,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
借记“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
行权时: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管理层取得股权时,实际上并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只有在管理层行权时,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产生影响。
4. 下列各项中,应当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的是( )。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A、B和C均应当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
5.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为什么确认为负债
对于此类授予
限制性股票
的
股权激励计划
,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
认股
款确认股本和
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
库存股
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相关规定迅速判断等待期,进行与众多股份腾达原创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因回购产生空间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
账面价值
,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上市公司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6. 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
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上市公司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7. 构成股份支付会计及税务上分别如何处理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环节,授予日、可行权日、行权日和出售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机构批准的日期,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以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日时根据行权情况,确定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应该按照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在可行权日以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另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8.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要进行会计处理吗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但不是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而是借银行存款(激励对象支付的授予价格),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